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撲所迷離的案情(1/2)
晚上,渾北分局內部依舊燈火通明。
一旦有案子就得不分晝夜的加班,反正大家也已經習慣了。
黃金破案時間七十二小時,所以每個人都在儘可能的和著七十二小時奔跑著。
期待早點把案情梳理清楚,早日破案。
辦公室的白板上零零散散的照片和一些被害人的相關資料,死者的背景也基本理清楚了。
作為一個商人,他的社會關係已經沒想到極為簡單,這是讓蔣浩宇他們沒想到的。
之後,為了更能捋清晰死者的的人物關係網。
近期可能有矛盾的人也請最了解他的未婚妻、父母和以及公司的秘書羅列了一個清單。偵查員分析篩選後,正在分頭詢問談話。
夏初藍敲黑板,指著黑板上列出了最為關鍵的幾個人物,說道:「死者這麼大的公司,這麼大的老闆,這三個月來根據走訪和視頻記錄,他的確是一直下班後自己開車。」
「據我們了解,辭退上一任司機之後,他就獨自開車了,這和他辭退之前司機的時間是大致吻合的。我建議審訊從司機開始,看看這裡面能挖出什麼料來,不要放過細枝末節。有必要的話可以多找幾次,也請他理解、配合我們的工作。「
「好的。」
蔣浩宇點點頭,隨後開始進行傳喚。
半小時後,最先被傳訊來的是死者剛解僱了三個月不到的司機。三十歲不到的年輕小伙,可能是第一次來警局,手腳竟然有些侷促,慌亂得不知道放哪裡好。等到夏初藍悄悄走進房間旁聽的時候,小伙子對突然出現在面前的女警雙眼一亮,立馬引來了她的冷眼側目,他瞬間就連眼神都不知道該往哪裡放了。
夏初藍冷著臉看著司機,她把準備好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遞給對方說:「我提醒你特別注意一下其中的第7和第8條,『對於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在接受訊問時有權為自己辯解。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經處罰。』你不用有什麼顧慮,知道現在應該做出的正確選擇是什麼嗎?」
蔣浩宇補充道,「你現在,回想一下,把關於被害人一些相關的事情都回憶回憶,包括,之前他的什麼愛好,除了家和公司之外還經常去了哪裡這一類的事情,好好想一想。」
司機這才迷茫的點點頭,畢竟他也是大姑娘上嬌頭一遭,面對這樣的陣勢還是有點害怕。
談話很快切入了正題。司機說他有個親戚之前是老闆的左膀右臂,後來自己去創業了,還一直和死者保持著朋友關係。遠房親戚就介紹了他這份工作,老闆一直待他不錯。他平時的生活比較規律,和其他老總不一樣,因為有糖尿病,又比較注意養生,他約談生意一般不是飯局上而是在茶局上、高爾夫球場上或者一些私人高檔休閒會所,總之有一個原則就是不喝酒不吃飯。
「老闆平時都是回家吃飯的,嫂子很用心地考了廚師證,每天翻著花樣把一些家常小菜做出了回味無窮的滋味,很讓他開心,兩人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說到這裡,逐漸放鬆心態的司機說:「這就像我們當兵時常聽說的一句話,一個指導員不如一個好炊事班。「
蔣浩宇點點頭,「繼續說,就按照這種繼續,說的越詳細越好。」
畢竟,有時候這種字裡行間的一點小線索,都會在以後的調查案件過程中,起到最重要的線索!
司機點點頭,「我平時表現一貫不錯,話少、有眼力、執行力強,一開始還是很受老闆肯定的。但是人總是有缺點的,我雖然當過兵,但是回到地方後很長一段時間到處打雜工,人又鬆散下來,幾次被辭退都是因為沒有時間觀念。這一次,還是栽在這一點上。因為我的不守時,誤了老闆一個重要的談判,直接讓一個大單黃了。」
說到這,司機有點慚愧,「這一單的價值能抵得上我一輩子的工資還加好幾個零,我也感覺有些對不起我們老闆。」
蔣浩宇微微皺眉,問道,「那要是這麼說的話,你不是被辭退的,也是自己主動辭職了?」
「是的,我是自願辭職的。」
司機愧疚地點了點頭,沉默了一會兒,說:「老闆待我不薄,還把我愛人的工作也給解決了,我卻給他這樣添堵。想來想去沒什麼我拿得出手能彌補的,也沒臉每天在他面前晃啊晃的,所以我就一狠心自己炒了自己魷魚。」
一番了解之後,蔣浩宇也初步掌握了一些線索,擺擺手就讓司機離開了。
回到辦公室,其他幾個小組正在匯報剛剛的走訪調查情況。
馮琳皓正在介紹道:「我們在排查中發現,死者生前經營的公司下有一處物業出租店鋪,其中因為價格因素和公司戰略考慮,整體合同提前終止,收回商鋪,轉而集中打造商業衡,引起了業主較大不滿。」
「引起了什麼後果嗎?」夏初藍突然問道。
「業主因為房租談不攏,商鋪突然要提前解約搬店,紛紛表示抗議,甚至有業主派代表天天到公司找死者談判。到兩個月前,基本上談判都已經結束,解決得還算雙方都比較滿意,按照補償協議進行經濟損失上的彌補,同時對於業主搬離的時間做了一定的延後。在這個基礎上幾乎所有商戶都自願中止了之前的出租合約,唯獨剩下一家『釘子戶』。」
辦公室里的幹警們眼前一亮,他們嗅到了意思不同尋常的氣息。
夏初藍問道,「釘子戶和被害人的公司,有沒有什麼來往?銀行流水查了沒有?」
馮琳皓點點頭道:「帳戶上的確沒有其他商戶說的補償款,也就是說他還沒有同死者的公司達成一致,簽訂那份協議。「
「這個釘子戶,什麼情況?」
馮琳皓翻看了一下手裡的資料說道,「他是外地來滬打工的,開的是小雜資鋪,在店鋪後半段布置了床鋪,一家四口都住在裡面,在上海沒有其他住處。」
「因為這件事,他之前氣勢很兇,還揚言要燒了死者的房子,讓他也無家可歸。」
「公司的很多員工都反映,這個釘子戶也有段時間沒去那裡鬧騰了。」
「但就在前兩天,也就是案發前後,他的店鋪突然歇業了,左右店鋪的人都聽說他是回老家看病了。」
蔣浩宇思量了一下,怎麼能有這麼巧合的事?
人家剛死,你就有病了?
經驗告訴他,這件事,不同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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