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章 懷柔長孫無忌(1/2)
「大唐貢士之法,多循隋制。」李淵建唐以後不久,武德四年便開科取士,自此,拉開了唐代科舉史多姿多彩的畫卷。
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考試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考試的科目一般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六科。
其中秀才科被時人稱為「尤異之科」,它是唐代六門常科中最早設立、歷史最為悠久、法定地位最為崇高的科目。
但因為秀才科的難度太大,要求極高,所以應試者寥寥無幾,唐高宗永徽年間就被廢除了。
剩下的五門科目里,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重要,參加這兩科考試的考生也是最多的。
唐初期,明經科高於進士科...和以前歷代的選人制度相比,通過科舉制選拔人才無疑是一大進步,為唐朝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的發展網羅了諸多人才。
但是,隨著唐朝政治的不斷更替變化,科舉制所發揮的作用也受到了影響,產生了一些弊端。
如唐代科舉中試不僅名額少,在制度上存在明顯缺陷,考試的程序也不夠完善等。
並且很快,科舉逐漸演變成世族門閥維持自己門第的手段,在科舉過程中出現了賄賂、舞弊等腐敗現象。
考生不惜弄虛作假、賄賂考官,使得中舉者的能力和素質大幅度下降,而許多真正的有識之才、名人、傑士卻遭受排擠。
首先便是納省卷和行卷。納省卷即舉子將平時所作詩文捲軸向尚書省所在官府,即禮部交納,所以稱為納省卷,又稱為「公卷」。
而舉子向一些達官貴人私自呈送的詩文稱為「行卷」。
唐代進士科還允許「公薦」和「通榜」,即允許人們向主考官推薦優秀人才。
應進士科舉者將自己的文學創作擇優編成文卷,投獻給達官貴人或文壇名人以求得他們的賞識和推薦,從而提高知名度和及第機會。
這種行捲風尚在盛唐以後非常流行,但是,隨之而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
其一是走後門現象,依靠權勢求取科第的做法大行其道,成為眾所周知的秘密,「公薦」實際上變成了「私薦」,憑藉個人喜好和交情,以及考生所賄賂的銀兩多少來推薦人才。
其二是考生呈送的詩文作品有許多是請他人代寫,還有的剽竊盜取,在別人的文章上修修改改,所以很多都並非他們自身水平。
如此,一些豪門權貴的不學無術的子弟,想要通過科舉,便極其容。
針對這些問題,李佑和自己的智囊們商議了幾個時辰,最終得到了幾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內容,第一就是糊名制...所謂的糊名制就是將所有考生的名字都掩蓋掉。
原先的科舉原先的科舉制,是到京城的考生先由考官主考會試後,就評定最後錄取名單...這就太有失公允了,現在將名字掩蓋,你只能按照才華來選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