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倒霉的馬志華(2/2)
至於說李先生的母親。
雖然李先生母親是遺產第一位繼承人,擁有繼承李先生遺產的權力,但因為其改嫁,將李先生交給其爺爺、奶奶撫養。
法庭就要考慮其有沒有對李先生構成遺棄。族
如果通過調查,發現其母親改嫁後,對李先生不聞不問,構成遺棄罪,那麼其母親將喪失繼承權。在該種情況下,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的爺爺、奶奶可以取得繼承權。
從而實現李先生的意願,將遺產全都交給爺爺、奶奶來繼承。
這件事後續沒有報導,雷衛東也不清楚,想必結果應該不會太差,法官會最大限度滿足李先生的遺願。
絕不會想很多噴子說的那樣,被收買了。
這其實是社會的悲哀。
幾千年形成的風俗讓內地成為一個人情社會,遇到事情的時候,大家通常都不是找律師詢問,而是托人找關係。
以為有關係就有一切,關係比法大。族
但是大家忘了。
社會中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所謂的官二代、富二代只是少數,很多案子都是普通人和普通人的糾紛,這種情況下一個好律師對你的幫助,絕對超過托人找關係要好很多倍。
因為判決有初審、中審核終審。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初級法院還能找到關係,中級法院,普通人很難夠得著上面關係,即使夠得著,法官也不會為你違反法律,因為不值得,你又不是高官兒子,富商的弟弟。
雷衛東在前世也有幾個律師朋友。
閒聊的時候,聽他們說,打官司最喜歡打離婚分財產以及遺囑的官司了。
一來這種官司賺錢。族
因為遺產或者財產在分割的時候,律師能收取一定的費用,雖然比例很小,但要是財產很多的話,都能比律師費還高。
二來,這種官司沒有刑事官司危險那麼大,不會鬧出認命,也沒有民告管那麼麻煩,因為一個證明要跑很多次。
只需要幫委託人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儘量鑽空子就行了。
結果不滿意也沒關係,繼續上訴就是了,越激烈律師賺的錢越多。
內地還好,香江那邊,因為打離婚官司、遺囑官司把自己打成窮光蛋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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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同捐了一個億給慈善基金會?」看著簡慧真送來關於基金會捐贈的紀錄,黃世同的名字就在裡面,雷衛東問道,「錢到帳了沒有?」族
「一個小時前到的帳,黃世同這次很迅速,上午決定捐獻,下午就讓家人辦了,用的是其在瑞士銀行的帳戶,不在我們查封的範圍內。」
「上午決定,下午就辦,真夠迅速的。」雷衛東點點頭,問道:「司馬念組那邊是什麼意思,是繼續報復還是到此為止。」
「到此為止!」簡慧真道,「司馬念組最大的心愿是讓他的母親可以安享晚年,現在療養院已經被納入慈善基金資助目標,不用擔心其以後的生活。
加上黃世同已經進入監獄,需要蹲十年才能出來,而以黃世同的年齡,十年後能出來也要超過80歲。
不犯如和一個老人為難,也就是放下父親的仇恨了。」
「既然司馬念組這樣想,那就到此為止,黃世同他們在73年的時候總是立了功,保住了很多華資公司。
而且除了司馬祥的案子和操縱股市外,沒別的惡行,就讓他在監獄裡好好呆十年吧。」雷衛東點點頭,示意黃世同的事翻翻,可以過去了。族
「馬志華怎麼處理,這傢伙犯的錯可比黃世同惡劣多了,在他起家之前就犯過好幾起命案,這些年明里暗裡害死的人至少有二十人。
也就是在香江,要是在內地絕對吃花生米。」簡慧真問道。
「那些人命案有證據嗎?」
「沒有直接證據,只有間接的,主要是時間過去太久了。
現在起訴馬志華的罪名是操縱股市,洗錢,謀殺案還在尋找證據,不過即使找到證據,最多判其十幾年。」
「判十幾年已經很不錯了,香江的法律就是這樣,抓捕的時候我們還能鑽漏洞將罪犯直接幹掉,誰也不會說什麼,但是已經抓起來關在監獄裡。」
雷衛東沉默了一會,道,「就要遵守法律,我們是警察,不能帶頭破壞,要不然影響不好,相比真正制定規則的巨頭我們還是太弱小了。族
「其實不用我們出手,馬志華也活不了多久,在聯光的案子中,他讓南美毒梟損失了6000萬美元,到現在都沒有還上。
南美毒梟已經放出風,要找馬志華算帳。」簡慧真小聲道。
「暗網上有這方面消息?」
「嗯!」
簡慧真點點頭,「就在前天,網上出現了一則懸賞,兩百萬港幣要馬志華的人頭,監獄那邊也收到了消息,加強對馬志華的看護,至於能不能行,就不好說了。
以前馬志華是大哥出入都是保鏢,別說兩百萬就是五百萬想殺他也很難。
但現在他是階下囚,就相當於黑夜中的明燈,吸引了無數人,別說外面的殺手了,就連監獄裡的犯人看馬志華都兩眼放光。族
要不是現在監獄將馬志華單獨看押,估計已經沒命了。」
「監獄方面有沒有想我們求助,以他們的能力很難保住馬志華的性命。」雷衛東問道。
「還沒有,估計想內部解決。」
簡慧真搖搖頭,「雖然都是警察但監獄和我們是兩個系統,現在還被鬼佬牢牢控制,如果是以前,警隊被鬼佬控制的時候,上面已經派人過去支援了。
現在,為了面子,他們不會因為一個小小的馬志華就想我們求助,大不了,給馬志華安排一個意外,讓他去世就是了。
那樣不僅解決了麻煩,還能賺一筆,兩百萬港幣也不是小錢。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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