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設寨立規(上)(2/2)
如何訓練成一支強軍?那就必須遵守法度。所謂不成規矩,不成方圓。所以在物資進山的第二日,李興之便將王忠和楊彪等一眾頭領叫進了山寨大堂,準備和他們共同協商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
「李哥您叫兄弟們來有什麼事?是不是黃文昌那狗日的派人將高陽的窯姐給送過來了?」楊彪等人這會大勝官軍的熱乎勁還沒散去,有的人甚至是打著酒嗝進的大堂。
李興之皺眉道:「兄弟們請先行就座,我這裡有些事要和兄弟們商議,咱們既然立了寨子,當了賊寇,但是國有國法,寨就要有寨規,若是有人不同意某家的提議,可向錢先生支取自己的那份銀子,自行離開,某家絕不強求,但是只要你們同意了,那山寨的規矩自李某以下必須要一體遵從,否則休怪某家的刀子不利。」
王忠神色一凜表態道「李哥兒,您說罷!誰要是不從,老子先劈了他。」
看著王忠那凶神惡煞的表情,其餘的頭目哪裡敢多言,一個個紛紛表態遵從李興之的命令。
李興之環視眾人開口道:「好!既然你們沒有意見,那某家就說了。」
「第一條,所謂尊卑有序,李某決定山寨正式改名李家寨,這大堂便改為聚義堂,李某勉為其難便為山寨之主,楊彪為二寨主,王忠為三寨主,錢先生負責後營,暫為山寨的隨軍師爺,李睿為遠程兵頭領,陳武為哨探頭領,其餘頭目待前營整編完畢可為各隊隊長,你們可滿意?」
這一條和此前李興之的安排並沒有什麼出入,至於你李興之要當寨主,那本來就是板上釘釘的事,眾人哪裡會反對,所以均是躬身領命。
「第二條,不許濫殺無辜,不許禍害百姓,不許擄掠婦女,所有的繳獲必須充入倉庫,再行分配,若是有人違反此條,立斬之,你們可能遵從?」
說實話要是楊彪這些人是那些積年大賊,那肯定沒人會同意,但是他們此前不過是地痞無賴,雖說坑蒙拐騙,偷雞摸狗的事做了不少,但是要他們殘害百姓,他們還真不會去做,這一條自然也沒人反對。
李興之見諸人皆無異議,便再度開口說道:「好,諸位都是好樣的,現在某家就是和大家說說如何成軍的事,後營負責後勤,這是咱們早就說好的事,錢先生可將制定一個相關的條陳,具體到山寨的軍規、士卒伙食、軍服、武器的製作以及士兵的如廁都必須擬訂出來。」
錢安寧本是落弟秀才,又在雷府做了這些年的管家,管理後營這一百多人並不算難,但是他也有疑惑,遂起身問道:「敢問寨主,這前營和後營的伙食可否相同?還有前營的軍服採用什麼樣的顏色,咱們山寨目前雖不缺錢糧,但是根本沒有製作軍服的顏料和工具。」
李興之笑道:「前營負責打仗,那伙食肯定不能差了,每天的肉或雞蛋都是不能少的,咱們山寨草創,物資有限,後營吃飽就行了,至於軍服,就用黑色吧,這個本寨主會通知黃文昌,讓他從擁城調撥一部分過來,你可還有疑問?」
錢安寧思索了一下說道:「寨主,還是等屬下將條例擬好,再由寨主過目和眾頭領協商可好?」
「好,相關條例擬訂出來後,山寨所有人等包括李某必須一體遵從,誰要是敢違背軍法從事。」待錢安寧說完,李興之便一錘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