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章、我說,我全說(1/2)
「砰砰砰,啪啪啪...」
面對衝上來的歹徒,雷衛東沒有用槍,畢竟現場出了陳家駒等人還有史迪倫這個外人,用槍容易暴露自己的身手。
不過即使不用搶,雷衛東收拾這些小癟三也很容易,抬起右手,直接大巴掌招呼到里基·唐小弟的臉上。
只聽一陣清脆的聲響過後,里基·唐十幾個小弟全都躺在了地上,沒個人臉上都印了一個或兩個大手印。
臉腫的老高,比豬八戒的臉還胖。
這還是雷衛東收了九成五的力氣,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功力扇人,要不然,他們會被雷衛東給扇到天上去。
「真的是里基·唐,雷先生你太厲害了,這麼容易就將其抓了起來。」
直升機懸停在漁船上方,馬軍、王建軍等人掛著安全繩進行索降,很快就將漁船甲板給占領了。
留幾個人在甲板看著里基·唐等人,其他人三人一組呈三三進陣型,向船艙殺了進去。
「砰砰砰!」
王建軍等人一邊大喊投降不殺,一邊用AK開路,遇到有人抵抗就用手榴彈或者閃光彈招呼。
凡是手裡有槍負隅頑抗亦或者身邊有槍沒有將其丟遠的,一律擊斃。
這裡是荒島,不屬於香江法律範疇,別說王建軍等人了,就是馬軍等人也不會墨守成規,一切以保護自己為前提。
聽到槍聲愈來愈近,躲在船艙底部的斯蒂文-賴恩急的好像熱鍋上的螞蟻。
外面到底是什麼人。
警察?
不對。
不說這裡距離香江十萬八千里,他們根本沒有執法權。
就是真的是警察來了。
也不會像外面那樣。
不問三七二十一,開著槍就往裡殺,最起碼要給對方留出投降的時間,除非是大毛的警察。
斯蒂文-賴恩聽朋友說過。
大毛那邊警察執行任務的時是不留活口的,即使對方有人質也一樣,會把人質連同劫匪一起打死。
「老闆,怎麼辦?」聽到槍聲越來越近,馬上就要到了,斯蒂文-賴恩的幾個保鏢刷的一下把武器掏了出來。
「快把搶丟掉,不要命了。」看到保鏢都把槍掏出來對準艙門位置,斯蒂文-賴恩急了,大叫著讓保鏢把槍放下。
作為億萬富豪,特別是漂亮國的億萬富翁。
出入帶不光要帶幾個保鏢,還要給保鏢配備武器。
不比內地這邊。
保鏢一般都赤手空拳,最闊配備電棍。
漂亮國這邊就不一樣了。
作為不禁槍的國度。
別說手槍就是AK、M16這樣的長槍,一個普通的成年人只要在槍店填幾張表,就能輕易買到。
這樣的國情下。
為了保護僱主的安全,保鏢配槍是必須的。
手槍是標配,長槍甚至火箭筒都可以有。
只不過漁船是里基·唐的地盤,為了照顧其面子,斯蒂文-賴恩的保鏢只帶了手槍過來。
正常情況下,安全是可以保證的,漁船上除了自己的保鏢還有里基·唐幾十個配有長槍的手下。
這樣的武裝力量,別說警察了,就是海盜都不是其對手。
只是沒想到來襲力量這樣強,漁船看著強大的武裝力量在對方的攻擊下連遲鈍都沒有,就土崩瓦解了。
馬上就攻到自己所在的位置了。
抵抗肯定是死。
自己的保鏢只有手槍,怎麼可能是AK和M16的對手,更別說對方還有手雷。
投降,還可能有生路。
更別說自己還是億萬富豪。
即使遇到劫匪被綁架了,也能花錢買命。
「我們投降!」
聽到斯蒂文-賴恩要投降,早就不想打的保鏢連忙把手裡的槍丟了出去。
說實話,他們早就不想打了。
只不過顧忌僱主的面子,不要投降。
做保鏢這一行,最忌諱的就是為了保鏢出賣僱主,那樣的話名聲就臭了,即使僥倖逃出升天,也會人人喊打,甚至付法律責任。
現在好了,斯蒂文-賴恩想要投降,他們做保鏢的就只能服從命令,把槍丟掉。
至於能不能活命。
就看大家運氣了。
在王建軍等人向船艙進攻的時候,史迪倫順著繩梯來到了漁船的甲板上,看著攤到在甲板上的里基·唐,史迪倫的眼睛瞪的比桌球還大。
作為超級偽鈔案的負責人,史迪倫在來香江之間專門查閱過里基·唐的案例,知道這傢伙有多麼狡猾,屬兔子、狐狸的,一有風吹草動就挑之夭夭,一點破綻都不給別人留。
他這次來香江,說是抓里基·唐,其實史迪倫一點信心都沒有,只希望能把印鈔機毀掉就萬事大吉了。
沒想到,雷衛東給自己這麼大一份禮物。
他剛剛在直升機上可是看到了。
里基·唐不愧是傳說中的狐狸兔子,狡猾的大大的,一有風吹草動就想著逃跑。
只可惜,他遇到了雷衛東。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看到里基·唐要跑,雷衛東直接進行索降,連直升機沒來得及懸停。
真的好險呀!
因為有紅外線望遠鏡。
雷衛東抓捕里基·唐的過程,史迪倫看的一清二楚。
若果再晚一點點的話。
里基·唐就要跳入大海了。
如果里基·唐跳入大海,在對方有潛水設備的前提下,想要找到可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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