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警花保鏢(2/2)
第二天,王林一個人騎著車,來到證券營業所,排隊把國庫券給賣掉了。
這一趟,他賺到了11400多塊錢!
王林心裡打起了鼓!
這錢賺得也太輕鬆了!
他找到當地的稅務局,找了個工作人員詢問。
「同志,請問你辦什麼業務?」工作人員問王林。
「我諮詢一下稅收的事。」
「哦,你是哪家企業的法人代表?」
「啊,不,我不是問企業繳稅的事。」
「個體戶?」
「我這個也不知道怎麼定義。我現在就是買賣國庫券,這個所得,要交稅嗎?」
「國庫券交易?這個是免稅的。」工作人員很認真的回答道,「為了促進國庫券的流通和交易,國家對相關的交易進行免稅。」
「真的啊?那我就放心了。謝謝你啊。」
王林這才吃了顆定心丸!
回來的路上,王林順道去了趟第一百貨商店,給李文秀買了雙高跟涼鞋,又給她買了雙三厘米高的皮鞋,這種系帶的女式半高跟皮鞋,有一種復古的美,她那雙小腳穿上去肯定漂亮。
中午,李文秀回來,看到嶄新的皮鞋和高跟涼鞋,不由得一笑:「是不是我說要什麼,你都給我買啊?」
「我買得起的,就買!」王林道,「誰叫你現在是我媳婦呢!」
李文娟道:「姐夫,你這話有語病。什麼叫現在是你媳婦?未必我姐以後就不是你的媳婦了?」
王林和李文秀相視一眼,都沒有說話。
李文秀道:「我跟田警官談妥了,她願意當你的保鏢!」
「田警官?是誰啊?」王林問。
「就是上次抓耿浩和孫坤他們的那個警官啊!」
「女警啊?」
「不行啊?」
「行是行。只是出去住宿不方便。我得多開一個房間不是?」
「那能多花幾塊錢?」李文秀道,「人家田警官很熱情的,我一跟她說,她立馬就同意了!換成別人還不一定願意呢!你別小看人家是個女的,他們局裡大比武,她得過獎的!」
「這麼厲害?叫什麼名字?」
「田曉青。」
「好吧。」
「你下次再去廬州,記得喊她一起,也要記得幫她買車票!」
「知道了。你和她談好勞務費了嗎?」
「一個月三百塊錢。一切差旅費你出。」
「還行。不貴。」
「她已經跟所里請示匯報過了,所里也批准了的。你到時記得喊人家,別放人家鴿子。」
「放不了鴿子!我上次已經被壞人搶劫過一回,我害怕了!我這幼小純潔的心靈,都有陰影了!」
「你下午要去找周助理嗎?」
「不去,我找她幹嘛?」
「嘻!是嗎?你就沒事找她?」
「我哪有什麼事找她啊!」王林道,「我下午有活動了。我回機修班裡看看我師傅,再去買明天的火車票。師傅對我還是不錯的。我帶些廬州特產給他吃。」
「嗯。」李文秀淺淺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