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到達沛縣(1/2)
話不投機,易小川憤然離開。
原本他見到高要還是挺開心的,畢竟在秦朝就他和高要是現代人,加上高嵐的關係,多少沾親帶故。
沒想到高要腦子抽風,居然給他臉色看,真是不知所謂。
「本來還想帶著你飛黃騰達,是你自己錯過了機會,別後悔。」
易小川確實打算前往湯巫山,不過在此之前,途徑沛縣會籍,那裡有初漢三傑之一的蕭何、大將樊噲,還有漢高祖劉邦,這些可都是未來的大腿。
易小川家境優越,雖然不是歷史系的高材生,但對於歷史上的名人和一些事跡還是知道的。
雖然嘴上沒說,可在易小川的心裡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回不到現代,所以已經開始為自己鋪路。
如果能夠抱上劉邦的大腿,起碼可以大富大貴。
不過易小川那時自己的想法,實際上,他只是熱臉去貼劉邦的冷屁股。
和易小川一樣,劉邦此人也是十足的坑貨。
表面上講義氣,說場面話,畫大餅都輕車熟路,但從來不把兄弟當兄弟,這點和易小川可謂是如出一轍。
當面都是好兄弟,講義氣,用得著你的時候,你說什麼都對,一但沒了用處,或者對他們產生了威脅,就會背地裡拼命捅刀子。
見易小川離開,牧九歌並沒有阻止。
要殺易小川很簡單,但那樣太過無趣。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牧九歌不介意拿易小川解解悶。
見易小川和高要鬧翻,呂公有些好奇的看向高要,問道:「高公子,這易小川與你可有過節?」
「他就是個卑鄙無恥的小人,不用管他。」
高要不屑道。
聽到高要的話,呂公一時間有些不知道該如何接話。
倒是一旁的呂素開口道:「高公子何出此言?」
她見易小川雖比不上牧九歌,但外貌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可是高要對易小川仿佛有很多仇怨。
難道就因為易小川之前沒有找過他,那這高要的心胸未免過於狹隘了些!
呂素之所以這樣想,是呂素根本不了解易小川。
如果呂素真的了解易小川,估計這個溫柔的小姑娘都會提起刀追著易小川砍。
牧九歌看出呂素的心思,暗刀一聲傻丫頭。
原劇情中,易小川救呂素是事實,害呂素也是事實。
如果只是如此,最多算是扯平,誰也不欠誰。
可易小川最不應該做的就是欺騙了呂素的感情。
呂素涉世未深,感情真摯而純粹,可以說是神話世界中,廣大男性同胞最喜歡的角色。
如果說要從神話世界中選一個女性角色當老婆,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性都會選擇呂素,而非玉漱公主。
可以說呂素就是許多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對於觀看過神話的人來說,神話只有八集!
在呂素死後,神話就失去了美好。
而在原劇情中,易小川感染瘟疫,呂素不離不棄,之後遇到了高要與崔神醫。
但崔神醫卻只有一份解藥。
當時呂素因為日夜近身照顧感染瘟疫的易小川,也感染上了瘟疫。
原本崔神醫是打算用解藥醫治呂素的。
因為呂素病得較輕,生存的機率比易小川更大。
但面對生死抉擇,呂素卻毅然決然將活下來的機會給了易小川。
易小川當時臥床不起,醒過來看著端著藥的呂素,說什麼「之前對你說從來沒喜歡過你,那是假話」。
之後易小川病好了,拿著草編的戒指向呂素求婚。
可是呂素卻已經病入膏肓,堅持不下去,不久就香消玉殞!
接下來就是易小川殺人誅心的內心獨白,說什麼「你為我而死,我卻不是為你而生,我從來沒有愛過你。」
聽聽,人言否?
你不愛人家,還心安理得接受別人的照顧。
前腳向人求婚,後腳就來一句,從來沒愛過你。
這是人能幹出的事兒?
說到底,易小川喜不喜歡呂素,肯定還是有幾分喜歡的。
或許是出於感激,但已經求婚了,如果呂素沒有病死,兩人多半會在一起。
但呂素一死,易小川立刻就變臉,就是不想負責。
畢竟呂素只是犧牲了一條命,易小川聖母怎麼能為此賠上自己的後半生和愛情呢!
而易小川對高要所做的一切,更是令人三觀炸裂。
高要承認自己是個小人,但也沒有易小川那樣反覆無常,玩弄別人的感情,還恬不知恥把過錯都推到別人身上。
呂素如此,小月也是如此。
對於她人的好,易小川都欣然接受,可一旦讓易小川負責的時候,他翻臉比翻書還快。
也就是只有對玉漱公主起而不舍,但那真的是愛嗎?
或許更多的是一種求而不得的偏執。
在答題空間看到易小川的種種行為,高要就對易小川不報任何希望。
見呂雉追問,高要解釋道:「易小川不僅是我的同鄉,也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秦朝可沒有男朋友的稱呼,所以呂雉不解的問道:「什麼是男朋友?」
雖是問話,可呂雉的目光卻一直停留在牧九歌的身上。
問這話,更像是在展現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牧九歌的目光並沒有停留在呂雉的身上。
呂雉確實畢竟漂亮,但牧九歌的雙眼目力太強,可以看到他人臉上的毛孔和各種細菌,也能看透對方的五臟六腑。
嗅覺也遠超常人,能夠分辨很多常人無法察覺的氣息。
普通人在他面前,缺陷會被無限放大。
什麼美人,不能脫去凡身,都是紅顏枯骨!
也就月嬋仙子、魔女這樣修煉有成,才貌雙絕的天之嬌女,牧九歌才有些興趣。
這次前來,其實是牧九歌少時觀看神話,心中留有遺憾,否則他手底下掌控諸多世界,億萬生靈等著安排,哪有閒工夫來這個靈氣近乎絕跡的低端位面。
高要可沒有牧九歌的實力和心態,只撓了撓頭解釋道:「男朋友,就是……就是,就是那種關係嘛,你可以理解是未婚夫!雖然沒有結婚,可我怎麼也算是他半個大舅子吧。」
「結果他跟我妹妹交往期間,在外面沾花惹草,還把我帶到了這個地方,我找了他整整三年,走了上千里路,多少次差點挺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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