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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庭審,甲子園的遺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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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竊竊私語,也沒有議論紛紛。

「審判團會維護事實的公正,並且保證在場人員的安全,根據剛才發生的情況,審判團判定原告提供證據後進行的推斷為真實有效,且原告的訴訟請求,審判團判定通過。」

上座的審判長看向原告席位。

看著面前十六歲的男孩,打贏這場根本不可能贏的官司。

因為其他人並不知道這位男孩所面臨的是什麼......

警視廳已經確定的案件基本不可能進行更改,被告對向為名氣超火熱的名偵探,所提供證據都具備一定的信服度。

一旦輸了,就意味著從人生的開始就此止步,未來的發展都會因為這一次的案件而受到影響。

但是,對方贏了。

「最後,原告是否還有其他的事件與證據需要提交,是否有其他的訴訟需要陳述。」

如果沒有,就會進入最後的判決環節。

審判長詢問毛利公生,作為一名法官,詢問一個正式律師的態度。

已經不能將對方當做孩子了。

「原告方......」

「我有疑問,被告方有一個疑問,請原告解答,並請審判團進行判定!」

當公生準備開口說話的時候,從被告席傳來一個聲音,打斷公生的話。

被告席的被告委託律師站起來,面色掙扎的盯著面前的男孩。

原本還能坐著看戲,卻因為被告時津潤哉的暴動,而導致場面混亂,也將審判團徹底逼到對面位置。

而且剛才審判長說話的口吻,明明可以直接就此結案,卻再詢問一句是否還有其他訴訟。

意思類同於這場暴亂是法院的保護不周,所以原告可以隨意向被告提出條件,只要提供的證據合理且真實,即可判定通過。

這是一種信號......

被告律師明白,如果自己選擇繼續看戲,這一次案件結束之後,自己絕對會受到連帶處分,甚至是律師的職業生涯畫上句號。

就是這樣的......你死我活。

所以站起來,即使感受到上方審判團的冷眼對待,還是必須搶住節拍。

因為,還有可以孤注一擲的東西,獲得勝利的東西!

「被告律師,請等待原告律師說完......」

「不,審判長,就在剛才,我得到一個有效證據,並且這個證據可以證明這場庭審從最開始就是一場荒誕的笑話!」

荒誕的笑話。

一句話讓上方審判團都愣住,等到緩過來的時候全體面色鐵青。

只是這句話,就在惡意諷刺審判團。

「被告律師,請禁止說話,否則會強行請離場!」

離場?!怎麼能離場!

被告律師根本無法停止,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直接從被告的位置上衝到法庭的中間,站在所有的庭外人員的面前。

展示著手中的一張照片。

而照片上面畫面,正是那邊坐著的男孩,背後還標誌著帝丹中學初中部畢業典禮。

沒有其他同學在場,只此一人。

「審判長,這就是我的證據!」

一張圖片,當做證據。

公生緩緩站起身,從手中的文件袋內開始翻找。

這些,都在預測之內。

包括被告律師會攻擊自己的證據是什麼,公生都有預測到。

為什麼......

因為自己的媽媽是東京律政界女王!

「最後一次,被告律師,必須提醒你,你現在說的話必須屬實,不存在誣陷與欺騙的行為,否則審判團有資格在此刻取消你的律師資格,並且限制終生不得上庭辯護!」

還有機會!

「好的,我可以保證我的證據是真實有效的,並且絕對擁護審判的公正!」

被告律師的內心鬆口氣。

宛若餓狼,盯著那邊還在笑容的男孩。

該教教這個男孩,什麼是成熟的世界,而不是靠熱血就能踏足的世界。

「我手機中的這張照片,為本年度帝丹中學初中部的畢業照片,而上面的人物想必大家剛才也看見了,就是此刻坐在原告律師席的毛利律師。」

走上前,被告律師將手機轉交給書記員,而書記員確認後在轉交給上方的審判長。

重新走到中間位置,被告律師手放在領帶的位置,拉直,再將腰直起。

「毛利公生,現年齡十六歲,去年從帝丹中學初中部畢業,而今年則入學帝丹中學高中部一年級。」

「沒錯,這個男孩只有十六歲,甚至可以說是才從初中畢業的高中生,不僅不具備律師的資格,甚至連作為原告委託的身份也不足夠!」

「這樣一個不足夠的人,卻在剛才與我這樣具備律師從事執業照的人辯論,幫助一位弒主的女僕針對被告時津潤哉先生,要知道我的委託人時津潤哉現身被譽為名偵探,並且至今解決五百多起案件,多次幫助警視廳!」

「一個年齡身份都無法上庭的律師,還有一個沒有信譽的女僕,憑什麼此刻在這裡提交證據,甚至我懷疑原告方所提供的證據都是捏造的!」

但是,依然沒有證據。

因為,僅僅憑藉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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