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張敬的過去(2/2)
這由不得李佑不驚訝,因為關隴八大家和五姓七望都屬於大唐的頂級豪門,這宇文家可是一點都不比五姓七望要弱。
而且如果你讀唐史,你會發現「宇文」、「韋」和「裴」這三個姓氏貫穿了整個唐朝,其中宇文家的老大,就是宇文泰,這個傢伙首創府兵制,雖說是柱國之首,但地位早已超然。
宇文家北朝隋唐曾盛極一時,皇室與其將相大臣幾全出於同一之系統及階級。
當然了,到了李世民的時候,因為山東集團勢力要稍微落下了一點,與新興的山東豪傑頗有爭鬥。
此時的宇文家,以宇文士及為首,不過這位宇文士及去年已經死了...,追贈左衛大將軍、涼州都督,諡號為縱,陪葬昭陵。
但是宇文家可並沒有倒下。
宇文禪師...宇文普照...宇文規...等,都是宇文家第四代的佼佼者,也都在大唐朝廷任要職,這就可以說明宇文家榮寵猶在。
這樣一個大家族,張敬為什麼要去殺他們的嫡子呢?
李佑看著自己的老師權萬紀,想要權萬紀給自己一個答案,這個時候,權萬紀則是嘆息一聲道:「大王...張敬此人一生忠君不二,可以為陛下死。
而除了陛下,張敬還有一個妹妹和娘親,當年張敬在洛陽與陛下相遇,隨後被陛下折服,然後就稀里糊塗的沒有辭別家人,就跟著陛下走了。
這一走就是十年...十年之後,張敬帶著一身榮耀回到家中,可是卻得知他的娘親已經早死,而妹妹則是被人略買了。」
所謂的略買就是劫掠販賣。
這裡要說明一下,唐朝「自賣」也是合法的...也是允許人口買賣的,但是略買是不合法的,對於略買,那屬於非法的人**易,但是唐朝打擊力度不夠。
《唐律疏議》中,對涉及被買賣人口的條令有十多條,其中「略人略賣人」是這樣規定的:
「諸略人、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還規定,「和誘者,各減一等。若和同相賣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賣未售者,減一等。」
除了唐朝,歷史對拐販兒童的行為,多從重懲罰。宋代對此有司法明確有解釋,「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這意思是,販賣10歲以下孩子的,即便是和賣,家長同意的,也視同搶掠人口,要予以嚴懲。明朝也繼續了宋朝在懲治人口非法買賣上的措施。
但是這裡又要說一聲,從古至今,只要能掙到錢,不管你的刑罰有多重,還是依舊會有鋌而走險的人,更可怕的是,這些略買的人,是一些高門大族。
權萬紀繼續道:「根據張敬的查探,他終於找到了略買自己妹妹人的幕後黑手,就是宇文家一位紈絝少爺,不過,這位紈絝少爺是宇文家的嫡子。
很多人都勸張敬算了,有這時間,還不如去找一找自己的妹妹,因為宇文家的嫡子,當時可不是張敬可以動得了的。
可惜誰也沒有想到,知道得第二天晚上,張敬一人一刀殺進了洛陽這位宇文家嫡子的府邸,直接在這位宇文家的嫡子府邸大開殺戒,一共殺了包括這位宇文家嫡子在內三十八人。」
聽到這裡李佑微微有些訝異的問道:「老師,那張敬應該是必死無疑呀...?」
權萬紀也是點點頭:「你說得沒錯,本來張敬是必死無疑,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在那位宇文家嫡子的府邸中,發現了一個地下室,裡面全部都是被略買來的女子,最小的六歲,最大的十四歲,一共一百二十五人。
因為這樣坐實了宇文家嫡子略買的真相。
隨後陛下盛怒...跟著又讓宇文士及代表自己和宇文家談判,這才保住了張敬的性命...!」
「原來是這樣...!」這一刻,李佑對張敬有了一絲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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