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最終去向(1/2)
2003年,剛進聯盟的第一年,韋德的隊友是拉瑪爾奧多姆、埃迪瓊斯、卡隆巴特勒,都是二三當家的球星,韋德只需要證明自己,打出成績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當上熱火的當家球星。
詹姆斯在騎士,還得給里基戴維斯提鞋提了一個月。
第二年,鯊魚東遊,韋德抱上了聯盟中最粗的那根大腿。
奧尼爾對這種不爭不搶的韋德是非常喜歡的,不單給韋德起了一個『閃電俠』的綽號,還願意自動拉出去,和韋德打擋拆戰術。
這是科比都沒有做到的事,在湖人,科比和奧尼爾,都是各打各的,配合?
你確定是在開玩笑!
第三年,04-05賽季,是聯盟開始修改規則,執行No Handcheck規則。(指在罰球區前,對突破前進者不能進行任何手上的頂觸和干擾,否則犯規。)
防守上對上手進行限制,外線球員,尤其是對那些突破型的球員,體毛哨的作用非常明顯。
都說防守規則的變化,讓凱文馬丁那傢伙受益,因為他可以碰瓷騙犯規,上罰球線罰球。
其實,韋德這種突分型後場,進攻上才更受益。
2006年NBA總決賽中,韋德上演天神下凡,就是得益於這種規則的改變,讓他一突破,防守一上手,就可以吹犯規上罰球線罰球。
當然,也有原因是因為達拉斯小牛是一支國際聯軍。
如果讓德克諾維茨斯為當家球星的球隊,拿到NBA總冠軍,米國籃球會有些丟臉,聯盟並不想讓這樣事情發生。
於是,韋德爆發了。
接下來,因為傷病,韋德一度有掉出超級巨星行列的風險。
但是很快,他就時來運轉,綠軍三巨壓得詹姆斯無法從東部突圍,於是有了決定一。
進入聯盟第七年,韋德、詹姆斯、波什組成了新的三巨頭。
那時,詹姆斯是來輔助韋德的,抱韋德的大腿來的。
三巨頭的順位,韋德排在前面,詹姆斯居中,波什最後。
但是,僅僅只差了一球,韋德就能擋下了諾天王帶隊的反撲。
如果不是因為傷病,韋德表現不止如此,那怕詹姆斯表現拉胯,他也可以站出來,帶領球隊得分,贏下比賽。
如此,韋德就不用讓出自己帶頭大哥的位置,以當時的熱火實力,完全可以創造出一個新王朝。
最差的結果,也不過是四年三冠,也可以稱為王朝!
到時,哪怕詹姆斯跳騰的再歡,又如何能穩韋德一頭?
就算是到了生涯未期,當所有人都認為韋德該退役,打不了球的時候,卻發現韋德還有能量,油箱裡還油,還可以再戰鬥。
因為,韋德那個傢伙,居然還能夠進步。
他將自己並不善長的三分投籃練出來了。
有人或許會跳出來,認為萊利成就了韋德。
那個偉大又渾蛋的傢伙,給韋德太多資源和幫手了。
搞來了奧尼爾和詹姆斯!
但是,這不正恰好證明了韋德的強大之處嗎?
有些人給他資源和幫手,他也飛不起來。
而且,如果韋德不在熱火,萊利喊破喉嚨,也不見得奧尼爾和詹姆斯會去熱火組隊。
也只有韋德是位面之子,別人才能給他面子。
命運女神,站在他那邊。
此時,大多數的人,都只當韋德是一個幸運的傢伙。
……
二樓,選秀作戰室,當德懷恩韋德被熱火隊截走後,公牛隊管理層卻慌了。
「該死,德懷恩被帕特萊利那渾蛋載胡了,我們該怎麼辦?」
「帕特萊利的熱火隊,明顯缺少內線球員,為什麼會突然選擇了德懷恩呢?」
「難道是阿朗佐莫寧,做完腎移植手術,還能復出上場作戰?」
「……」
分析種種可能發生的原因後,心急如焚的公牛管理層,只能給萊利打電話,「帕特萊利,談談吧。
德懷恩韋德是芝加哥人,公牛隊需要他,你開個籌碼?如何肯將韋德讓給我們公牛。」
「沒得談,德懷恩,是熱火隊的未來外線核心,他不會交易給任何人。」萊利拒絕的很乾脆。
「少來,我們的7號秀,再加次輪秀,再加角色球員,交換德懷恩韋德如何?」公牛管理層不死心。
「抱歉!
