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柯南日記(1/2)
一九九七年,3月24日,晴。
今天開始,我決定寫日記,原因不明,我只知道這是我寫日記的第一天,也是寫日記的最後一天。
聽富江葛格說,正經人是不寫日記的,但我今天卻突然想寫。
也許,我是為了紀念什麼。
比如,紀念沒有殺人事件的第十天。
這對曾經的我來說是不敢想像的,因為案件總會發生在我身邊。
我一直以為,這就是名偵探的宿命,我生來就該是一名偵探。
我天生頭腦聰明,思維敏捷,運動能力驚人,長相又帥氣,我以為我就像小說中的主角一樣,比如福爾摩斯。
最主要的是,我的父親在上學時,也是有名的偵探,我繼承了他的頭腦。
所以,我也該做一個偵探,雖然有時候會很累,但這是我應該做的。
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富江葛格,頭腦更加聰明,思維更加敏捷,運動能力更強,長相又更帥氣的富江葛格。
就如李鬼遇到了李逵。
在夢裡,他無數次與我相遇,通過他,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不要管閒事,不要太莽撞,死亡不知何時就會降臨在自己和朋友身上。
即便是富江這樣強大的人,一步失足,也會跌入深淵。
他跌了一次,我跌了一百次。
我不希望夢裡的光景發生在現實,即便是現在看到目暮警官,我的心中仍舊會升起愧疚。
對不起,目暮警官,我真的不是故意一遍遍的害死你。
或許正是我賴以生存的偵探本能,讓我落入如此地步。
曾經的我喜歡破案,現在的我不喜歡了,我沒有錯,破案也沒有錯。
想起小時候,父親說過,這世上有一種偵探,他的人生只有破案,除了破案什麼也不做,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案發現場,破案累了,就在屍體旁邊睡覺。
我問父親,世上真的有這種偵探嗎?
父親回答說,他以前就是。
小時候我忽略了這個詞,「以前」,我只想著成為父親那樣優秀的偵探。
但每次我在案發現場來回跑時,父親看我的眼神總帶有不滿,讓那時的我不解。
但父親什麼都沒說,直到某一天,他和老媽離開了家,依舊是什麼都沒說。
那時我以為,是我破案的速度太慢了,讓他很失望,離開家也是因為想讓我獨自鍛鍊。
我很生氣,所以我要成為超越他的偵探,證明給他看。
這個念頭伴隨著我成長,甚至在十天前我依舊是這麼想的。
現在我懂了,父親不是偵探,是小說家。
他喜歡推理,但不代表他喜歡破案。
他破案是出於對目暮警官的幫助,因為他們是朋友,而不是因為想破案。
他肯定因為破案而陷入麻煩過,就像是曾經同我講過的,遇到那個很瘋狂很兇暴的殺人犯一樣。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後果,並學著不去後悔,父親總是這麼說。
既然我愣著頭破案,他自然是帶著老媽跑到國外,離開這案件頻發的是非之地。
仔細想想,毛利叔叔身為偵探,卻也不喜歡破案。
每次別人叫他名偵探,他都哈哈大笑,但問到案件,他就閉口不答了。
因為那些案子都是我破的,他不知道詳情。
可他卻從來沒有問過詳情,也沒有去看案子的卷宗,好像對那些案子不屑一顧。
毛利叔叔出現在案發現場,只是因為倒霉,以及受人所託。
我這些天一直都在想這些事,每夜都睡不好。
我問小蘭姐姐,偵探應該喜歡破案嗎?
小蘭姐姐笑著摸我的頭,她說她不喜歡偵探。
我嚇到了,問她,她是不是也不喜歡新一葛格了。
小蘭姐姐好像很苦惱的樣子,猶豫了快一分鐘,才說她喜歡新一,不是因為他是偵探。
「在寫什麼呢?柯南?」小蘭突然把頭湊了過來,視線掃向筆記本上的內容。
啪,筆記被直接合死。
「只是日記而已啦小蘭姐姐。」柯南咧著嘴將筆記本收到了背包里。
他還沒有寫完,不過沒關係了,無所謂的。
反正都是要燒掉。
雖然他沒有寫明自己的身份信息,但父親是推理小說家以及代替小五郎破案被有心人看到依舊不好。
「日記啊...」小蘭彎起眼睛,「說起來,我以前也寫日記呢。」
「有嗎?」柯南愣了一下。
「國中的時候啊,而且是偷偷寫的,怎麼可能會給別人看嘛。」小蘭掩著嘴笑道。
不要回憶,不要去想!柯南用力掐了腿一下。
「噢。」柯南點了點頭,面色如常。
小蘭國中的時候,柯南可沒有住進毛利偵探事務所,也不應該認識小蘭。
如果下意識的去回憶國中時期的小蘭,那會露出破綻。
柯南的警覺性因未知原因大幅提高,原因...問就是在夢裡被琴酒抓出來了。
小五郎抱著雙臂,皺眉看著好像在正常聊天的姐弟二人。
小蘭很正常,記憶顯然完全恢復了,柯南也很正常,和平時一模一樣。
可他,怎麼總覺得有哪裡怪怪的。
是氣氛嗎?氣氛好像有些不對。
「咳咳。」毛利小五郎清了清嗓子,指著門口,試探的提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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