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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用處大概就是被拿來當做別的高階靈獸的口糧。
然而它們個頭太小,好幾十隻湊一起都未必能夠一些大體型靈獸塞牙縫,再加上跑得又快,除了貓科靈獸,吃起來也不怎麼得勁兒。
總之,我翻了《靈獸志》的紅尾樹鼠篇,沒看到裡面有哪只紅尾樹鼠可以八十多天裡不吃不喝的。
所以我覺得她應該也沒救了。
不如趁著這次出門把她給埋了算了,因為後面我要把所有時間都投入到修煉中,也沒空再理會她了。
於是我走到牆角她的小窩前,正要把她連著那個簡陋的茅草小屋一起拎出去。
但是下一刻,我的手卻是在半空中停住了。
因為我發現,她面前那隻裝水的碗竟然空了。
可我明明記得,昨天早上我有照例幫她換過水來著。
如果不是又有什麼野獸偷偷趁我不在溜進我的小屋裡偷喝了那碗裡的水,那就是說……我將目光移向偷米賊,她的尾巴已經全禿了,身上的毛也變得乾枯灰白,皮膚更是已經快要瘦的貼著骨頭了。
然而她的胸口的確還在起伏著,兀自頑強的不肯咽下最後一口氣。
似乎是聽到了我的腳步聲,她也睜開了眼睛。
和我對視了一眼後,掙扎著爬向擺著另一隻裝著食物的碗,然而那碗裡的半隻酥餅對現在的她來說顯然有點太硬了,她抱著啃了好幾口,都沒能啃得動。
我見狀沒說什麼,轉身又走進了廚房裡,盛了一小碗剛做的粥放在了她的面前,之後也不再看她,直接出門而去。
走出小屋的時候我的步履格外的輕快,就像是帶著一陣風。
當我們身陷困境,感覺人生無望的時候,總是在渴求著奇蹟的發生,希望某個蓋世英雄能腳踩祥雲從天而降,救我們於水火之中。
又或是一夜之間否極泰來,買彩票連中大獎,跳崖撿到神功……然而這些終究只是極小極小概率會發生的偶然事件。
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終其一生也不會遇到。
所以最終能拯救我們的還是我們自己,也只有我們自己,憑著一股不甘,一腔奮勇,一步一個腳印的從低谷中爬出來。
對命運與人生豎起中指。
這個世界上如果真的有超級英雄的話,那他一定住在我們的心裡。每個人都有。
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伸手,去按下那個開關,大聲喊出他的名字,對他發出召喚。
然後他就會從光里走出來,身著紅色披風,雙手叉腰,為你而戰,打敗四面八方向你不斷湧來的惡意與中傷,對你不離不棄。
是的,沒錯,你就是你的超級英雄。
我也是直到這一刻才終於意識到我不需要再去別的地方尋找力量,因為我已經擁有了戰勝邪惡小怪獸的一切條件。
沒有破鏡珠不要緊,我自己練,沒有厲害的劍法秘籍也不要緊,我就用青雲宗每個人都學過的入門基礎劍法七星劍。
一招一招的練,成千上面遍的練,直到把它練成我的本能,然後用它來擊敗所有攔在我面前的人。
這次的畢業大考,我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