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恐懼之策(2/2)
但如果真的連活命的機會都不給他們,結果就是一場場起義。
這一點,換做這種神魔世界,也是一樣的。
真要是逼急了,誰管你是神是魔?
說實話,想到這一點的時候,周明感覺自己可能是想的深了一些,或許主神的標準,比自己所考慮的更淺一點,根本不需要想得這麼深。
但做這種沒有明顯標準的任務,考慮的深一點,總比考慮不到位要好。
關鍵是主神這一次,並沒有給出當前所獲得恐懼值的數量。
除非任務完成,否則周明也不清楚自己獲得的恐懼值,到底是一點還是九千點。
針對以上的兩個問題,周明都找到了解決辦法。
首先就是要讓百姓日子過得下去,有家有口有兒有女,這樣的人,身後有一堆牽絆,自然不可能生出反抗之心。
然後就是讓人感覺到恐懼。
殺人是肯定的,關鍵是怎麼殺。
周明直接效仿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裡面的反派伏地魔,雖然沒幹出什麼大事來,但的確將自己的恐怖形象埋藏在人們的心中,讓人們對他無比的恐懼,甚至連他的名字都不敢提起,只是以『那個人』來作為稱呼。
而伏地魔能做到這一點,一來是他的確進行了殘酷的統治,二來就是他對自己的名字施展了魔法,只要有人提到他的名字,他就能夠有所察覺。
所以周明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能和大因果術,創造出了一個十分簡單的名字感應術,能夠直接感應到說出『龍魔』這兩個字的人。
設定只要有人能說出龍魔這兩個字,便立刻會心中一寒,產生一種仿佛被殺機鎖定的可怕感覺。
這樣一來,就沒人敢說這兩個字了。
只敢以『那位大王』來稱呼。
連名字都不敢說,心中的恐懼可想而知。
緊接著,周明又找一些平日裡作惡多端的惡霸,混混這類的人物,遠程施展幻術,讓他們在大庭廣眾之下,猖狂的罵著龍魔,然後賜予他們一種極其殘酷的死法。
比如剛才在酒館裡面死去的那個醉漢,實際上就是城中一個家族養的狗,仗著自己曾學過一門異術,幫著那個家族干一些骯髒的事情。
像這種惡人,死有餘辜。
但是普通百姓可不知道啊,她們只看到一個陌生人大罵龍魔,然後悲慘而死。
再配合謠言傳播,於是就在獅駝嶺四周,出現了敢罵龍魔,或者是對其不敬,就會遭受到龍魔的詛咒,悲慘死去的謠言。
而這還僅僅只是一個前奏。
等到那些除魔人到來,人們有了撐腰的力量,心中的恐懼自然會散去。
但周明會讓他們知道,該死的還是要死,別說什麼除魔人,就算是天兵天將站在他們背後,也沒什麼用。
可惜,正因為之前的舉動鬧的實在太大,獅駝嶺四周的除魔人都被嚇到了,根本沒有人敢接這個除掉龍魔的單子。
四周城池的掌權者,只能派人去更遠的地方,邀請其他地方的除魔人前來獅駝嶺除魔。
以至於周明都把獅駝嶺這一片經營的差不多了,才終於聽到一個除魔人要出手對付自己這個龍魔的消息。
「趙大師嗎?獅駝嶺這邊居然會出現姓趙的除魔人?」
周明感覺有些奇怪。
以唐僧的取經路來說,獅駝嶺屬於中後期。
整條取經路十萬八千里,那麼這獅駝嶺距離大唐,怎麼也應該有個七萬里,這種地方,居然會出現姓趙的除魔人,著實奇怪。
難道是大唐那邊的除魔人,旅遊來到了這邊?
那這傢伙,恐怕還真是有點本事。
畢竟這個世道,可真是妖魔遍地,就算是普通修行者想要從大唐來到獅駝嶺,都要費上許多波折,更別說一個以除魔為生的除魔人。
思索之間,周明就已經發現一條新的因果線,與自己相連接。
順著這一條因果線,周明直接就找到了那位被稱為趙大師的除魔人。
此人身穿道袍,頭戴蓮花冠,面色蠟黃,帶著一種飽經風霜的感覺,無論長相還是衣著,都跟獅駝嶺四周的風俗完全不同。
當真是從大唐那邊過來的?
周明雙眼泛光,查看此人身邊的因果線,這一看,不覺得有些好笑。
因為他並不是大唐人,而是獅駝嶺前面朱紫國之人。
他祖上倒是一位大唐人,而且是一位強大的修行者,在朱紫國旅遊了一段時間,留下了血脈和一些修煉功法。
此後傳了兩三代,這位趙大師出生,血脈返祖,長得完全是大唐人面貌,而且資質很不錯,將祖傳功法修煉到一個不錯的境界。
擁有實力,他自然走上了除魔人的道路。
但除魔人這一行可不是那麼好走的,所以趙大師就利用自己的長相優勢,偽造了一個從大唐而來的修行者身份。
俗話說外來的和尚好念經,一些人對於身邊的事情太過熟悉,但正因為熟悉,下意識有些貶低。
而對外來的陌生者,則抱著一種新奇新鮮的態度。
趙大師憑藉著自己假造的身份,成功的在除魔人之中出了名,哪怕實力在朱紫國不是頂尖,但卻能夠混到頂尖除魔人的名聲和待遇。
他之所以接下龍魔的單子,正是因為他自己的實力不算頂尖。
朱紫國和獅駝嶺之間有段差距,真正的頂尖強者,卻也能夠在朱紫國,看到周明之前對抗如來金身的舉動。
反倒是趙大師實力不濟,根本看不清楚。
也正因此,不了解實際情況。
再加上他在朱紫國混的時間有點長,朱紫國的權貴對於他的新奇都已經消失,也摸清楚了他的實力,最近生意不怎麼好。
他自己也在考慮,要不要離開朱紫國,前往其他的國家,開闢新戰場。
結果,就碰上龍魔了這個事情。
獅駝嶺這邊的人大老遠的跑到朱紫國請人降魔,這對他來說可是一個大好的機會。
被人請著過去,可比自己屁顛屁顛的跑過去,要好上太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