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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金庸作品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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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金庸武俠小說在國內「開禁」,並很快成為暢銷書。

但實際上,在整個八十年代,只有百花文藝出版社在1985年取得了金庸的武俠小說在內地出版的授權,而且這份授權出版的範圍僅有《書劍恩仇錄》一本小說。

除此之外,這些年當中讓無數讀者如痴如醉的金庸武俠小說,皆為盜版。

十年之中,國內的十幾家出版社在未取得金庸授權的情況下,出版了幾十種金庸作品。

民間盜版橫行之後,更有不少冒名作品頂著金庸的名字在圖書市場上大行其道。

林為民的第二把火,就是想把金庸的武俠小說引進到國內。

金庸的武俠小說在國內擁有廣泛的讀者基礎,引進後銷量必定不俗,甚至有成為常銷書的潛力。

程早春聽完他的意見,臉色沉吟,思考了好一會兒,問道:「會不會太通俗了一點?」

「梁鳳怡的小說恐怕比金庸的還要通俗吧?領導,其實我認為您也應該清楚,純文學正在走下坡路。

一部純文學作品輕輕鬆鬆賣幾萬冊、幾十萬冊甚至是上百萬冊的時候已經再也回不去了,我們不可能每年都指望國文社會押中一部《平凡的世界》或者《白鹿原》。

所以,社裡圖書的編纂和出版方向必須要有所調整。

我不是說要完全走通俗化的道路,但我們必須適當的將純文學和通俗文學的出版比例進行平衡。

說句不中聽的話,以後社裡的純文學作品出版,很有可能要靠通俗文學出版來養著。

梁鳳怡的小說,還有金庸作品集的引進就是一次嘗試。」

林為民說完這些話,眼神堅定的望著程早春。

程早春看著他的表情,自然知道這個想法應該早已在他心中成型。

程早春緩聲道:「好吧,既然梁鳳怡的作品都要引進了,也不差金庸的作品那就試試。」

得到了他的首肯,林為民的臉色輕鬆起來,程早春又問道:「金庸是你私下先聯繫一下,還是社裡致函聯繫?」

林為民想了想,說道:「公事直接致函吧,等他收到之後我再給他打個電話。」

程早春微微頷首,「也可以。」

「那回頭找你過目。」

國文社有規定,凡是向海外作者寫信,必須由主管領導審定。

林為民是總編輯,按理說自己就能做得了主,不過為了避嫌還是讓程早春看一眼穩妥。

起草了約稿信函之後,他交給程早春看了一眼,然後簽字用印,信函郵出之後,林為民的精力暫時放在了審稿上。

當了總編輯,審稿仍是他的工作內容之一,但跟以前不一樣,他現在只負責社裡重點出版物的終審。

除此之外出版方向的把握和出版選題的策劃也是他的工作重點,比如他對程早春提出的引進金庸作品集,就屬於這個範疇。

總編輯的工作一概括就是:把握出版方向負責圖書質量,參與出版經營管理,帶好編輯隊伍。

最近林為民在做的這些事,圖書書稿終審、制定編輯部績效考核制度、力主引進金庸作品集,都屬於他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內容。

快下班的時候,林為民接到了於華從嘉興打來的電話。

《活著》發表之後的反響不俗,影響力也在不斷擴大,於華很是高興,來電話除了對林為民表示謝意,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

「林老師,《活著》出版的話,我是不是也能拿版稅啊?」

小說才剛發表就想著版稅的事,很符合於華的個性。

「可以。」林為民道。

於華欣喜,問道:「那社裡打算什麼時候出版我這部小說?」

林為民問道:「你著急用錢?」

「我之前不是和您說過我打算去燕京定居嘛,嘉興這邊辭了職,單位分的房子就要收回去了,我想在燕京買個房子。燕京的房子太貴了,我的錢可能不太夠,早知道先不買電腦好了。」

於華說起買電腦的事,語氣帶著幾分懊悔,但提到辭職後房子被單位收回的事卻沒有絲毫的不舍,他現在在嘉興文協,文協給他分了一處三十平的房子。

「《活著》才剛發表不到一個月,要出版怎麼著也得是幾個月之後的事了。房子的事伱先不需要擔心,到時候你要來燕京,我可以讓人給你先找個住處。」

林為民手裡的房子都委託給了李光復做租賃,給於華找個住處很簡單。

林為民的話讓於華感到了安心,在燕京有這樣一位熟人,他來此定居的過程中肯定能省不少力。

又過了兩天,梁鳳怡的三部小說《醉紅塵》、《花魁劫》、《豪門驚夢》的樣書出爐,送到林為民的案頭。

梁鳳怡的小說出版是由新H社出面牽線的,小說樣書出來後,林為民第一時間聯繫了梁鳳怡和新H社方面告知,這三部小說將會在半個月之後登上全國各地書店的書架。

三部小說國文社提前進行了征訂,首印冊數都是五萬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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