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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個土財主還想娶我妹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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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明律》中規定「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娶妾,違者笞四十」,但這條律法從來沒有實施過,因為官、吏、生員都屬於民,這些人身居顯位沒有幾個妾室,怎麼能顯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而且娶妾還有個重要原因——廣嗣。多生孩子家族才能繁衍昌盛,這是中華民族一直以來的觀念。

秦睿聽得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幾步上前先將桌子上的盒子踢翻在地,裡面散出幾盒點心和兩個銀錠,然後秦睿腳向媒婆踹去,邊踹嘴裡還邊罵著,「MLGB的,給我滾,拿著你的東西給我滾,想娶我妹妹,想得美。」

媒婆自然不會等著秦睿來踹,邊躲邊說,「這位小哥兒,你可別為難我,我也是受人之託。再說了,你妹妹進了周家,吃香的、喝辣的,當個姨奶奶,比嫁給那些平頭百姓,不是好多了!」

「滾,我的妹妹,要嫁也是嫁達官顯貴,也得是正室,就你個破落財主家,還想和我家結親,還姨奶奶,我凸(艹皿艹)他大爺!」秦睿這是靈魂穿越以來第一次罵人,主要是接受不了這個姓周的,居然想娶十二歲的小姑娘。

「嘖嘖……,小哥兒這大話說的,還達官顯貴,還正妻,就憑你們這種破落人家,也真是敢想!」媒婆翻了翻白眼,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家,整天淨想美事呢!八輩子沒出過村的人,還嫁達官顯貴,這心得多大。

「回去告訴姓周的,再敢有這個想法,我就送他去見閻王!」被秦仁禮從後面抱住的秦睿,腳在空中亂踢,聲嘶力竭的喊道。

「人不大,口氣不小,秦當家的,您倒是發句話啊!」媒婆對著三爺爺說道。

「我們家,秦睿當家,他的話算數!」三爺爺本來就壓著火,只是村里人結婚,大部分都要經過這個媒婆,所以他才壓著火沒發聲。

明朝有嚴格的規定,無媒不婚,結婚雙方必須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能明媒正娶,否則以奸論,一個縣中通常會有幾個專職媒婆,整天走街串巷,為各家保媒拉縴。媒婆在文人筆下的名聲不好,但民間卻地位很高。

三爺爺之所以不好發火,就是怕以後自己家幾個孫子要說親時,這些媒婆在中間使壞。現在秦家的頂樑柱秦睿發話了,他就不在乎了,他認為秦睿就是萬能的,能賺錢,還識字,還能製鹽,還有個厲害的師父,這就是秦家的本錢。

媒婆只能拿著禮物灰溜溜的走了,秦仁禮才把暴怒的秦睿放下來。

「睿子,你是不知道鄰村周八壟的為人啊!」秦仁禮也不想賣閨女啊,問題是對方是周八壟,所以才和媒婆坐下來聊的。

秦睿聽了秦仁禮的話之後,覺得納悶,一個土財主而已,有什麼怕的?

在秦仁禮的解釋下,秦睿才明白對方是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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