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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5章 瘋狂的粉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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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魏鳳君的雙規、牟春志的處分,國文社內又有兩人被查出存在問題,都是發行部的人,結果是直接開除,並移交司法機關。

發行部真成了這次反腐行動的重災區,連小兵都比牟春志這個副社長貪的多。

國文社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反腐行動,堪稱碩果纍纍。

看著被送走的兩個發行部的小兵,牟春志無比慶幸自己前兩天的行動,要是自己沒自首,估計被送走的就應該是自己了。

處分歸處分,工作該干還是得干。

杭城那邊的事情拖了好幾天,牟春志這天不得不出門出差。

他拎著皮包從社裡出來,正在傳達室里的小翁看到他立刻迎了出來。

「牟社長,您出門?我送您!」

牟春志臉皮隱晦的抽搐了一下,「不用了,不用了。我跟小陳說好了,讓他送我。」

他不理會小翁的熱情,急忙跑上了小陳開的那輛破燕京212。

這是國文社原本的公車,後來有了小翁和他那輛桑塔納之後,小陳和他的這輛燕京212就不受待見了。

出事後的這幾天,牟春志擔驚受怕的同時,一直在觀察小翁。

自己每次收東西,小翁都有一份,他把情況也跟幾位領導反應了,可等了好幾天,發行部的人都被送走了,小翁卻跟沒事人一樣。

看到這種情況牟春志哪裡還能不明白,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們這個林總編,可真是個狠人啊!

坑起人來簡直就是喪心病狂,虧我們以前把他當個好人。

他不當官兒,天理難容!

心裡有怨氣歸有怨氣,但牟春志抱怨到最後也只能自認倒霉,誰讓他自己管不住手呢?

只是從此以後,他在心裡給自己立了個規矩。

千萬不要再往林為民這個笑面虎跟前兒湊了,儘量離他遠一點!

這天上午,國文社三巨頭又坐到了一起。

反腐行動告一段落,肅清了幾個毒瘤,最近社內風氣為之一正。

老周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這幾天心情大好。

社裡又騰出來了幾個位子,程早春心情跟老周差不多。

只有林為民心情不太好,最近這兩天社裡都在謠傳,說小翁是他專門安插在社裡的「奸細」,專門搜集魏鳳君等人貪污證據的。

說什么小翁平時沒少給魏鳳君當馬夫,社裡肯定是通過他掌握了魏鳳君違法犯罪的關鍵信息,才會專門開個大會把魏鳳君帶走。

這都是林為民早就設計好的圈套,就等著魏鳳君這種傻子往裡鑽。

林為民覺得冤枉極了,這事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人家小翁同志好歹是退伍軍人,組織性強、紀律性高,時時刻刻把D的教誨記心間,發現了不法之事,壓抑不住心中的正義之魂,主動舉報這些貪污腐敗分子。

跟我有什麼關係?

天地良心有什麼關係?

我一個總編輯,你們不編排社長、不編排書記,編排我這個總編輯?

合適嗎?

「這回真是多虧了為民你啊,要不是你未雨綢繆、料敵先機,這回也不可能這麼痛快的將幾個蛀蟲繩之以法。」周書記感慨道。

林為民滿臉不耐,「老周,都說了多少次了,是小翁覺悟高,跟我沒關係。」

「是是是,跟伱沒關係,我懂!我懂!」

老周見他神色不虞,立馬改口,還給了他一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眼神。

我他麼的……

別以為是同事我就不告你誹謗!

聊了一會兒,林為民心情不痛快,決定早退。

「你幹嘛去?」程早春問他。

「看電影去!」林為民沒好氣的說道。

6月18日,是《霸王別姬》公映的日子。

為了這天的公映,徐楓最近半個多月幾乎跑斷了腿,但付出的辛苦總算沒有白費。

《霸王別姬》與全國超過80個省市兩級發行公司簽訂了發行合同,發行渠道堪比中影。

電影由她的湯臣影業、燕影廠以及麥可·菲利普斯的膠片影業聯合出品,徐楓早前就在投資比例上動過手腳。

再加上電影的幕後主創都是內地人,出品方之一又是燕影廠,所以《霸王別姬》享受的是合拍片待遇,可以分帳。

這個時候電影分帳沒有後世那麼麻煩,就是製片公司和發行公司商定,雙方6:4開,要不然徐楓也不會這麼賣力。

為了《霸王別姬》的公映,徐楓特意規劃了首映禮和路演。

早在1912年,法國上映了一部時長53分鐘的《伊莉莎白女王》,舉行了第一場電影的宣傳路演,從此以後電影首映和路演便成了電影公開放映時的標配。

《一個國家的誕生》《黨同伐異》《賓虛》《十誡》《暴君焚城錄》《埃及豔后》,隨著首映和路演的電影數量越來越多,聲勢越來越浩大,這種習氣也傳入了香江、灣島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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