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小股東(1/2)
「老胡,接我傳球!」
勇士的訓練館,一個健碩的身影踩著堅實的步伐沖了進去。
隨著一聲中氣十足的高喊,他原本緊緊控在手中的籃球飛了出去。
三分線外,一個和他膚色相同的球員接球,拔起就是一記三分。
唰——!
「漂亮,老胡, 就這麼投!」
場邊,老尼爾森也是頻頻點頭,對身邊的邁克·布登霍爾澤說著:
「在種花家的聯賽,胡的打法有點像是邁扣·喬丹,上上個賽季他場均能夠得到30.2分。
但到了NBA,他的打法就得變一變了,這對他來說是個嚴峻的考驗,不過就看這幾個回合,他轉變的很成功。」
邁克·布登霍爾澤並沒有問為什麼老尼爾森不列老胡上個賽季的數據,因為他知道,上個賽季的老胡受到了傷病困擾。
也是因為傷病,老胡才能在CBA開賽的時候離開種花家,現身米國。
老胡現在適應的的確很不錯,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林星自帶的突分體系太過於簡單直接了。
球場上,一場隊內訓練賽落下了大幕。
老胡從助教手中接過毛巾,擦了擦汗,轉頭對林星說:「照這個進度練下去,明年的奧運會我們有機會再創輝煌了。」
林星愣了一下,明年的奧運會?
想了想,還真是明年。
因為此時的時間線, 已經徹底跨過了1998年。
99年了, 奧運會可不就是明年的事了嗎?
上屆奧運會,男籃是摘了一枚銀牌。
老胡說再創輝煌, 這意思就是保底再來一枚銀牌了。
林星覺得沒什麼問題, 他甚至覺得,金牌也有機會沖一衝。
一方面, 種花家男籃比原歷史強大的多。
另一方面,接下來的兩屆奧運,夢之隊持續走低,甚至可以說是名不符實。
機會,肯定是有的。
一下子想得有點遠了,回過神來的時候,助教鮑勃·蘭尼爾拍了拍林星:「喂,斯大,大老闆找你。」
「大老闆?」
林星轉頭一看,訓練館門口,的確站著勇士的大老闆吉姆·菲茨傑拉德。
……
「這事,或許現在看,對你的影響可能不大,但以後可就說不定了。」
訓練館的會議室,大門緊閉著。
會議室內,吉姆·菲茨傑拉德滿臉愁容。
就在剛剛,他告訴林星,他曾經的夥伴丹·芬南, 也就是勇士曾經的小老闆,前不久背著他, 把手中30%的股權賣給了黑人娛樂電視台的創始人羅伯特·詹森。
對于吉姆·菲茨傑拉德來說,這意味著他有可能要丟掉他對勇士的控制權了。
一直以來,吉姆·菲茨傑拉德都只掌握了勇士47%的股權。
他之所以能控制勇士,是因為丹·芬南跟他是一夥的。
他加上丹·芬南,股權占比能達到77%,由此才獲得了勇士的控制權。
現在,丹·芬南把30%的股權賣給了羅伯特·詹森,菲茨傑拉德仍然是勇士的最大股東。
但他隨時都有可能丟掉這個位置……
「據我所知,羅伯特·詹森正在聯繫剩下的小股東,希望把小股東們的股權一股腦的收入囊中,如果真得讓他做到這一點,我會立刻失去勇士的控制權。」
過去的勇士,除了吉姆·菲茨傑拉德和丹·芬南這兩個大股東,還有多到十多位的小股東,少的股權占比可能就0.5%,多的也有2%、3%。
羅伯特·詹森現在的想法很簡單,把這些零散的股權收了,這樣,他就能拿到53%的股權占比,超越吉姆·菲茨傑拉德,成為勇士的大股東了。
林星聽完,大概就明白了吉姆·菲茨傑拉德的意思。
「如果讓我選的話,我的確更希望勇士的老闆是你,但問題是,這事你找我就有什麼用?」
「是這樣的,我知道了丹他把股權賣給了羅伯特·詹森之後,立刻就去找了那些小股東,想要搶先收購大概4%左右的股權回來,結果那群小股東要麼不肯出售,要麼就是坐地起價。」
吉姆·菲茨傑拉德攤著手:「你知道的,我只是一個小有餘財的生意人,手裡的現金流有限,如果是平價,我還能咬咬牙拿下,但加價,太難了。」
「我知道你在矽谷有一份投資公司的事業,知道你手裡的現金流比我豐厚多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出手,拿下4%甚至更多的散股,然後我們成立一家控股公司,保證我們能繼續控制這支勇士。」
「時間一久,羅伯特·詹森會知難而退的。」
林星摸著下巴思考了一會,他知道,吉姆·菲茨傑拉德也是走投無路了。
至於收購勇士小股股權,成為勇士小股東這事,思考了一小會後,林星覺得,他應該幫一把。
幫吉姆·菲茨傑拉德,也是在幫自己。
主要是菲茨傑拉德這個老闆,確實是個好老闆。
這兩年勇士能夠一直保持競爭力,全靠菲茨傑拉德毫無保留的投入。
林星一份億元大合同,莫寧又是一份,真要換個摳一點的老闆,莫寧的合同直接就不給了。
過去兩個賽季,勇士真要沒有莫寧,還真沒機會繼續實現統治。
什麼三連冠,什麼王朝,那都是水中月、鏡中花,假的!
「把小股東的名單給我,我讓人去接觸。」
……
買勇士股權這事,還是有點複雜的。
主要是NBA有個潛規則:球員是不能當老闆的。
具體來說,前世丹子為了能在奇才復出,被迫出售了他原本擁有的奇才的小股股權。
後來第三次退役想再買回來,奇才老闆卻違背了承諾。
丹子被迫回了老家,買下了山貓或者說後來的黃蜂。
所以同理,林星也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買下這部分的勇士股權。
想來想去,他決定操作一波。
說操作,其實很簡單,簡單到只需要找一個信任的人掛名就行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