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代言人(2/2)
「你們應該聽說過港島小姐吧,港島小姐在去年開始舉行了第一屆;今年已經是港島小姐的第二屆,冠軍已經在七月份選出,我記得好像叫吳丹鳳吧!」
「榮經理,這個事情你負責一下,去中英影片公司洽談一下。簽約年份一定要是5年以上,簽約期間代言人有義務配合我們拍攝寫真海報、錄製錄音、拍攝短片的義務,不得代言同類型的產品」
這個年代的港姐選拔,參選者也就那麼十幾人,不過一般選拔上,立馬就會拍攝電影。
吳丹鳳長相嬌小玲瓏,天真可愛,最重要的是她馬上就能拍電影當女主角,明年二月份又是一部電影當女主角,名氣一定不會差。
吳光耀最中意的還是夏夢,不過別人現在才14歲,要1950年才進入演藝圈,只能等個三年了。
榮本生此時已經被吳光耀點醒,連忙說道:「是,吳總,明天我就去辦這件事情!」
「接下來,該你們出出主意了,總不能一直是我一個人表演吧!」吳光耀似笑非笑的看著大家。
確實,如果大家沒什麼能力的話,吳光耀就決定再招幾名有能力的管理,省得老鳳祥停滯不前。
榮本生想了想,開口說道:「最近炒金的人開始多了起來,帶旺了港島的銀號和金號。我們每個店鋪,都開設一個金銀貨幣兌換業務,我們收取一些佣金,相信也會獲利不少。」
吳光耀暗暗點頭,這個想法自己也有,不過等著他們提出來。
後世吳光耀看過周大福發展史,這三年的『黃金大戰』確實帶動金號銀號,周大福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炒黃金,卻也開通了金銀貨幣兌換業務,賺了不少佣金。
所以,別人的路也就是自己的路!
「很好,這個你去安排好!」吳光耀給出了表揚
接著大家紛紛提出自己的小意見,總算還有點主見。
吳光耀現在已經放權給這些人,讓大家學會獨立的思考,為公司出謀劃策,而不是一直去作為一個執行者。
10月10日,四店已經營業十天,營業額也穩定起來,生意在全港算是上面那一梯隊了。
吳光耀看一切趨於穩定,就動身前往粵省,去拜訪一下自己的未來岳父,把自己的終身大事定下來。
吳光耀很果斷的選擇了林月如作為自己的妻子,是因為她各方面確實都很不錯,在這個年代算是頂尖拔萃的妻子人選了。
再說了,這個時代的港島,是可以取姨太太的,以後看見更漂亮的,再娶就是了。
要想在港島建一個豪門,怎麼少的了姨太太,光憑一個老婆,如何兒女成群!
「小姐,你說他怎麼還不上門來拜訪老爺?不會在港島樂不思蜀了吧!」李翠看自家小姐無聊的,在院子裡餵著池塘的金魚,忍不住抱怨道!
林月如被自家丫鬟提起了這茬,心裡越加失落了起來。
想起了在港島和吳光耀的那段日子,逛街,去海邊,爬山,每天都能玩出不一樣的花樣。
回到粵省,自己一下就不習慣起來,偶爾去接上逛逛,也是興致乏乏,提不起精神。
「吳光耀啊,吳光耀,你倒是快點來啊!無聊死了!」林月如內心吶喊道
李翠見自家小姐悶悶不樂,不用猜也是想吳光耀了。
憤憤的說道:「說話不算數的男人,說好了一個半月來看望的,現在就還差三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