德懷恩,就是我陣中的麥可喬丹。
他的身高是矮了5公分,但是,他會成為1號衛上的喬丹。你說我會把他讓給你嗎?」說完,萊利掛掉電話。
「喂喂…
萊利那渾蛋居然掛了我的電話。」公牛隊管理層,罵咧咧地氣道,「真晦氣!
如果不是傑伊威廉士那飛車渾蛋出事了,我們的公牛隊,也不會那麼被動!!」
2003年6月中旬,選秀大會開始前。
2002年榜眼秀,公牛隊力主培養的當家控衛傑伊威廉士,不好好在家釣魚,居然開著自己喜愛的重型摩托車在公路上飛奔。
咣的一聲!
很不幸,他撞上柱子。
腿!
我的左腿!
……
傑伊威廉士的腿是保住了,但是,該斷的韌帶也沒少斷,想要復出再打籃球是可以,但是,他己經變得平庸。
任憑傑伊威廉士如何努力,去追上自己曾經被寄以厚望的自己,反正公牛隊已經不報什麼希望。
要知道,那個傑伊威廉士,籃球才華出眾,可是差點讓姚明,都背負著水貨狀元頭銜的未來球星種子。
咳!
按必水一個定律,身為狀元的姚明是穩了。
傑伊威廉士註定無法在球場上馳騁。
他的出事,也打亂了公牛隊的選秀布局。
結果現在看好的德懷恩韋德,又被熱火隊搶走了。
這叫什麼事啊!
……
小綠屋。
克里斯卡曼臉上也是陰晴不定。
隨著德懷恩韋德被熱火挑走,他幾乎己經可以預見自己的即將迎接命運。
「2003年NBA選秀大會,洛杉磯快船隊選擇的是…」
「來自中密西根大學的克里斯卡曼。」
「該死,果然是逃不掉啊!!」克里斯卡曼笑起來很難看。
僅僅差了一個順位,他面臨的境地,就是一個天,一個地。
如果熱火隊挑中的是克里斯卡曼的話,那就是奔著接班阿朗佐莫寧的位置去的。
埃迪瓊斯是沒有大當家氣質的,卡曼過去,很有可能就能成為熱火隊下一代的當家球星,享受著球權,最差也能混個全明星噹噹。
可是說是一步上天堂啊!
但是,為什麼會是快船隊。
快船隊實力稀爛不說,大前鋒上面,坐著一個當家球星埃爾頓布蘭德和一個時不時客串大前鋒的二當家拉瑪爾奧多姆。
他一個萌新菜鳥,如果想要上位,就是要去挑戰兩名全明星級別的對手!
該死,我怎麼可能會挑戰得過?
他是一點信心都沒有。
挑戰不過的話,他只能進內線去扛人,那是布蘭德和奧多姆都不願意去乾的髒活累活,做得再好,撐死就是一個籃領。
這樣的結果,他能高興就是奇了怪了。
相比於熱火隊的上天堂,他在快船隊,簡直就是下地獄啊!
其實,克里斯卡曼完全想多了,如果他去了熱火,發現自己還是要當藍領。
因為奧多姆就在那是等著他,現在區別的是,他不用面臨布蘭德和奧多姆兩人的混合雙打。
……
二樓。
快船隊的總經理埃爾金-貝勒,對這一次的是選秀結果非常滿意。
以克里斯卡曼的運動能力來看,他根本就沒有成為超級球星的命。
但是。
他還是二話不說,將他挑到快船隊的籃子裡,哪怕快船隊的陣容並不缺大前鋒。
為什麼呢?
絕不是因為,前面有十個選項,其中只有一個是錯的,他還能挑中錯的體質。
而是因為克里斯卡曼有著快船老闆唐納德斯特林最喜歡的膚色。
換句話來說,挑選克里斯卡曼,那叫政治正確。
不得不說,總經理埃爾金-貝勒的選人眼光,一直都不咋地。
但是,他挑選的新秀,卻很符合斯特林的口味,簡直就是擊中了斯特林的G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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