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就這,還不如出海釣魚去呢(2/2)
「如果不是卡爾·馬龍也慫了,說不定這場比賽我們能看到斯大被痛揍。」
「看看卡爾·馬龍的大肘子,細胳膊細腿的斯大一看就不是他的對手。」
諸如此類的議論,對現在的林星不但不是壞事,還是件好事。
「真希望所有人都認為我是個慫逼、軟蛋,然後上來干我!
MD,怎麼說著說著就有點像抖M了?」
賽後也有討論林星完成絕殺後的那個慶祝動作的,大部分人都認為——
「霸王步,真的很霸氣。」
但也有人惡搞,認為:
「他就好像拿起了一根掃帚,然後兩手下壓,抬腿,把這根掃帚給掰斷了……」
對此,林星表示:下次他一定拿出更霸氣的慶祝動作。
也有人在討論林星的連續三雙——
從他禁賽復出之後,五場比賽,他拿下了四場三雙。
只有對76人的那場比賽,他打得時間不多,因此籃板差了兩個,助攻也差了一個。
對比禁賽前,林星總是差那麼三四個籃板,總是和三雙擦肩而過的表現。
有人提到:「斯大的籃板能力看上去進步了很多,是他找到竅門了嗎?」
於是討論開始——
「應該和奧克體育館的那一戰,他打開了某一處開關,一下子就成了籃板高手。」
這毫無疑問,是一句玩笑話,但有時候,玩笑話反倒是最接近事實的大實話。
林星覺得,他好像被說中了。
「據我所知,斯大請到了蒂姆·格洛弗作為訓練師,或許,是格洛弗發揮了作用。」
然後就是一句被公認為正確答案的討論,林星也得承認,格洛弗的作用還是有的。
格洛弗是個擅長調整球員狀態,提升球員的耐力以及指導球員如何巧用力量的訓練師。
因此,雖然格洛弗才為林星服務了差不多十天時間,其中還要刨除客場征戰的時間。
真正指導、陪練林星的時間屈指可數。
但他的確幫助林星了解了如何合理運用力量,卡位、搶板。
……
幹掉了爵士之後,勇士為12月的比賽開了個好頭。
回到灣區的頭一天,球隊放假。
畢竟客場征戰了這麼久,不放天假讓球員們輕鬆輕鬆,雞兒是要抗議的。
放假的這天,林星本來是想去港口找艘船,出海釣魚順便搞點海鮮吃吃。
可結果,小蟲一個電話打過來:
「出海?那有什麼好玩的,看著一望無際的海面,你不覺得無聊嗎?」
說實話,林星還真就不覺得無聊。
釣魚多有趣啊,能讓人沉進去,忘記一切煩惱,完了還有收穫的樂趣。
但緊接著,小蟲就來了一句:
「走吧,今天假期你就跟著哥哥我混,我帶你去個好玩的地方。」
林星一聽,來了興趣:「有多好玩啊?」
「能喝茶,你說有多好玩?」
「那你踏馬的還不快來接我?」
「咦,你不能自己開車來嗎?」
「我住舊金山,離你那太遠了,懶得開車了。」
說實話,林星是真的感受到海灣大橋堵的很,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多到爆炸。
他也翻過地圖,知道勇士訓練館離奧克蘭的海岸線不遠。
如果他買艘遊艇,每天遊艇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可能會少很多。
這段時間,林星就在考慮這件事的可行性。
首先,他得掏出數百萬美元,買一艘遊艇。
其次,他得找到能夠停靠遊艇的碼頭。
舊金山這邊的碼頭好找,他這棟莊園的後面,就有一個能夠停靠遊艇的碼頭。
奧克蘭那邊的碼頭不太好找,不過如果耐心去找,應該還是能找到的。
最後,他還得找一個遊艇司機,加上養船的費用,開銷不小。
所以,林星還在猶豫。
