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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好好的筆會不能毀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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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不可及》在外百老匯上演後效果不錯,經過這段時間的口碑積攢,有運營公司邀請《觸不可及》到內百老匯演出。

在百老匯舞台,戲劇演出的生產鏈條是非常嚴密的,從試演、預演再到首演,每一個優秀劇目都要經過這樣的過程,在不斷打磨的過程中逐漸走向成熟。

現在,《觸不可及》已經熬過了最難熬的階段,首演獲得了不錯的反響和口碑,一旦進入內百老匯,等待它的將是每周的固定票房收入、巡演和授權版製作計劃。

百老匯的運營模式是以製作人為中心,製作人一手托兩家,一邊是投資人、一邊是版權控制方。

戲劇的製作前期是投入期,這段時間只進不出,花的都是投資人的錢。

到了運營階段,也就是演出階段,每場演出的花費都要在票房收入里扣除,並且還要儘快的覆蓋掉投資成本。

待投資成本全部收回後,就是製作人、投資人、版權控制方三方分潤利潤的時候,百老匯的普遍分成比例是2:4:4。

《觸不可及》這部話劇有些特殊,因為是阿瑟·米勒帶到米國去的。

這樣一部來自中國的話劇再製作,是極少有投資人願意碰的,所以阿瑟·米勒在製作這部話劇時,自己也投了一部分錢,投資額達到整個話劇投資的30%。

除此之外,還有個問題是林為民的分成。

《觸不可及》是林為民的作品,但阿瑟·米勒要把它帶到米國去,就需要經過一番操作。

林為民是個中國人,是不可能直接參與演出分成的,所以《觸不可及》的版權在兩人當初協商之後,交給了阿瑟·米勒,他手裡有一家版權代理公司,所以阿瑟米勒也成了所謂的版權控制方,然後阿瑟·米勒再通過這個版權代理公司給林為民支付稿費。

單純的版權代理費用並不貴,但《觸不可及》的運營也是交給阿瑟·米勒的版權代理公司來做,所以這方面的收入也要分潤給阿瑟·米勒一部分。

總的算下來,在《觸不可及》最後的利潤分潤里,阿瑟·米勒的分成比例達到了驚人的50%,投資人的分成比例是28%,而林為民這個原著作者所能拿到的利潤分成是22%。

當然了,這個利潤分成最後是以稿費的形式支付的。

阿瑟·米勒特地在信里給林為民算了一筆帳,如果進入內百老匯後,《觸不可及》每年能夠擁有固定演出場次,也就是演出季的每周固定演出,每場演出的票房總收入可以達到8萬米刀的話,最後的純利潤可能會在1~2萬米刀之間。

也就是說每場演出,林為民可以分到的票房分成可以達到兩千到四千米刀左右。

這個估算是阿瑟·米勒根據他多年的職業生涯總結出來的,如果《觸不可及》進入內百老匯撲街了,那這些話就當是沒說。還有一種可能是話劇火了,哪怕是小火,林為民的收入也很有可能在這個基礎上再幾倍。

因為到時候不僅是演出票房高了,相應的演出場次也會增加,包括巡演、授權製作等等。

林為民看信看到這裡,嘴角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

不錯不錯,剛捐了一筆稿費,又來一筆。

而且這筆,還大一批!

在百老匯,老大哥是音樂劇,話劇只是小弟,但即便是這樣,只要《觸不可及》能在內百老匯站穩腳跟,那每年也至少能給林為民提供十幾二十萬米刀的收入。

要是能大火,那就是百萬米刀起跳了。

林為民沒有想那麼遠,現在這樣已經很好了。

對於阿瑟·米勒那誇張的50%的分成比例,林為民沒有絲毫不滿。

老米同志忙前忙後,又是出錢又是出力,分個50%真不算多。

林為民很清楚,如果沒有阿瑟·米勒的名字,《觸不可及》在米國獲得成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這跟作品質量沒有關係,百老匯是個極度商業化的地方,也只有像阿瑟·米勒這樣的大牛,才能把一部從中國來的話劇運營成功。

林為民坐在國內什麼也不干,就能拿到超過總體票房利潤的五分之一多,還有什麼不滿意呢?

在信的最後,阿瑟·米勒老生常談,再次邀請林為民去米國。

按照他的說法,《觸不可及》如果真的能在百老匯站穩腳跟,那林為民就擺脫了「nobody」的情況,完全可以到百老匯一展身手。

「我要把一位天才介紹給米國的戲劇界!林,我在米國無時無刻不在期盼著你的到來!」

信的最後是一句熱情洋溢的話,讓林為民倍感舒坦。

帶著微笑放下了信,林為民又開始翻看包裹里的其他東西。

照片有十多張,上面全是老外,不僅有演員在舞台上的表現,還有台下觀眾的照片。

通過照片林為民可以看到,劇場大概是幾百人規模的小劇場,上座率至少有六七成,這個比例可不算低了,尤其是《觸不可及》還是一部新上演的話劇。

在一堆照片當中有一種阿瑟·米勒和眾多演員們的合影,讓林為民忍不住會心一笑。

此時他心中升起一股成就感,不是因為話劇賺了多少錢,而是想到自己的作品能夠在大洋彼岸落地生根所帶來的成就感,心中同時還夾雜的幾分對老米同志的感激。

看完了照片,還有一張演出的海報,林為民覺得這玩意很有紀念意義,可以掛到書房裡去。

在阿瑟·米勒寄來的物品當中,最沒有存在感的就是那一迭報紙、雜誌。

林為民在中國,大洋彼岸吹的再響,他也沒什麼切身感受,反倒不如前幾天捐款所受到的報導、關注和討論來的真實。

不過林為民還是仔細翻看了一下,基本都是以百老匯所在的紐約那一片兒的媒體為主,報紙有三份,雜誌一份,看起來有點寒酸。

但一想這就是部沒什麼投資的話劇,能得到這樣的關注已經殊為不易了。

林為民展開看的報紙吸引了同事們的注意。

「為民,你這還是英文報紙呢?」柳蔭問道。

「嗯,我那部話劇在米國演出了,人家給我寄的媒體報導。」林為民解釋了一句。

大家頓時投來關注的目光。

姚淑芝驚嘆道:「都上米國的報紙了?」

「就是地區性的報紙,相當於是《燕京日報》這種級別的。」

「那還不行?」姚淑芝看向林為民的眼神怪異,「《人民日報》上多了,連《燕京日報》都看不上了。」

同事們的神色也帶著幾分調侃,「就是啊,你上了米國的報紙也不能瞧不起《燕京日報》啊!」

玩笑歸玩笑,但林為民的話劇能夠在米國上演,還得到了媒體的報導,確實讓同事們充滿了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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