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四章 保護作家(1/2)
「我叫姜竽,把這裡當公寓,做個寓公,這時候你們好奇什麼時寓公,就是長期租個房子,也沒老婆孩子,畫以前攢的票子,過簡單的小日子...」
「用不用給你打個B-box?」沙小明一臉好笑的看向姜竽。
姜竽擺了擺手:「不用不用,單押不算押,以前我是海軍軍官,現在就一直住在飯館,同樣是第一次見石教授,之前並不認識他!」
「海軍軍官,那那個文鄒鄒的教授肯定不是你的對手!」羅賀今天像是吃了槍子一樣,逮誰咬誰。
作家馮特力也跟背書一樣,說了自己的生平信息,B國大學文學系畢業生,馮特力。
除了程玖、羅賀兩兄弟外,所有人都介紹完了各自的身份,這時候羅賀迫不及待的站了起來:
「我叫羅賀,江湖人稱羅十爺,曾經有一個美好的家園,只不過最近家園被奪走,所以被迫跑起了單幫,做做小生意!」
沙小明拿筆記著信息,好奇的問道:「十爺,那你旁邊?」
「沒錯,正是響噹噹的人物,程玖爺!」羅賀代替程玖回答,程玖無奈的笑了笑。
李源不屑:「響什麼噹噹,完全沒聽過!」
「說得好像你這名角我們聽過似的!」羅賀反駁道。
「小羅,沒必要跟人嗆,咱就是做生意的,要和氣生財,我是最近通過賣布賺了點錢的程玖,今天和我兄弟打算來城裡體驗一下有錢人的生活,結果就發生了這事兒,哦,我也不認識那個教授!」
程玖介紹了自己的身份。
至此,所有人身份已介紹完畢,沙小明自然而然的開始捋時間線,各位開始依次交代,首先留在餐廳的沙經理、莫買辦、李名角、羅賀是都有充分不在場證明且能相互作證的。
提前離開餐廳的馮作家、跟教授前後腳離開的姜寓公、送教授回房間的桑禮賓、自稱出門取錢的程玖四個人,則有作案的時間。
「這節目,一下排除四個人啊?」羅賀作為《大偵探》玩家表示詫異。
沙小明反駁道:「但是可能是團伙作案啊,所以我們四個只是沒有直接殺教授的時間,可能會是幫凶,就拿你和程玖來說,會有兩個人來吃飯,正好都沒帶錢嘛?你們是假吵架吧?」
羅賀立刻撥浪鼓搖頭:「我跟我哥來的路上被人打劫了,沒錢了!」
話音一落,所有人都看向了程玖,沙小明更是走了過去,用自己的細胳膊和程玖的壯碩的臂膀做了個對比:「誰敢打劫他啊?」
「別瞎編,其實我來的時候,想著我這弟弟肯定會買單就沒帶錢,誰知道他也沒帶錢!」程玖解釋道。
羅賀:「我還以為你會帶錢呢!」
這樣的解釋倒是逗笑了大家,紛紛表示他們倆是表面兄弟,一起吃飯,合著都沒打算結帳啊。
馮特力恍然大悟道:「哦,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你覺得他倆爭吵有些假,原來都是想讓對方買單的!」
「可不是啊,」程玖辯駁道:「從我們倆的江湖名號能看出來,我排行老九,他排行老十,以前吃飯的時候,我們的八個哥哥總會買單,我倆小子從來沒買過單,這不哥哥們都不在了嘛,我剛當上哥哥,還沒習慣!」
「不在了?」眾人好奇。
程玖點了點頭,卻不想多言,回想一下現在的背景,為什麼不在了很能想到。
捋時間線環節,馮特力自稱當時已經喝多了,不勝酒力,所以記不清什麼時候離開的餐廳,幾點在房間睡著等時間,引起了眾人的懷疑。
討論的時候,你一言我一語,時間過得非常快,半小時後,張大梁表示大家可以去房間告訴他各自懷疑的人選,桑小奇和沙小明同時站了起來,最終桑小奇優先去匯報。
他在來張大梁辦公室的路上,莫竹也正好想要去說一下李源的嫌疑,所以正巧在辦公室門口遇見了,在門口,他偷聽到了一些信息。
桑小奇:「我比較懷疑兩個人,一個是羅賀,因為在討論的過程中,他逮誰咬誰,但對自己的問題卻不好好的交代,另一個則是馮作家,因為他的時間線總是含糊其辭,用喝醉來掩飾。」
聽到這裡,莫竹慶幸自己來了,不然連公開討論出了什麼都不知道,那不兩眼抓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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