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第二次談判(1/2)
沈雪她們還沒有回來。
王林來到右樓。
他打開畫室的門,看著牆上掛著的佳人畫像,不由得浮想聯翩。
喝香江水長大的女子,從小看港片、西片長大的女子,跟內地女子真的不同。
李佳欣帶給王林的享受,也是獨一無二的。
王林寂寞的時候,會想沈雪。
但當他身體寂寞的時候,他會想李佳欣。
王林來到一樓,打電話給李佳欣。
「公子!」李佳欣的聲音,總是這麼嫵媚動人,銷魂入骨。
王林笑道:「你在做什麼呢?」
「我在完成公子交待的任務啊,在學習英語。我的口語又進步了!我同時還在修習法語呢!我想著,公子以後的事業,是要做到全球各國去的,我多掌握幾門外語,以後對工作是有利的。」
王林不由得一聲感嘆,心想一個靠顏值就能畢生榮華的美女,居然這麼死心塌地的跟著自己?
他還以為,他和李佳欣之間,不過是露水一場呢!
能和她這樣的百年佳人共赴巫山,哪怕只是幾度春風,王林也是願意的。
就像李文秀所說的一樣,在外面玩,王要又不吃虧,頂多就是花幾個錢!
「公子,你上次跟我說,要我聯繫商超,我聯繫了十幾家,有香江本地的,也有國外的。」
「好,有結果了嗎?」
「他們都願意啊!商超也要尋找優質的產品。所以呢,這次你從內地發貨過來,要發過來一億片衛生巾才夠哦!」
「是嗎?有多少家商超?」
「他們都願意和我們展開合作!」
「哦?不錯!」
「本地最大的商超要算佣金,年度佣金是商品銷售總額的1.5%,倉庫佣金也是商品銷售總額的1.5%,還有,他們新店開張時首單商品免費贊助,新品進場首單免費。」
王林聽了,心想這都是很正常的合作條件,便笑道:「不算太貴。其它商超的條件呢?」
「都差不多。對了,最重要的一點,我忘記說了,他們說,如果我們的產品,能採用英文包裝和港式包裝那就最好了。方便在港澳地區出售。」
「這個不難,我們可以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包裝。」王林開懷的笑道,「佳欣,你幫我大忙了!」
「這是佳欣應該做的。我發現做生意也挺好玩的,而且也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王林心想,那是你因為你顏值高,談生意時,很自然的占了一定的便宜!
他笑著問道:「佳欣,那你還想拍電影嗎?」
「我聽公子的。」
「哈哈!好!只要你聽我的話,我不會虧待你的。」
「公子,我想你。你什麼時候來看佳欣?」
「我也想你。等我忙完這個月吧!」
「還要一個月嗎?」
「我中旬要去參加廣交會。得半個月時間呢!」
「廣交會?是不是在花城召開?」
「對。」
「那我從羅湖過去很方便啊!我去那邊找你?」
「這個?我看看方不方便,我來安排,好不好?」
「嗯!我等你的好消息。」
李佳欣在香江,幫王林打開了港、澳那邊的銷路,這倒是解了王林的燃眉之急。
可是,港澳的市場還是不大。
不像松下家族的買樂超市,那可是全球採購,所以銷量驚人。
王林和松下幸子談判之後,幸子也一直沒有聯繫王林!
這讓王林心裡沒底。
不知道幸子她是不是找到了新的採購商?
國內是不可能有這種大型供應商的。
因為王林掌握著上游材料的供應。
國內不管是誰想生產這麼多的產品,要麼進口原材料,要麼從王林這邊進貨。
如果是從國外進口原料,產品的價格會十分高昂。松下家族還不如直接從國外採購。
而如果從王林的愛秀集團進貨,王林可以把原料價格提高,從衛生巾這邊丟失的利潤,他可以從原材料上賺回來。
不管怎麼說,王林總是不會吃虧的。
和李佳欣通完電話,王林看看時間差不多了,便出了右樓。
不一會兒,沈雪的寶馬車就開回來了。
王林親自幫她們開了大門。
沈雪笑道:「王林!你回來了!」
王林道:「我早就回來了,一直在等著你們。」
林妹妹和張小佳下了車。
王林問道:「今天怎麼樣?」
林妹妹笑道:「場場爆滿!」
張小佳道:「想不到申城也有這麼多人看演出。」
沈雪下了車,說道:「觀眾熱情很高。你知道林妹妹唱一首歌,收到多少打賞嗎?」
王林道:「一萬?」
沈雪笑道:「那倒沒有,一千多!」
林妹妹胡盧而笑:「乾脆,我就留在申城,每天上舞台上唱唱歌好了!」
王林道:「我早就說過了,你肯定能火的!這才是你的舞台。」
林妹妹抿嘴笑道:「是!多謝你的成全!」
王林道:「你要是留在申城,我就讓張小佳先回去,北金的工作,交給張小佳和羅元忠、蔣惠芳三個人負責。」
林妹妹想了想,說道:「我還是先回北金吧!那邊現在工作剛起步沒多久呢!」
王林道:「那你出唱片的事?」
沈雪挽著林妹妹的手,笑道:「你就留下來吧!正好,我倆做個伴!」
林妹妹這才笑道:「行,我就留下來了!」
王林對張小佳道:「那你明天先回北金。」
張小佳道:「你怎麼不留我呢?」
王林道:「留你幹嘛?給我添堵嗎?」
張小佳白了他一眼。
晚上,王林和林妹妹、沈雪商量灌錄唱片的事。
真正的大唱片公司是獨立的,不是包裝藝人的。
藝人的經紀公司和製作公司才是主要包裝藝人的幕後,大一點的傳媒文化公司都有自己的製作團隊和唱片部門,但不會發唱片,只有有發行資格的公司獲取版號才能發行。
很多小型文化公司打著唱片公司的旗號,卻不知他們在有知識文化的人眼裡是在丟人。
大的唱片公司,是不會隨便簽歌手的。
簽人的公司百分之九十都是打著旗號騙錢的。
真有能力的歌手,能和所謂的傳媒公司、文化公司搞合作商演或授權推廣,就已經站在成功的邊緣上了。
王林成立的演藝公司,暫時不會做獨立的唱片公司。
他現在並沒有什麼藝人,要是做唱片公司就純屬燒錢了!
他只是單純的想捧一捧林妹妹而已。
哪怕只是玩票呢?
既然林妹妹喜歡,那就花些錢玩玩好了。
所以,王林決定找申城的唱片廠合作。
具體的合作事宜,王林就交給沈雪來聯繫。
歌曲最重要的還是詞、曲和唱腔本身。
好的歌曲,再加上好的推廣,才能廣而告之,但也只能擴大知名度,能不能形成爆款,占據流行音樂的榜首,更多的要看機會和運氣。
就像同一個曲子的兩個版本,《千千闕歌》和《夕陽之歌》,一個是陳慧嫻主唱,一個是梅艷芳主唱,兩人都是大姐大級別的,詞曲俱佳,唱腔也各有千秋,但傳唱度和群眾基礎,還是《千千闕歌》更廣。
此外,一個歌手,要具備的條件很多,唱功、形象、整體素質缺一不可,否則絕不適合發展藝人路線。
林妹妹當然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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