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李佑的大唐 > 第三百二六章 神秘之物

第三百二六章 神秘之物(1/2)

目錄

「你說的我想要的東西就是石油呀...!」

站在一處洞穴之中,洞穴上一處陽光照了進來,將洞穴照得十分的亮堂,而在洞穴的中央則是有一個游泳池大小的深坑。

這個深坑中,咕咕的冒出大量的石油。

李佑一時都看呆了...石油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是工業發展的血液,因此擁有左右國家命運的魔力,有的因為它走向繁榮昌盛,也有的因為它兵革不休。

但是它並非近代才被人們開發,在古代早有使用的記載,我國對它多種稱呼,如石漆、石脂、石腦油、猛火油、雄黃油、硫磺油等。

我國雖然石油資源豐富,但古代重要的產油區集中於陝北和玉門。最早的記載是在《漢書·地理志》:「定陽,高奴,有洧水,可燃。」

高奴,位於今陝西延安市東北字,顏師古注釋道:「古然火字。」,即點火的意思。作為最早被發現產石油的地區,高奴給後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開採石油的記載一直到宋朝才會出現,此時大唐就出現了石油,是真的讓李佑沒有想像到的。

儘管沒有現代的提煉技術,石油仍得到了一定的使用。

並且還有極大的利用空間,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軍事,且作為守城兵器最佳,高效且恐怖。

防守方有城牆的保護不被火焰吞噬,而進攻方卻因為人員密集損失慘重,不僅沾上油火的人必死無疑,周圍的士兵也會跟著遭殃,它甚至可以令整支軍隊短時間內葬身火海,一舉扭轉乾坤。

在我國,石油最早用於軍事的記載恰恰是在酒泉。

北周武帝宣政元年,突厥大軍圍攻酒泉,守城軍民將石油製成簡陋的燃燒彈焚毀了攻城器械,城池最終化險為夷。

隨後到了戰亂更加頻仍的五代十國,「猛火油」之名為普天下熟知,反映出人們已對它巨大的威力有了深刻認識。

來自吳越的錢鏐父子早在建國之前便從「海南大食國」得到了火油,它需要用鐵筒發射,是真正意義上的兵器,在被宋朝統一之前,火油一直為南方割據政權所仰仗。

後梁貞明三年,吳國還將它進獻給遼國,說此物還可以用來攻城,焚燒城牆上的箭塔,耶律阿保機甚至因此動心到組織三萬騎兵進攻幽州來檢驗它的成色,經皇后苦勸方才作罷。

後周顯德五年,占城國王也來進貢猛火油八十四瓶,足見我國人雖然懂得將石油應用於軍事,但它作為被加工的兵器還是從海外引進的。

在軍事用途之前,石油最早是用來照明的。

人們在剛發現它的時候就知道它「燃之極明」,於是將其採集起來盛入器皿之中,且物美價廉。

明朝人何宇度在《益部談資》中具體描述了石油作為照明工具在四川非常普遍,官員夜行的時候是用竹筒存貯燃料,一筒油足以支撐數里的行程,價格卻僅僅是其他油料的一半。

文獻的年代還能告訴我們,古人使用石油照明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

其實早在秦朝時期高奴猛火油就開始應用於朝廷的宮燈,比如這個大雁燈,設計精妙,雁腹儲油,雁頸存棉線,可以長久提供光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