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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這是什麼神仙公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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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工資=績效+獎金

基本工資:1萬/月,績效:0~200%n(n=基本工資),獎金:視項目完成度,補貼:2000(住房補貼)+1000(打車補貼)+n(餐補,月底可用小票全額報銷)

頓時,四人腦袋上緩緩打出了一個問號。

然後齊刷刷的看向陳煜。

這就是你當初說的月薪一萬?

我特麼信了你的邪啊!

公司在工資這一塊兒,不都是喜歡搞套路的嗎?

綜合薪資3000-8000,最後基本都是3000。

而且這3000里,大多數都是只有1760塊錢的固定工資,其他1300就會被劃分成績效-補貼之類的。

也就是說,績效不好的話,說不定連3000塊錢都拿不到。

結果你倒好,月薪一萬,你直接整個最低工資10000?

按照這個『基本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補貼』公式來算的話,就算他們績效為0,獎金為0,一個月工資最少也有13000!

而且陳煜之前說公司不包飯…

嗯,確實不包飯。

但是你在工作期間吃的飯,全可以用小票在月底報銷!

這特麼跟包飯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嗎?!

陳總是不是對包飯這兩個字有什麼誤解?

他們開始還以為,這是因為他們和陳煜是哥們兒,所以是陳煜給他們的特殊待遇。

但是轉而一想,剛才陸秘書列印的時候,陳煜說的是:福利待遇按照之前定的來。

這也就是說,所有陳達科技的員工,工資和待遇,都跟他們都是一模一樣的啊!

最讓他們看不懂的,還是下面的一些合同里規定的條例。

比如其中一條:10.1 非乙方個人原因,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開除乙方,合同到期後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續簽或者退休;如乙方合同到期之前,因個人原因離職,可提前一個月申請,不算做違約,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乙方。」

這個條例看的張成勝他們幾個有點懵。

如果是把裡面的甲方換成乙方,乙方換成甲方,他們就能想的通了。

但是這個條例再怎麼看,都是對他們這種乙方更有利吧?

難不成擬定這個合同的陸秘書,是別的公司派來的臥底?

如果,上面那一條還只是讓他們覺得疑惑,那下面那一條,就是徹底的迷惑了。

10.2 如乙方的工作時間超過五年,無論是離職還是退休,甲方每月都應給予乙方補發休積金作為保障。

休積金的組成為:(離職/退休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資)*60%*T,T為乙方工作的總月數。

例:A的工作時間為5年整,退休前一個年的平均月工資為20000,則他的休積金為:20000*60%*60=720000元整。

公積金他們聽說過。

可是這個休積金是個什麼鬼玩意兒?

饒是張成勝他們這些從本科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也完全沒聽說過休積金是什麼東西。

最關鍵的是,這玩意兒只要工作時長滿5年,能拿到的錢也太多了點吧?!

要知道,根據合同上來看,陳達科技的員工最低每個月也能拿到13000的月工資。

只要工作滿5年,退休或者辭職的時候,最少一次也可以拿到多達將近50萬的休積金!

這是什麼神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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