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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章 飛升的代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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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荊小強徹底飛升的,還是因為第四天,拉斯維加斯演唱會的最後一天。

米高積遜忍不住上台唱了這首歌。

他其實積攢了很多情緒,本就是個極其敏感的音樂創作者。

那種忽然意識到自己付出那麼多愛,卻被各種陰謀包圍的悲憤。

嗯,黑人歌手的創作中最大情緒來源就是悲憤。

他們很難有審視自我,提升自我的態度,更習慣於控訴這個世界的不公。

僅僅因為膚色就成了原罪。

有了這個思路,也就心安理得的躺平罵罵咧咧,反正做什麼都沒用。

所以後來被各種用意帶動成了槍頭。

愛已經遠走,這種情緒也輕而易舉就被荊小強的演唱挑起來了。

其實荊小強真沒這麼想。

主要這位也是表演型人格,跟著歌舞團這麼些天,人家唱跳,他在邊上看,早就手癢嗓子癢。

第四天的演唱會時候,主動提出我來唱這首歌。

不要錢,我練嗓子!

天啊,這天買票進場的觀眾差點幸福得昏迷過去。

其實很多媒體都在猜測米高跟著羅伯特的巡演來度假放鬆,會不會一時技癢充當神秘嘉賓。

結果被他們遇上了。

老實說,可能除了黑仔心胸開闊,絕大多數男性歌手都不願意跟荊小強同台歌唱。

因為會很輕易的被拉開差距,顯著你特麼都唱些什麼呀。

所有的唱功唱腔,在荊小強這種宗師級美聲選手降維打擊唱流行音樂對比下,有點落花流水。

特蕾莎就是帶有美聲技巧的唱功,都能獨領風騷多少年。

自從她來了,荊小強也儘量少唱女聲,都交給她展現。

美聲專業唱法,的確是一切唱功的基礎。

荊小強又神乎其技的擁有全音域唱腔。

誰能敵?

而米高積遜可能就是荊小強出現之前,最音域寬廣,真假音轉換自如,同樣也能在男女聲部切換的頂尖高手。

他那種把黑人藍調跟白人搖滾巧妙結合在一起的獨特曲風,其實跟現在的荊小強有點類似。

所以他來演繹這首歌,絕對能感同身受,又有極其強烈的個人風格。

現場觀眾有福了。

米高積遜多麼驕傲的人,很少演唱別人的歌曲。

這是真把荊小強當朋友了。

不在乎這些繁文絮節,只專注於傾情演繹。

隨之而來的必然結果就是《love is gone》迅速入榜,在一周之內攀上北美公告牌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兩位頂級巨星的加持。

這時候已經把荊小強劃到跟米高齊平的高度。

所有拉斯維加斯演唱會觀眾得出來的一致結論。

同台演唱的羅伯特KING絲毫不遜於米高,哪怕立刻激起廣大的米高歌迷反擊、嗤之以鼻、攀附我家米高仔的態度。

但隱隱然已經認可了在同一層面。

關鍵米高完全不在乎,他在荊小強這幫人中間得到了久違的輕鬆。

這是他瘋狂成名之後,那麼多人圍著他都沒到的輕鬆感覺。

以荊小強帶頭,不在乎外界看法,不把他當成怪物的輕鬆心態。

還成天嬉笑打鬧的各種折騰,比他孤獨的防備所有人,包括那些無時不刻都在吸血的親人都要輕鬆得多。

從拉斯維加斯開始,他也跟著歌舞團開始練舞。

能創造出機器人舞步和太空漫步這兩大舉世名舞的人,哪怕不一定是他原創,但絕對是米高把這兩種舞步帶紅到全世界。

他的舞蹈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而且荊小強的歌舞團隊,也太讓他驚喜了。

水平之高,超乎想像。

米高積遜自己的舞蹈團隊肯定是北美乃至世界一流。

但這種一流,肯定是編舞能力。

要論跳舞的能力,到了高階差別已經不大。

大家拼的都是招數。

荊小強恰恰最強的就是招數。

超越這個時代三十年的舞蹈招數,特別是偏現代舞、街舞類型的編排。

讓米高看過一次就明白功底高深。

特別是從拉斯維加斯的演唱會開始,荊小強已經嘗試調動舞團……

以前這種萬人級別演唱會上,伴舞已經開始出彩,米高積遜就是佼佼者。

但有了超大屏幕之後,才算是真正開發出這個部分。

以北美橄欖球場高處座位的距離,看伴舞者就跟螞蟻似的,跳再好也沒用。

現在藉助四面屏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荊小強還是有私心,從歌舞團組建的八到十人美少女組合,都是給杜若蘭當伴舞。

但是沿襲南麗舞團組合那種特有的拖步交叉換位。

每個舞者穿著打扮有同一系列,但露胳膊露腿露胸的重點又不一樣。

現在更是白妞、黑妹、亞裔姑娘大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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