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升級和徽章(2/2)
89年選秀的他,新秀合同也還沒到期。
甚至因為選秀當年的規則不完善,他的年薪只有幾十萬美元,低得可憐。
好在,他二年級就進了全明星,加上花里胡哨的球風,這兩年的GG代言非常之多,賺了不少場外的錢,也就住得起豪宅了。
豪宅自帶游泳池和籃球場,倒是不用另尋場地了。
一場一對一,就這樣開始了。
「小傢伙,讓我看看這段時間的你,有沒有進步……」
哈達威一直叫自己「小傢伙」,林星也不惱,誰讓哈達威這老傢伙,比自己大了足足9歲呢?
而且,哈達威順手就把籃球拋給了自己,為了能贏,林星也就不計較這些小問題了。
倒是場邊,佩頓陰陽怪氣:「你怎麼又讓他先攻了蒂姆,就不怕他連下11球麼?」
哈達威沒理他,已然是擺出了防守的架勢。
經過了上一次的一對一,哈達威已經知道,防林星,一定要放一步。
不僅要放一步,而且也不能正面硬鋼。
知道這兩點的哈達威很自信,他覺得,他的防守雖然很平常,對付一個16歲的小傢伙,還是沒什麼問題的。
再怎麼說,林星也不可能連下11球。
果不其然,林星連著打進了6個球,接著,就在一波進攻中,近距離出手,被蒂姆·哈達威干擾。
哐當一聲,這記近距離的出手沒進,球權就轉換了。
「好了,小傢伙,現在,我要開始我的反擊了,11個球,很快的。」
然後,哈達威接過了球,一邊嫻熟的拍打著,一邊絮絮叨叨的說著:
「說真的,小傢伙,這段時間你的進步小的可憐,真讓我失望。」
「這段時間你都幹了什麼?是不是沒有訓練?」
這下,林星就忍不了了:「閉嘴吧蒂姆,很快你就會明白,這段時間我都在幹什麼了……」
蒂姆·哈達威輕笑一聲,當即一個胯下,開始了他的進攻。
胯下,反手再胯下,還是一個很簡單的左晃右突,哈達威覺得,這樣就夠了。
已經擁有90單防的林星,卻從這波防守中,找到了差異。
上一次的一對一,哈達威的確只需要左晃右突,砰砰兩下運球,就能過掉林星。
但現在,哈達威的左晃右突,在林星的眼中,就像是放慢了無數倍一樣。
他輕輕鬆鬆的做出了預判,挪動腳步,擋住了哈達威。
撐開的長臂,也同時鉗制住了哈達威。
哈達威很錯愕,但也僅僅只是錯愕。
他覺得林星的運氣太好了,一通胡亂的判斷,還真就判斷對了。
不過,一切也就到此為止了。
轉瞬間,哈達威又把球拉了回去,急停一步,等著林星手忙腳亂、踉踉蹌蹌。
結果,讓他更加驚訝的一幕出現了。
林星並沒有手忙腳亂,他很鎮定的回身挪動了一小步,繼續站住了位置。
哈達威懵了,場邊也適時的響起了一聲調皮的口哨聲。
加里·佩頓已經意識到,這場一對一,恐怕會有一個驚世駭俗的結果了。
更加懵逼的其實是基德,他瞪大了眼睛,盯著球場上的目光里,都是小問號。
「這是Star的防守?」
他記得,他們離開西雅圖時,林星的防守還沒這麼難纏。
佩頓一點都不驚訝,他覺得:「有什麼問題嗎?賈森,就算是一隻捲毛狒狒,跟著我練習了這麼久,他的防守也該大幅提升了。」
「沒問題,加里,一點問題都沒有!」
視線回到場上,把球拉回去的哈達威已經意識到,這段時間,林星所有的努力,恐怕都在防守上了。
現在,他的這波進攻已經回到了原點,時間也所剩無幾了。
抓住僅剩的時間,他有些不信邪的切換了方向,做了一個右晃左突的變向。
接著,一個大幅的轉身,這次,終於讓他拉出一點突破的空間了。
林星還是沒有失位,他繼續緊緊地綴著哈達威。
直到哈達威衝到近框區域,抬手一投,他立刻伸手干擾。
唰的一聲!
這球還是進了……
「呼……」
「呼……」
哈達威喘著粗氣,林星也一樣。
這波防守防到最後還是沒防住,林星卻露出了微笑。
因為他知道,雖然這球打進了,使出了殺招的哈達威,境況已經非常窘迫了。
這90的單防屬性,誠不欺我啊!
殺招不能一直用,用多了它就不是殺招了。
很快,第四個球,林星的防守就擋住了哈達威的多次變向。
多次變向晃不出空間,哈達威無奈,中距離甩了一個。
哐當一聲,球權轉換了。
「結束了,蒂姆,這次是真的結束了!」
從6比3的比分開始,痛下殺手的林星一波連進5球。
最終,11比3的比分,拿下了這場一對一的對決!
「難以想像啊蒂姆,難以想像,你踏馬真輸了,輸給了一個16歲的小屁孩!」
場邊,佩頓拍著手,說著球場上的兩個人都很討厭的話。
基德雖然沉默,滿臉的驚訝之色,還是掩蓋不住的。
林星很興奮,但他很好的壓制住了他的興奮。
再看看輸掉了這場一對一的蒂姆·哈達威,面對佩頓的調侃,哈達威高聲喝止:「別踏馬嗶嗶了,加里。」
然後,轉頭看向林星:「你贏了,Star,必須承認,這段時間你的防守進步很大,我輸得一點都不冤。」
冤肯定是不冤的,畢竟比分很大,看過程,哈達威也只是小小的掙扎了幾個回合。
大部分的時間裡,他都不是林星的對手。
「好了,Star,別刻意的壓制你的興奮了,該歡呼的時候就歡呼。」
哈達威來了這麼一句話,林星仍然只是笑笑。
他沒把這場一對一的勝利擺在很高的位置上,總得來說,他興奮的點,應該是任務完成了,他可以得到他的第一個徽章了。
直到,加里·佩頓說著:「有時候我真踏馬懷疑你是不是正常人,Star,你可是擊敗了蒂姆·哈達威啊!」
「蒂姆·哈達威是誰?那可是NBA的全明星控衛啊,The Bug啊!」
「如果讓外界知道了你一對一擊敗了蒂姆·哈達威,你踏馬一躍就能成為今年選秀的狀元大熱!」
林星聳了聳肩,對此,他真得不在意。
因為他知道,一對一對比5v5,差別太大了。
贏了這場一對一的他,只是取巧了,真讓他去參選NBA,他也只會是一顆尚未雕琢的璞玉,而不是天之驕子,或者天選之子。
他在意的是,他能從哈達威那,得到一個什麼樣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