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亂世用重典(2/2)
只有幾平方大小,很多人從出生到死亡就是住在這樣的地方,他們和數量龐大住屋邨的底層市民一起,給社團提供了遠遠不斷的人員。
連香江這個發達的城市都這樣,大家也就不能追求北歐的福利制度,為了讓社會安寧,只能用另一個辦法,那就是刑罰。
刑罰的輕重,對一個地方的治安有著決定作用。
當然!
前提是社會穩定。
如果是古代王朝末年那樣的情況,即使用重典,搶劫偷盜者死,也擋不住前赴後繼的山賊、強盜和小偷,實在是大家都活不下去了,為了生活不得不去偷去搶。
法律在生存面前,一文不值。
不過在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治安好壞就和刑罰輕重直接掛鉤的。
我們以老美為例。
老美的經濟超過內地很多,人均更不要說了,是數倍的差距,按理說治安環境應該比內地好才是。
結果呢?
內地被譽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區域之一,說路不拾遺有些誇張,但夜生活豐富,晚上你出去,除非倒霉透頂,一般不會遇到治安問題。
而在老美就不行了。
富人區還好,因為房價貴,有錢,警察巡查力度大,晚上相對安全一些。
在窮人區,特別是黑人聚集的區域就不行了。
這些區域,晚上都不能出門,特別是女孩子更是不能出去,因為出去遇到危險的可能性超過百分之五十,更可悲的是報警也不管用!
因為警察晚上都不會去這些區域。
在內地,就沒有這個情況。
在大家印象里,房價高低和地理位置,綠化面積以及使用材料有關,從來沒有聽說和治安環境有關的。
因為別墅區和城中村的治安差不多,沒有太大差距。
某地打人桉能引起全網轟動,除了網絡傳播速度快的原因外,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這樣的情況少。
要是三天兩頭發生。
就好像香江!
別說晚上吃飯打架是家常便飯,就是幾十數百人的群架,也是三天兩頭發生。
因為發生的太多,無論是警察還是市民都習以為常。
默認晚上十二點之後是社團的天下。
到點之後,警察自動下班,把黑夜交給社團,連報紙都不會對其報導。
之所以會這樣,除了香江貧富差距大,混社團的人多,還有一個關鍵因數就是香江法律懲罰力度太低。
以賣洗衣粉為例。
內地對洗衣粉零忍耐,只要銷售、攜帶超過五十克就是死刑。
這個力度如果放到香江,那麼香江的混混爛仔們,全部槍斃是誇張了,但槍斃四分之一絕對不冤枉。
如果是東星這樣以洗衣粉為主的社團,槍斃四分之三都會有漏網的。
朱濤、倪家這些團伙就更不要說了,直接用大炮炸都不帶冤枉的。
在香江的真實情況是!
走粉,即使是幾十公斤甚至上百公斤的量,也就是主犯判的重一點,蹲了十幾年二十來年,從犯幾年甚至幾個月就能出來。
如果幾隻幾十克,警察都會視而不見。
歐美那邊更誇張,走粉和走私香菸罪行差不多,因為大麻在一些地區都合法化了,和香菸沒什麼區別。
要不然也不會有走粉也要交稅的笑話了。
普通市民為什麼要加入社團自保,即使被混混欺負也不願意出來作證,將他們送入監獄接受懲罰。
最關鍵因數是,法律對社團分子懲罰太低,市民如果對社團人員指證,即使將他們送入監獄,也只不過判幾年甚至幾個月。
當時是痛快了,但這些人出來後不可避免的對指證的人進行報復,逼得他們走投無路甚至家破人亡。
朱婉芳就是最好的例子。
她因為相信警察,站出來指證犯人。
結果呢!
被指證的混混老大瀟灑,花了十幾萬保釋金和律師費就將其保釋出去了,然後朱婉芳被瀟灑等人盯上了。
混混的老大瀟灑把那十幾萬保釋金算在了朱婉芳身上,逼得她還債,讓朱婉芳成為瀟灑等人公開的情人不說,還要出賣自己的身子做小姐,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朱婉芳的父親為了挽救女兒,被瀟灑等人砍死,而警察只能看著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瀟灑有錢可以請律師。
最後是朱婉芳的老師實在看不下去,忍無可忍,拿起刀砍死瀟灑才將朱婉芳從地獄中挽救出來,但她的一生已經毀掉了。
就是因為法律對社團寬恕,才導致香江社團泛濫,市民們深受其害,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前世只是小市民的雷衛東沒辦法。
港綜世界的雷衛東可是位高權重,又得到這麼好的機會,自然要下狠手,不僅用重典,還要修改法律。
在保證審判方式不變的情況下,向內地靠攏,直接把內地的刑法拿過來替代。
這種做法不僅芽子、簡慧真等警隊高層支持,廣大的底層警員也支持雷衛東的決定。
因為對一線警員來說,他們也擔心社團的報復。
就好像小李!
他在成為警察後,也只能保證自己和家人不被欺負,再多就不信了,有時間連鄰居都保護不了,眼睜睜的看社團欺負人而無能為力。
所以在聽王督察說,處長要對社團下重手,從根本上清除社團,才會這麼激動,舉起雙手雙腳表示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