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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開庭,甲子園的遺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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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聲,法槌發出的敲擊聲,也隨著這輕鳴......

「現在開庭!」

公生睜開眼睛,看向上座的審判長。

似乎是感受到目光,審判長遲鈍一秒鐘,觀察著視線的來源。

十六歲,初中生,男孩子......

對方的衣服上,佩戴者作為律師維護法律公正的天秤徽章。

怎麼回事?找一個孩子作為律師?

「本次開庭,將會依照《霓虹刑事訴訟法》進行判定,原、被告雙方人員不可違背法律,在法律內維護自身!」

「本次審理案件,為二月一日薰衣草公館發生的薰衣草小姐自殺事件進行判決。」

基礎闡述完畢,審判長將視線看向原告席與被告席。

還沒有等原告這邊動作,對面的位置,被告席。

一個似乎是律師身份的人站起身來。

「被告方準備完畢,回覆審判長。」

同時,用輕蔑的眼神看向原告席。

只有一個男孩與一個女孩,而且象徵律師身份的天秤徽章還是戴在一個十六歲的孩子上。

可笑。

被告律師忍不住歪嘴「切」一聲,不屑這種輕鬆的勝利。

「原告方準備完畢,回覆審判長。」

公生站起來,向著審判席回復。

因為一旁的水口香奈,已經被對面的氣勢,嚇到哆嗦說不出話來。

至於搶先開口的被告方......

上方的審判人員都露出不舒服的表情,沒有說明,這種搶先的行為很不明智。

但是已經開庭,一切都需要按照順序,一一闡述。

「請,原告方進行闡述。」

當審判長開口後,現場所有的目光都聚集過來,目標正是原告席位的兩人。

如此多的目光,水口香奈再一次忍不住想要逃跑。

即使,這是對於她很關鍵的場合。

天生的內向與羞澀,根本不擅長面對如此人多的情況。

但是很快,水口香奈感受到目光離開自己,不再那麼『兇猛』的關注自己。

看向旁邊......

公生緩緩站起,消瘦的身形與挺拔的身高,以及登場就具備閃亮點屬性。

將庭外、審判庭、被告庭三方人員的目光,全部聚集一身。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是代理原告的律師,毛利公生。」

姓毛利,名公生。

這就是毛利公生的全名。

一個並不算出名的人,不是所謂的名偵探,也不是什麼救世主,更加不是世紀末的魯邦、福爾摩斯、莫里亞蒂這些奇怪的特殊存在。

審判席的人不曾聽過,被告席的人不曾了解,庭外人員更加不曾知曉。

但是,此刻,就站在原告席位,作為一名律師!

「我全權代理我的委託人水口香奈小姐的事宜。」

「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由於被告時津潤哉在公共場合詆毀我方水口香奈女士,並且使用卑劣的手段進行誣告,需要對我方水口香奈女士進行道歉,並且賠償七千萬霓虹幣作為名譽損失費與精神損失費。

二,由於被告甲骨廉三誣陷與陷害我方水口香奈女士,並且幫助時津潤哉對我方水口香奈女士進行誣衊行為,需要對我方水口香奈女士進行道歉,並且賠償五千萬霓虹幣作為精神損失費。

三,請求判令,本次開庭的全部費用,由被告全額承擔。

「訴訟事實,於一月三日,薰衣草小姐被發現在公館內死亡,霓虹東都警方到達現場後進行查證,判定為自殺。」

「後,於一月三十日,被告時津潤哉前往警視廳,提供一份非警方發現證物,並且對我方水口香奈女士進行污衊,指控水口香奈女士為嫌疑犯。」

「於一月三十日下午,被告甲骨廉三同樣出現警視廳,與時津潤哉一起,指控我方水口香奈女士為嫌疑犯。」

「但根據警視廳內的證物確認與人證管理,時津潤哉所展示的證物並不具備法律依據,且甲骨廉三同為當事嫌疑人,不具備指控能力,並且指控理由不充分。」

「以此,向霓虹東都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審判長,審判員,稱述完畢。」

強,如鋒利之劍刃。

公生看向手錶,上面一直在計時,這一段陳述共計花費十分鐘。

吐字清楚,語氣圓潤,鏗鏘有力。

最後看向被告方向......

似乎,並沒有被嚇到呢,還帶著嘲笑的表情。

「好,原告陳述完畢,下面請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意見。」

審判長開口,看向被告方。

被告三人,已經露出勝券在握的笑容。

由被告律師站起身。

「審判長,我方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並且要求原告認清犯罪事實,不要誤導法律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再一次,不舒服,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敲擊出聲音。

原本洪亮的語氣夾雜一份情緒。

「被告律師,請你像原告一樣,逐一列舉,否則則視為自願放棄!」

......

另一邊,前往東京的火車。

越水七槻聽著耳機里的話語,是來自於審判現場的聲音。

現在已經開庭,所以越水七槻的內心越發著急。

因為原告的女僕,正是越水七槻的好朋友,因為被人誣告所以被定為罪犯。

唯一能做的,就是委託律師。

但,又有哪個律師會接受一個沒有經濟實力、並且被警視廳定義為罪犯的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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