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目擊證人(2/2)
累了就回清水灣的別墅休息。
別墅是男朋友送給她的,相比楊倩兒原來住的地方,根本不是一個等級。
唯一遺憾的是,別墅還在男朋友的名下,自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要是能在別墅上加名就好了!
其實這也是大富豪泡妞的套路,為了讓女人離不開自己,通常只在衣服、化妝品、首飾以及包包等消耗品上大方,花個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都不在乎。
但在能保值的物品上就不行了。
比如房子、車子等,大部分都是讓女子使用,所有權還在自己或者公司名下。
這樣做的目的很簡單,泡妞泡的是青春,一輩子的可能性太小。
把貴重物品放在自己名下,即使兩人分手,女人也只能帶走一些不好處理還貶值嚴重的二手奢侈品。
像貴重以及保值的車子、房子,還在自己手裡,女人即使不甘心也拿不走。
如果女的倒霉,碰到的男人狠一些,泡妞還不想花錢的那些,在給女人買東西的時候,全都走公司的帳戶,並保留下來發票等證據。
那樣,分手的時候,男人可以向女子所要費用,即使不能全部要回來,也能讓女人子欲哭無淚人財兩失,甚至背上巨額外債。
所以說,女人即使拿青春換明天的時候,需要擦亮眼睛,不要所託非人,弄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楊倩兒就有這方面的苦惱。
作為小學老師的她,最大的偶像就是何敏了,這位同樣出身教師行業的漂亮女孩,給後來的姐妹們做了一個好榜樣。
即使是窮人家出身的老師,也能嫁入豪門,即使是首富妻子之一,何敏也成為身家億萬的富婆,這樣不知道多少女子為之嫉妒。
楊倩兒也一樣,她希望自己能像何敏一樣嫁入豪門,即使是妻子之一也願意。
只可惜自己的男朋友。
對於自己雖然捨得花錢,有求必應,但結婚的事一直沒有頭緒,總是拖拖拖,把自己從二十二歲拖到二十四歲了。
眼看就要進入青春尾巴二十五歲,這樣楊倩兒很是著急,趁著男朋友不在,開車出來兜兜風,放鬆一下心情。
結果在清水灣遊艇碼頭,楊倩兒看到了兇殺桉,心裡有正義感的她,立馬掏出手機報警。
於此同時,在遊艇碼頭還有兩個人看到袁遠殺人。
分別是俱樂部28歲的水手陳達強,當時他正在不遠處的遊艇上進行清洗工作,看到不遠處的殺人桉立馬掏電話報警。
除了陳達強還有俱樂部的警衛朱東明也看到了兇殺桉。
當時他正在警衛室值班,雖然距離兇殺現場有點遠,但警衛室居高臨下,還是看的一清二楚,即使知道殺人兇手有錢,是華南菸草公司的大太子,遊艇俱樂部重點客戶。
心懷正義的朱東明用警衛室的電話報警。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刻出動,在拘捕了從遊艇俱樂部正要離開的袁遠,將其帶到港島區總署進行審問。
「你說什麼,阿遠因為殺人桉被批捕了,他殺了誰。」
做為華南菸草公司的大太子,袁遠不光有錢還有靠山,看到老闆被抓,遊艇船長立刻向上匯報,很快電話就打到了袁柱國這裡,接到電話後,袁柱國很是吃驚,對著電話大聲吼道。
「老闆,少爺在清水灣遊艇碼頭自己遊艇上殺得人,殺得是高正文,理達貿易集團的代理律師。」
遊艇船長通過電話回答道,「殺人的原因不知道,但是現場除了我們還有三個目擊證人,就是他們通過電話報的警。
警察來的很快,在少爺還沒有離開之前就到了。」
「是哪個警署,馬上讓律師過去。」袁柱國大聲道。
袁柱國知道兒子因為那二十多億快要走火入魔了,為了把錢追回來,已經派人去澳洲綁架甚至殺人了。
對於兒子的衝動,袁柱國勸說了幾句,看其一意孤行,也就沒有阻止下去。
一來,兒子大了有自己想法,已經二十多可以掙錢的他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做父親的最多在後面幫助一樣。
二來,買兇殺人也不是重罪,兒子不僅沒有親自動手,連找殺手也是通過別人,即使殺手失手被人抓住,也追查不到他身上,即使追查到,花錢請幾個好律師也能輕易脫罪。
只是讓袁柱國想不到的是,兒子竟然親手殺人,還是在遊艇碼頭被人看到了,這可怎麼辦。
在香江,法律對人證即為看中,只要那三個證人上庭,即使自己請的律師再得利,兒子也要判十幾甚至幾十年。
要想讓兒子脫罪,唯一的辦法就是讓目擊證人上不了庭,那樣才能讓兒子逃脫牢獄之災。
「老公,老公。」
袁柱國還在考慮怎麼把兒子救出來的時候,袁遠的母親就打電話過來了,一接通,那急切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我聽說兒子被警察抓了,你一定要想法把把兒子救出來,我們可就這一個兒子,如果失去了,我們也就完了。
兒子那麼善良,怎麼也不會犯罪,一定是警方弄錯了,老袁你一定要想像辦法呀,這可是你唯一兒子。」
「你兒子還善良,都是你這個母親慣得,如果不是對他這麼溺愛,也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婆喋喋不休的說辭讓袁柱國怒了。
慈母多敗兒,如果不是老婆對兒子溺愛,擔心其在外面受欺負不斷給其零花錢,把兒子養成了大手大腳的習慣,以至於一千萬零花錢都不夠,想著利用歪門邪道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