在家裡等了大概半個多小時,小蟲開著他的奔馳小跑接上了林星,然後一路就朝著海灣大橋而去。
跨過海灣大橋後,又一路殺進了奧克蘭市區。
一路上,小蟲還各種吐槽:
「真不知道你,明明是為奧克蘭的球隊效力,為什麼要住在舊金山啊?」
「因為我高二之前就住在舊金山,大家都說我是洛杉磯人,實際上我是舊金山人。」
小蟲大概知道林星的經歷,對林星自稱舊金山人,他也並不感到奇怪。
他只是仍然認為:「那你也應該住到奧克蘭來,每天跨海參加訓練,參加比賽,不累嗎?」
「很快就不累了,我準備買艘遊艇,直接從海面上過來,這樣就不用再被堵在海灣大橋上了。」
「買艘遊艇?你牛逼。」
快到地方了,林星這才想起:「對了,咱倆出來嗨,為啥不叫賈森啊?」
「這是我倆單獨的約會,叫他幹啥?」
小蟲一臉的理所當然,他當然不會告訴林星,他之所以決定破費一下,帶林星出去嗨。
是因為他對媒體承諾了,是男人,就得兌現承諾。
但這齣去嗨一趟的費用可不低,即便他是NBA全明星,也得省著點花,能少一個人就少一個人。
聽著小蟲的回答,林星也沒多想,直到到了地方,看著酒吧的大牌子,他察覺到不對了。
「Dicky Twister?這不對吧?蒂姆?」
「對啊,怎麼不對,大鳥轉轉轉嘛,我都來很多次了,這裡的服務好得很。」
林星咽了下口水,他想到了小蟲的那句「單獨約會」。
「先等等,蒂姆,你先告訴我,你有女朋友嗎?」
「女朋友?我踏馬兒子都一歲多了,你說呢?」
「那這個酒吧,它是正經酒吧嗎?」
「正經,想什麼呢,當然不正經了!」
搖著頭,小蟲不耐煩了,拉著林星:
「別踏馬嗶嗶了,快走,今天你是嗨要嗨,不嗨也要嗨!」
被小蟲拉著的林星已經想好了,如果進去一眼望到邊都看不著一個妹子的話,他掉頭就走,一定不帶猶豫的。
結果推門而入,重金屬音樂瞬間卷進了耳朵里,林星被震得耳朵都麻了。
接著,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個大型的DJ舞廳,一堆黑人和黑妹都站在舞廳的中央各種搖頭擺尾。
林星盯著掃了兩圈,確定了妹子很多,並且妹子並不是只和妹子玩,大部分的妹子,都是和臭男人攪合在了一起。
他一下子就放了心——「一正常酒吧,你叫什麼大鳥轉轉轉啊!」
暗暗吐槽著的時候,林星和小蟲拉著上了二樓。
「上樓了,嘿嘿嘿。」
他越來越期待了,內心也越來越衝動了。
直到,進到了包間裡,小蟲大手一揮,上了一批妹子,還高喊著:
「隨便挑,斯大,今天你不用跟我客氣,想挑幾個挑幾個,老蒂姆我包了!」
林星抬頭,看向第一個,包間裡太暗了,他只看到兩排牙齒。
再看看第二個,牙齒都沒露,他就只看到了一個大概的輪廓。
身材倒是很苗條,但……
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
林星有點絕望了:「還是算了,蒂姆。」
黑妹什麼的,他是真下不去嘴。
小蟲愣了愣:「怎麼,不和胃口嗎?可以換一批的。」
「可以嗎?」
林星眼前一亮,又看到了希望。
「當然可以,來,換一批!」
小蟲很好奇的一揮手,包間裡就有換了一批。
可結果……
「這怎麼和我想想的不一樣啊?」
絕望的林星就只能挑一個看著沒那麼黑的,然後就像是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一般,從頭到尾喝著悶可樂。
就這,還不如出海釣魚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