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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再取一銀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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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抄底,但也會做第二手的準備!

光大大廈

吳光耀的辦公室里,馮景禧正在沙發上。

馮景禧是新鴻基銀行的創始人,而馮景禧是香港證券業的巨擘,在1970年,馮景禧創辦了新鴻基財務公司,這家財務公司在1982年獲得了銀行牌照,改名為新鴻基銀行,是目前香港唯一一間由財務公司升格為銀行的本地銀行。

但是好景不長,新鴻基銀行剛成立不久,就遭遇中英談判,地產暴跌;

其後一年更是遭遇了港元危機、擠提事件;

頓時,讓新鴻基銀行陷入財務危機。

縱觀馮景禧這一世,運氣似乎不怎麼好,在一眾商人之中;在四十年代末,馮景禧將全部家產投資了去台灣批發魚苗,結果在海上遇上風暴,所有資產付之一炬;

新鴻基銀行陷入財務危機後,由港府、滙豐、渣打、光大等數家銀團,支持陷入困境的新鴻基銀行;

不過,新鴻基銀行的問題不算糟糕,所以得自尋出路。

這個出路只有一條,就是尋找大銀行為靠山,否則家族性的小銀行無法在強手如林的香港生存。

只是沒想到,馮景禧找上了自己,吳光耀頓時開始思索起對策;

說實話,吳光耀是真不想投資這些銀行了,回報太低了;

加上自己在香港銀行太多了,已經沒有興趣了!

馮景禧自然不是出售自己的產業,而是想引入大資本,緩解當前的壓力;

前世,馮景禧在1985年,將新鴻基銀行的75%股份,以7億港幣售於阿拉伯銀行;

當然,除了保留管理權以外,馮景禧還和阿行簽訂了股票回購協議,最終的目標是馮氏家族持股達到50%;

可惜馮景禧在1985年8月,就死於溫哥華。

「老馮啊!我對新鴻基銀行並無興趣!」吳光耀笑著說道。

馮景禧頓時神情一暗,原來他知道吳光耀比較好說話,就打算讓吳光耀先入股新鴻基銀行,馮氏保留管理權,並簽訂股份回購協議;

相當於,吳光耀只是在投資一筆生意,而不是侵占自己的公司。

不過,吳光耀接下的話,讓馮景禧大喜過望;

吳光耀說道:「我認識一家海外銀行的團隊――日本的千葉銀行,是千葉財團的核心;千葉財團你也許不知道,但是千葉財團的聯想集團你應該知道吧?」

馮景禧連忙說道:「知道,那不是你的企業麼!千葉銀行我也知道,日本前十的銀行了,在香港也有辦事處!」

吳光耀點點頭,說道:「我願意給你牽線,讓千葉銀行入股新鴻基銀行,具體你有什麼要求,可以和他們談!」

馮景禧大為高興,既然是吳光耀牽線,那麼這筆交易可能達到自己的訴求――馮氏依舊是新鴻基銀行的管理權所有人。

其實,吳光耀本意是將恒隆銀行售給千葉銀行的,不過最終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後世,香港的本地銀行雖然都有外資背景,但卻沒有外資銀行喧賓奪主的情況;

本地人管理本地銀行,更符合市場需求。

如果將恒隆銀行售給千葉銀行,那麼還得找個本地管理團隊,太麻煩!

如果千葉銀行和新鴻基銀行達成合作,至少也能控股70%,就算以後馮氏回購,也不可能超過千葉銀行的持股量;

而馮景禧的二兒子馮永發是個金融人才,馮氏倒也適合作為合伙人。

前世,香港的本地銀行全部淪為外資銀行之手,大概的原因就是:家族式銀行很難在強手如林的香港生存,沒有強大的後盾就得不到市民的信任。

不過光大銀行顯然是個例外,雖然也是家族式銀行,但吳光耀的資產本來是世界級別的,現在來一個小城市混,那裡有混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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