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幻小說 > 謊言之咒 > 第126章 繳獲的物品

第126章 繳獲的物品(1/2)

目錄

曲燼想到了他要殺的那個女人,如果龍盛北極生物公司來的是對方,這次就有的玩兒了。

一想到這裡,曲燼臉上突然露出了笑容。

現在他的實力,已經能殺掉3級異變了。如果他過度消耗能量值,說不定還能跟4級異變過招。

不止如此,他的好東西還有不少呢。

天刺之矛……隔空詛咒卡……詛咒放大器……身體交換卡……

有這些東西,他應該能進行一次復仇計劃。

一般來說,以他的這些手段,要暗殺掉一個人,是很容易的。

即便那個人的周圍有重重保護,還有不少高手。

曲燼的心臟開始砰砰跳動,或許這對他來說是一次機會。

不過很快他就冷靜了下來,那個鐘青是不好對付的,尤其是對方在公眾場合現身的時候,身邊的保衛力量很強,一般人恐怕身邊都近不了。

所以這件事情,還要從長計議。

而且話說回來,張東東只說了龍盛北極生物公司的一些重要人物會來,來的還不一定是那個鐘青,所以曲燼不能著急。

這時曲燼還想到了一個問題。

月光城人口數十萬,充其量只是一個小城市,而龍盛北極生物公司的人,沒事是不會來這種地方的。

這讓他對對方來月光城的目的,產生了警惕。

思來想去他覺得有三種可能。

第一,是衝著情緒異變根源來的。這東西龍盛北極生物公司本來就找了很久,說不定查到了線索。

第二,或許是衝著之前他殺的那群人來的。那個中年男人是從盛北極生物公司的前員工,對方臨走時偷走了返祖病毒。

返祖病毒作為龍盛北極生物公司的「科研物」,不用說也知道極為重要,這東西龍盛的人肯定會想方設法的找回去。

第三種可能,就是他們也是衝著小王來的。

龍盛北極生物公司喜歡在各個地方抓實驗體和異變,而小王可是一隻4級精神類異變,堪稱不可多得。

這三種可能性中,曲燼認為第二種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當初他殺了那群龍盛北極生物公司的前員工過後,就沒有理會這件事情了。

後來他曾查閱過城衛隊的出警記錄,發現在好幾天過後,那幾具屍體被幾個閒來無事到處逛的年輕人給發現,並報了警。

城衛隊肯定會對屍體進行身份查找,說不定查找的記錄,被龍盛的人通過某些渠道看到了,然後就知道那個偷走了返祖病毒的前員工,逃到了月光城,於是他們就順藤摸瓜找了過來。

還有就是,上面派來的那兩個人,既然要等龍盛北極生物公司的人來了才對月輝醫院採取行動,那就說明龍盛來的人肯定不簡單,至少也是4級特殊能力者。

而且來的多半也不止一個人。

曲燼現在雖然算是隱藏在暗處,但是對方的實力過於強大,不是他能對付的。

他的最終決策,是到時候看。

有機會就偷襲一下,沒有機會,那就慢慢來。

來日方長,他現在實力不夠就先苟著,苟著苟著實力就強大了。

思量間他將桌面上封裝著返祖病毒的玻璃瓶拿了起來,放在眼前仔細打量。

這東西他得到後,還沒有仔細研究過。

雖然東西是玻璃瓶的,但是瓶身有銀白色的金屬加固,在頂端還有凹陷去的小圓孔。

應該是用來連接注射器或者是其他裝置,然後方便取出了其中的返祖病毒的。

想了想後,曲燼開啟了系統的鑑定功能。

【液態、氣態封印瓶。危險係數:無。】

上次他也開啟過系統的鑑定,結果也是一樣的。

但是他想鑑定的,是裡面的東西。無語的是,系統的鑑定以他觸摸到什麼東西為標準。

曲燼將整個封印瓶給翻來覆去的檢查了幾遍,但是沒有從這東西上面發現任何類似於追蹤器之類的。

在他看來,也不可能有。因為要是有的話,龍盛的人早就追來了,甚至這東西都不用落在他的手裡,那個中年男人就已經落網。

可曲燼還是有些擔心。

雖然他可以肯定,這東西上面沒有追蹤器,但要是龍盛的人有其他方式尋找,他還拿在手中,是很危險的。

一想到這裡,他打算找個地方將這東西藏起來。

不管藏到什麼地方,反正就是不能拿在手裡。

思量間,曲燼看向了那個飛彈定位器,然後計上心來。

這時他將東西放下,拿起了桌上的一隻玻璃瓶,玻璃瓶中正是那隻嘴巴異變的根源。

「有人嗎?」

當察覺到玻璃瓶動了,只聽其中的那張嘴巴開口問道。

曲燼沒有回答,看著瓶中的異變根源,他覺得這東西比起其他異變根源,是不太一樣的。

首先它沒有任何的攻擊性和攻擊手段,其次就是它好像不能單獨存在。

這個嘴巴異變根源,曲燼不打算賣出去,現在他已經不缺錢了。

在看到這隻嘴巴異變根源,竟然能跟傀儡師的身體融合,這讓他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那就是這東西是不是也能跟其他人融合?

而能讓不同的人身體融合在一起,他想到了瑞莎。

只要找到合適的人,在把這隻嘴巴異變融合在對方的身上,這豈不是相當於改造計劃。

而有一張能吞噬精神力的嘴巴,是能增強實力的。

一想到這裡,就聽曲燼問到:「你是怎麼跟那個女人結合在一起的。」

聽到曲燼終於說話,這隻異變根源連忙道:「是有人把我強行融合在她身上的,我不是自願的。」

「過程麻煩嗎。」曲燼問。

「不知道誒,反正就把我弄她身上去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