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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章 改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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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開國皇帝對於國家制度的設計多借鑑前朝,從而規避一些陋習。

明朝的制度設計,多在宋、元兩國。

元朝自不必提,蒙古人敗在治國過寬,屬於粗放式的管理,只要收夠錢,民間事物大小一律交給土豪劣紳,甚至實行包稅制。

這種情況下,窮者無立錐之地,富者阡陌相連,民不聊生。

所以明朝就以嚴治之,恢復到了宋時的封建管理。

在宋朝方面,明朝上下得出的結論是,宋人骨子太軟,歲幣求和,一步退,步步退,最後退無可退,只能亡國。

所以,骨氣就得到了重視。

表現就在於文官們以廷杖為榮,骨頭越硬越受到官場的重視,相當於功勳。

土木堡之變,哪怕皇帝被俘,也拒絕議和;明末崇禎朝,議和的陳新甲被殺。

一味的硬氣,失去了柔和,表面上很解氣,實際上卻錯失了良機。

一張一弛,才是王道。

為了培養士子的傲骨,也是為了收買人心,大明實行優待士人的國策。

太祖高皇帝免掉了所有現任官員的徭役;嘉靖二十四年的《優免則例》規定,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

到了萬曆三十八年的《優免新例》又規定,現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稅一萬畝,以下遞減,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進士優免田最高可達三千三百五十畝,未仕舉人優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監生免田稅八十畝。

也就是說,在萬曆三十八年以前,普通的秀才舉人,在法律上根本無法無限制免稅,只是免稅兩石罷了。

後來一步步地得寸進尺,進而優免範圍擴大化。

畢竟普通人,誰會去看《大明律》?

多占,多吃,才是王道。

地方的衙役們,也不敢得罪舉人秀才,只能任其免稅,將剩下的賦稅攤派到其他的百姓身上,欺負老實人成了共識。

到了張居正時期,一條鞭法就來了。

嚴格按照大明律來徵稅,從士紳嘴裡摳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

所以人亡政息,就不可避免了。

難道萬曆皇帝不知道一條鞭法的好處嘛?

他當然知道,但同樣他明白,張居正去世後,大明朝廷之中已經沒有這樣的執行者。

換句話來說,萬曆朝的文武們,已經腐朽,再好的法律,對於他們而言只是法律而已,根本就無法執行。

為了江山社稷的穩固,就像當年曹丕的九品中正制一樣,不得不進行妥協,從而飲鴆止渴。

可惜,殊不知這玩意越是縱容,死得就越快。

萬曆三十八年的條例頒布後,士紳更是無所顧忌,土地兼併反而愈演愈烈,投獻之風竟然成了主流。

當然這也怪不得萬曆皇帝,無論從漢唐,還是宋元,無論是豪強,還是士紳,他們作為與皇帝共天下的一部分,免稅免徭役的權益實行上千年。

明初管得太多,束縛得越緊,後期就越容易崩開。

一如清朝,士紳一體當差納糧,在雍正年間施行,到了乾隆朝就被廢止。

原因一般無二,沒有酷吏來執行,且對江山穩固不利。

就像是直播一樣,收割的都是普通人的錢,公會和大哥錢你還想攬去?不要命了?

當然,明朝的制度設計優點也挺多的,地方分權、中央集權,沒有外戚、藩鎮、宦官之禍,需要打的補丁很少。

朱誼汐來自於後世,自然明白清承明制,改易不多,這在歷朝歷代都是不多見的。

宋跟唐,元和宋之間,制度上可謂是天差地別。

「最大的補丁,一在金融,二在賦稅,三在軍制。」

朱誼汐搖頭晃腦:「軍制已改,金融已變,唯獨賦稅,只是增加了商稅,對於原本的農稅徵收,倒是改易不多。」

他食指無意識地敲打著桌面,大腦飛速的在運轉。

在登基之前,以及登基之後的幾年間,對於明末時期的土地兼併,以及士紳階級的瞞報,少報,投獻等,他是持默認態度的。

沒辦法,首要目標就是為了驅逐建奴,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其他的地方都可以忍耐。

減少建立王朝的阻力,從而更快的統治天下。

如果像那些小說里的主角一樣,從微末起,就搞什麼改革,士紳一體納糧,這不亞於把讀書人推出統治體系。

到時候此消彼長,敵人第一時間擁抱了士紳豪強,你就完犢子了。

打天下,無非是朋友多多,敵人少少,士農工商,這四大階級的人都要積極的納入。

秋後算帳這種事,幹起來不爽嗎?

在皇帝的桌面上,巡按北方九省的監察御史們,給他遞交起了一張滿意的答卷。

一年時間,被拿下的知縣、知府等掌印官,超過了百人,佐貳官,吏員,更是數以千計。

刑部的牢獄,已經人滿為患。

這幾個月間,最忙碌的就屬於大理寺和刑部了,天天加班加點的進行審判定罪。

貪腐過重的,抄家,砍頭,流放,一條龍;貪腐輕的,抄家,流放,充實邊疆。

可以說,這樣酷烈的手段,極大的震懾了官場,北方各省為之一清,

再加上省考,進士等新人上任,如同活水一般湧入官場,沖刷了舊有的風氣。

這時候,朱誼汐才感覺,實行仁政的基礎已經被夯實了。

畢竟政策的頒布和實行是兩碼事,基層,尤其是縣一級的支持是極其重要的。

如果繼續沿用舊有的官僚體系,一切的改革終究不過是另一場縫補,亦或者從仁政變苛政,成了士紳官僚的饕餮盛宴。

「既然時機成熟,那就從河北開始,然後遍及北方,再恰當時間去南方吧!」

先北後南,先易後難,這是皇帝心中的想法,也是在逐步施行的策略。

而這項仁政,就是減租減息。

即雙減之策,對象是土豪劣紳。

減息,則關於民間的借貸,年息不得超過三成,高於三成則交易不成立,借貸一方可以選擇不還錢。

減租,則是對地主階級。

但凡租賃給佃戶的土地,租金一年不得超過收穫三成,但凡超過三成,地主賠以十倍利,本人不得參與科舉,再犯,全家三代限制科舉。

可以預料到,這項政策毫不亞於一條鞭法,只是更緩和了一些。

畢竟一條鞭法是在挖肉,而雙減則是套上緊箍咒,限制土地兼併,緩和社會矛盾。

也更容易被開明士紳階級接受。

這就相當於,你可以增加契稅,但不能直接沒收我的房產。

說實話,這項政策不過是封建社會內部的改良罷了,只能緩和矛盾,而不能解決矛盾。

但沒辦法,總不可能挖自己的根基,成全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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