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斗羅之武魂是雷電 > 第二百六十四 林桀大戰唐昊

第二百六十四 林桀大戰唐昊(1/2)

目錄

轟!!

雷神之矛擊中昊天錘錘身,猛的發出一陣炸裂。

電蛇四濺,不斷攻擊周圍,更有餘波瞬間將周圍的男子殺死。

唐昊擋下雷神之矛後,眉頭直皺。他能夠感受到剛才的攻擊有多強大。

「他竟然能夠與大哥的攻擊碰撞,他到底是什麼實力。」被保護住的唐月華滿臉震驚,要知道,她的大哥唐昊可是封號斗羅啊,而且還是大陸上最年輕的封號斗羅,實力之前強,能夠敵過他的不足雙手之數。

別說唐月華震驚了,唐三更是驚駭無比。要知道,他爸爸唐昊可是封號斗羅啊。

『這裡是天斗城,不是就留之地,必須儘快將他殺死。』

唐昊自認為能夠輕易將林桀殺死。剛才只是因為不想破壞他妹妹唐月華的的地方才用力小了些。

準備快速解決林桀的唐昊直接釋放出黃黃紫紫黑黑黑黑紅九道魂環。準備一擊將林桀擊殺。在唐昊釋放出九道魂環時,恐怖的威壓瞬間籠罩周圍。

「這就是昊天斗羅嗎?好恐怖的威壓,我竟然有種動彈不得的感覺。」

紫衣男子臉上滿是震驚,兩名藍衣男子也不例外。

「爸爸要出全力了,林桀絕對不是爸爸的對手。」

唐三冷冷望著林桀,眼中滿是冷意。

「嚯,沒想到唐昊你炸掉的魂環還在啊。不過,你以為我會怕你嗎?」

話音剛落,一股強大的氣勢瞬間朝唐昊轟擊去。緊接著,黃黃紫黑黑紅紅七道恐怖無比的魂環瞬間釋放出來,血紅的兩道魂環直接將唐昊的九道魂環的光芒壓下去。

『魂聖,怎麼可能,還有兩道十萬年魂環。』

唐昊見此,心中驚駭無比,他可是知道一道十萬年魂環的增幅有多強,擁有一道十萬年魂環,以魂斗羅實力戰封號完全不是問題。更何況林桀竟然擁有兩道十萬年魂環,而且讓唐昊更驚駭的是,林桀怎麼可能在如此年輕就達到魂聖。也知道,林桀的年齡比他兒子唐三還小啊。

「魂.聖..你竟然是魂聖,還有兩道十萬年魂環...。怎麼可能,林桀他怎麼會是魂聖,他年紀可是比自己還小的。」唐昊身後的唐三心中一臉不相信。

唐月華,奧德總管這些人也是一臉見鬼的模樣。

「你這樣的天資,是我平生所見,但今日你的人生將到此為止。」唐昊說著,一道魂環瞬間亮起,昊天猛的增大。

「隕落,那要看,你有沒有這個實力。」

林桀說著,雙手外張,一道道雷電自他掌中生起,整個人如同沐浴與雷霆之,恍若雷神降世。

接著,林桀雙掌猛的一合,雷電纏繞,不斷激顫,雷電外衣瞬間在他身上形成。

面對唐昊,他直接使用出雷遁模式增強自己。

在林桀使用出雷遁模式時,他的攻擊力,速度,防禦力,達到了幾個驚人的程度。

咻的一聲,只見光芒一閃,林桀瞬間消失。

「好快的速度!」唐昊驚駭的看著消失的林桀,這樣的速度,即便是他這個封號斗羅都差點反應不過來。

下一秒,林桀瞬間出現在唐昊身前,纏繞著雷電的修羅血劍已經出現在他手中,直向唐昊斬去。

驚駭於林桀速度的唐昊瞬間反應過來,巨大的昊天錘直向林桀砸去。

修羅神劍何等強大鋒利強大,區區昊天錘怎麼可能是它的對手,更何況加持著林桀這個變態的力量,即便是唐昊又如何。

超神器修羅血劍與區區昊天錘瞬間碰撞在一起。

轟!!

一道驚天震鳴響起,劇大的能量向周圍衝擊散開。

月軒之內的建築,瞬間被破壞一大片。唐三,唐月花之流被強大的衝擊力直接震退。小舞也不例外。

呲!!!

一道道刺耳的聲音響起。

只見這時,林桀修羅血劍與唐昊的昊天錘在空中不斷擊撞。

『怎麼可能,他的力量為何會如此強大。還有,那是什麼武器。』

唐昊驚駭的看著自己的昊天錘直接被那把紅色的劍斬出缺口,要不是他的強大魂力維持著,他的昊天錘怕是會被自己斬成兩半。

除去魂力唐昊比林桀強大一些之外,精神力,唐昊即便是封號斗羅,現在也遠遠不如。攻擊力,林桀有著修羅血這樣的超神器,還有著雷遁模式的強大增幅,更有著強大的體魄作為支持,絲毫不比唐昊弱。

要知道,雷遁模式的強大之處可不是唐昊之流可以認知的。

就林桀上一世火影世界之中,雷影所使用出的雷遁模式之強,已經處於當世頂峰。

就力量而言,火影世界,比起這個斗羅世界強的太多了。一集滅一村,可不是隨隨便便說的。

現在林桀更是將雷遁模式開發到了極致,全身細胞活行不斷為他釋放能量。

力量,怎麼可能會比唐昊弱。

速度,唐昊更不是現在林桀的對手,而且速度對攻擊力的加成可不是一星半點。

這就是林桀不懼唐昊,更敢與他碰撞原因之一。

「你怎麼可能這麼強!」苦苦維持著昊天錘,唐昊不敢置信道。

「我的強大,豈是你可以理解的。唐昊,今天我們就看看,到底是誰先死。」

既然唐昊現在都想殺林桀了,林桀怎麼可能會放過他。上一次是因為唐晨才讓唐昊逃跑的,這一次,林桀絕對不會放跑唐昊。

眼見自己的昊天錘就要被林桀斬壞,情急之下,唐昊猛的爆發魂力,震退了林桀。空隙之餘,唐昊看了眼被切入大半的昊天錘,滿眼陰沉。他知道林桀實力強大,上一次更是被他偷襲打掉一挑手臂,但他沒想到現在林桀居然會如此強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