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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訴訟,甲子園的遺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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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師忽然感覺到自己被旁邊戳了一下,看向旁邊的時津潤哉。

時津潤哉滿臉的奇異笑容,而後手指著......

那皙白的長腿,就在那邊......

「嘿嘿嘿嘿。」

猥瑣的聲音在兩人竊竊私語中飛出。

佐藤美和子感受到目光,尤其是那種不舒服的感覺,手中猛力用勁。

「咔」一聲,記錄用的鋼筆被直接捏碎了。

「好,我就想詢問,這份刑事被告的時間為一月四日,也就是案發後的一天就徹底結案,而被告時津潤哉舉報的證據則是在一月三十日,請問中間消失的二十天時津潤哉先生在做什麼?」

公生不再針對案件本身。

因為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場陰謀與策劃,甚至沒有絲毫的意義,繼續推理只會陷入對方的圈套。

而需要思考的......

「我當然是在對線索進行查詢與整理啊,這麼簡單的問題還需要詢問?!」

沒有等到被告律師開口,時津潤哉就直接站出來,對著對面原告席的男孩吼道。

「可是我這裡有一份地鐵的購票記錄,是通過旗本集團查詢到的信息,並且保證真實性,時津潤哉先生在一月二十五日之前都一直在新宿,而在一月二十六日才前往薰衣草公館。」

「其次,我還有新宿花伎官的一張消費記錄,上面顯示時津潤哉先生在一月二十四日晚還專門點了一個特殊服務,花費三十萬霓虹幣。」

兩份文件,同時遞交審判長。

斟酌兩秒,審判長再一次抬頭時候,點頭。

「證據有效。」

時津潤哉根本沒有在尋找線索,而是在一月二十六日才草草趕往薰衣草樂園,並且在四日後也就是一月三十號進行舉報。

「怎麼可能,你怎麼會......」

對方直接將行動動向查詢到,時津潤哉一瞬間慌神,下意識要繼續開口。

忽然,被告律師拉住時津潤哉。

「我來代為解釋,只是因為我方時津潤哉先生具備名偵探的觀察力,並且可以輕易的解決這一次的案件,在前往現場之後就很快發現了警視廳未曾發現的重要線索。」

但是,沒有證據。

未曾想到,被告律師在這之前都想到過很多種對方會攻擊的點,無論是時津潤哉的推理還是甲骨廉三的身份。

此刻,對方似乎神助,直接掏出兩個證據,就指明時津潤哉的時間漏洞。

但是沒有關係,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對方並沒有證據,可以推倒這個案件的證據,只要這個案件坐實是水口香奈進行密室殺人,一切謊言都沒有關係。

對面律師,依舊是失敗告終!

「切」的一聲,被告律師對面前的男孩露出不爽。

公生,可以清晰感受到。

嘴角露出笑容......對方上鉤了。

「那好,我要提出第二個問題,根據剛才所說,時津潤哉先生其實是在一月二十六日前往,而後憑藉名偵探的觀察力很快發現案件的線索,是嗎?」

「沒錯,就是名偵探的觀察力!」

這一次之後,就用名偵探的觀察力作為賣點!

時津潤哉如此想到,臉上浮現出洋溢。

「可是,按照刑事的證據判定,所有證據必須具備時間性,超過時間後證據將會因為自然環境而被抹除與改變,不具備定為證據的能力。」

「時津潤哉先生是一月二十六日前往,與警視廳結案時間一月四日相隔二十二天,除去現場物品與兇器,均已被警視廳作為證物收走。」

「而時津潤哉先生所尋找的證據則是指紋,請問,指紋具備保存二十天以上的可能性嗎?還是說是時津潤哉先生協同某位同夥偽造出的虛假證據?」

該收網了。

公生盯著面前臉色蒼白的時津潤哉與甲骨廉三。

第一個證據被推翻,物證消失。

只剩下人證。

被告方的辯護律師也忽然間感覺到情況不太對,再也沒有之前的隨意,趕忙站起來,面向審判席。

「審判長,我認為對方律師是有意誣陷被告當事人,並且進行沒有證據的指控,我要求對方進行道歉!」

這個理由,合理。

沒有證據就必定是誣陷。

審判長看向原告位置的男孩。

「原告律師,你必須出示證據,否則會被判定為構陷,並且發言內容不成立。」

一旦發言內容不成立,那麼物證就是正確的。

被告律師虛驚一場,鬆口氣。

再一次緩緩坐下來,只不過,卻不敢發出「切」的聲音。

因為,面前的男孩似乎在對著他笑。

那種笑,讓人覺得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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