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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不用再裝什么正人君子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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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很快清點了自己的財產,把屋子翻個遍也花不了多少時間。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間破屋,家具少的可憐連台電視機都沒有。

現金一共36美刀,他不像是有存款的,錢包里也沒發現銀行卡。就這點家當,他混幾天就要沒錢吃飯了。如果他像在尤曼吉時那樣頓頓大魚大肉,天天品嘗美食,一頓飯就能把錢花光。

接下來,他要做點什麼呢?

找份日薄西山的工作,掙著微不足道的工資?過著波瀾不驚的日子直到下一次穿越?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美國的犯罪率那麼高,他一個中國人如果老實本分,豈不是寸步難行?

他也不打算接受現有的設定當小偷,那實在太LOW了。哪怕在這座城市裡他成為了一名傳奇大盜,不還是個賊?比起當賊,他更想成為一名超級英雄去打擊罪犯,順便拿走罪犯身上的錢。

戴蒙認為身為一個穿越者,無論到了什麼世界,都不是非得遵守規則。很明顯錯的不是他,是這個世界。以前那些進局子的破事,根本就不是他做的啊!

既然世界(火種)讓我在警方那裡有案底,那我也不用再裝什么正人君子了。

戴蒙把屋裡值錢的東西帶上,立即出門。除了現金外,在他看來只有駕照還算有用,在美國駕照起到身份證的作用。神奇的是,他連手機都沒有,也沒有手錶,所以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間,慘的一批。

戴蒙並不是一個喜歡熬夜的人,惡劣的形勢卻逼的他不得不在夜晚外出。

他想儘快搞清楚這是什麼世界,順便選一個好住處。他必須花錢住酒店,絕不會在這個鬼地方過夜,味道令他無法忍受。

而且他剛穿來,一點都不困,找個網吧通宵上網也比待在這裡強。只要有網絡,他很容易確定是什麼世界。

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平民窟,這棟房子破到仿佛隨時會塌掉,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出門聽到有鄰居大聲爭吵,還看到有間屋子沒有房門,裡面空著沒人住。這裡的環境差到讓他懷疑自己穿到了印度,或許明天鄰居會來和他討論喝牛尿的心得。

這種地方的治安自然不會好,幸好他隨時可以鍛造出武器,底氣很足敢夜間出門。

走在沒有路燈的漆黑巷子裡,他覺得天氣有點涼。

出門時他外衣穿的是黑色翻領工裝上衣和灰色休閒褲,裡面只有秋衣,沒穿秋褲。他意識到穿少了,卻沒打算回去找衣服,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麼儘快發財,然後去買高檔衣服穿。

又或者他可以潛入某家已經關門的百貨商場,直接穿戴整齊了走人。有火種賦予的超能力,潛入商場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他可以把門鎖、玻璃當材料吸入火種,只需用手觸碰物體一會兒。

現在不太方便,火種的容量已經達到了飽和。所以他正考慮要不要鍛造兩把槍和幾個彈匣出來,讓火種有容量吸收其他材料。

尷尬的是他現在沒有固定的住所,無處存放武器。如果他夜裡走在街上手裡拿著槍……不管是手槍還是衝鋒鎗,怎麼看都像是要攔路搶劫,路人看到肯定會報警吧?

貧民窟的房子密集如蜂窩,不知道住了多少人。戴蒙在巷子裡繞了一會兒才找到一條較為寬敞的路。大部分地方都漆黑一片,這裡有路燈。

他想先找輛車,離開這裡到繁華的地方去,然後確定現在是什麼時間和什麼年代。忽然,一個人從側面陰影中邁著喪屍一樣的步伐,緩慢的朝他走了過來。

沃特法克?結果還是有喪屍的世界嗎!

在路燈下看到這麼一個頭髮稀疏、面無血色、穿著破爛、步履蹣跚的中年男人,戴蒙整個人都不好了。喜歡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哪怕只待一個月對他而言也是地獄,待一年他就瘋了。

「錢!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走到距離戴蒙三米遠時,「喪屍」竟然開口說話了,並掏出了一把小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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