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又開始放炮(2/2)
大笑聲中,容光解釋說:「可能未婚媽媽的數量還比較少,但大學校園裡的偷嘗禁果現象……?嗯嗯?我這裡再次重申一遍——我就是個觀察者!我們只討論客觀存在的現象,並不會深層次的剖析和解決。起碼我個人來說,我的知識層面還達不到。」
「然而你們應該承認,人是有正常的生理需求的。在全世界各國的《婚姻法》里,滿16周歲都能結婚,有的女性甚至能提前到14周歲。也有延後幾年的,但這並不多。包括我們剛建國的那段時期,男性滿20,女性滿18吧?到現在,我們已經延後到女性20,男性22歲了。甚至鼓勵晚婚晚育,女性23,男性25歲?」
「這裡並不討論什麼心理成熟或者政策什麼的,同樣留給那些專家吧!但這樣的事,絕對違背人類的生理需求,七情六慾,又不是出家當和尚,你壓怎麼能壓得住呢?並且隨著國內的營養充足,青少年的發育會越來越提早。那就出現一個堵和疏的問題。我這裡做個不負責任的預言,堵是絕對堵不住的!未來大學城的周邊,肯定布滿了情人小旅館和學生公寓。」
全場譁然。一位記者話語尖刻:「容導,那不更應該嚴格管理嗎?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中學大學就應該禁止早戀現象?更要杜絕未婚媽媽現象?」
容光樂了:「這是某些教育工作者,為了自己工作簡單,用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搞出的一刀切。正確的做法,不應該加強思想和生理健康教育嗎?並且時時關心和疏導學生的情緒,幫助學生的學習?好吧!說到教育學,我同樣是個外行,還是留給教育專家吧!但還有一點,出現這樣的一刀切,其實在法律上很有爭議性的!」
再次全場譁然。立刻就有人搶問道:「容導,你認為這違法嗎?」
「我沒這麼說,我也不是法律方面的專家。但我總感覺到,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容光微笑道,「我們應該都知道,無論學校的校規怎麼樣,如果和《婚姻法》或者《民法通則》相衝突,應該以《婚姻法》和《民法通則》為主。既然有了法律,那麼適齡大學生肯定能結婚生子。如果校規不允許,那就是違法行為。是不是這樣?」
所有人變得鴉雀無聲。過了好一會兒,突然又變的群情激憤。徐婧蕾同樣捂住臉,又特麼的來了?又開始放炮了!光子,你怎麼就不能乖乖的閉上嘴呢?
果然,所有記者都開始狂化。他們激動的大吼大叫:「容導,你是在指責,所有大學的校規都違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