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亞洲的王駕臨北美(2/2)
谷竒
麥可傑克遜是誰,不管是跟誰走在一塊,都能掩蓋掉對方光環的超級巨星。
而現在,她居然聽說有人能搶走麥可傑克遜的光芒。
這實在是令她太驚訝了。
「是的,如果你去過亞洲,你就會知道他在亞洲有多紅。
從去年開始,到今年,連續兩年,他都是亞洲各國最受歡迎男藝人排行榜第一名。
你們可能不知道,今年,何勁傳出結婚的新聞以後,甚至有粉絲組成了龐大的抗議隊伍,造成了多個地方交通陷入癱瘓。
甚至,有粉絲為他自殺!」
說完,麥可傑克遜看向鏡頭,「所以,洛杉磯說何勁是亞洲的王並沒有錯,他當的起這個。」
「聽你的意思,MJ你很推崇他,是什麼原因讓你如此推崇他呢?」
女主持人問道。
「我很欣賞他的音樂素養,特別是他的《我不是殭屍》。
我認為,那張ep絕對能入選90年代最經典唱片。
這張唱片的歌曲旋律、作詞、作曲都是最頂級的。
他非常有才華!」
mj笑著說道。
電視機前,聽到這裡,成龍看向何勁。
「你小子牛逼,麥可傑克遜都成你粉絲了!」
何勁沒回答這個問題。
他也不知道怎麼回答,說是的話太高調了,說不是的話,人家麥可傑克遜都在電視上這樣說了,自己要是不承認,又顯得有點裝逼。
所以,他乾脆不說了,轉而說道:
「龍哥明天要不要跟我到演唱會上玩玩?」
成龍這段時間都在加拿大拍攝《紅番區》。
本來現在他也應該還在拍攝的,但他前幾天在完成一個威脅動作的時候,受了傷,現在正在休息。
正好,何勁在加拿大舉辦演唱會的時候他聽到了消息,便一起出來吃飯。
然後知道何勁要來洛杉磯開演唱會,閒著沒事幹的他便跟著來了。
「我可不會英文歌!」
成龍急忙搖頭。
唱歌,成龍還是會的,他1992年甚至發行過銷量超兩百萬的專輯。
不過,那是國語,英文歌的話,他就不會了。
「沒什麼關係阿!就唱中文,讓老美聽聽中文歌。
而且,我還不是一樣要唱中文。」
何勁現在一共就發行了一張專輯以及一張ep。
總共也就十幾首英文歌,要想支持一場演唱會顯然是不夠的。
因此,何勁自己都要演唱這首歌文。
「那試試?」
成龍轉了轉眼珠。
何勁加拿大那場演唱會他去看了。
那場面簡直堪稱瘋狂。
整個足球場四周全是粉絲觀眾,不下四萬人。
當時他在人群中,直接被粉絲吼得耳鳴不已。
成龍是個愛玩也愛熱鬧的人。
能在這種場合登台,那可是非常有面子的。
「可以,我讓人給你安排在麥可傑克遜前面!」
何勁點頭笑道。
「你真邀請麥可傑克遜了?出了多少錢?」
像麥可傑克遜這種牌位的歌手,除非是他私人朋友,不然出席很多活動以及助陣演唱會,都會有很高的出場費。
「給了他一萬美金!」
何勁說道。
「一萬美金?他這麼便宜!」
聽到這話,成龍忍不住差點跳了起來。
一萬美金,請麥可傑克遜助陣,這簡直就是免費。
「一萬美金是我幫他的團隊保險路費的錢,他是免費出席!」
何勁答道。
剛說完,他低頭看向手裡的電話。
「說曹操,曹操到,mj給我打電話了,你先坐會,我跟他聊兩句!」
何勁說著,拿著電話走到陽台。
「嗨,mj!」
「何勁,我明天可能會來玩一點,臨時有個活動,不過你放心,我會來的。
上次你拿出來的那首歌的曲子我做出來了,咱們正好可以在你演唱會上首唱。」
「好的!」
《Earth Song》譯成中文,叫《地球之歌》。
這首歌是上次何勁來北美,去mj錄音室的時候,倆人聊嗨以後,mj說倆人一起合作一曲以後何勁拿出來的。
當時mj還讓何勁把這首歌賣給他。
不過何勁沒同意,後來實在拗不過他一直打電話,便授權給他演唱,但版權還在自己手裡。
雖然被授權給了他。
但mj並沒有自己發行這首歌,而是跟他說想跟他一起演唱這首歌。
砰……
「挖槽!龍哥,快來看!」
何勁正要回屋,酒店樓下突然傳來一聲巨響。
砰砰砰……
「這特馬是拍電影還是怎麼回事?」
成龍來到陽台,看到底下的情景,日忍不住罵道。
「果然是大美利堅,為了自由,槍戰每一天!」
何勁爬在陽台上看著下方說道。
只見底下的馬路上,兩方人正你追我趕,還有人拿著槍。
「應該又是地下幫會之間的爭鬥。」
成龍說道。
頓了頓,「相比這老美,咱們香江真是天堂。」
砰砰砰……
槍聲又響了兩聲,隨後逐漸遠去。
咚咚咚!
「兩位先生,請不要驚慌,只是一些幫會分子之間的爭鬥,並不會對你們造成影響。
請放寬心。」
一個服務生敲開了門,安撫何勁與成龍。
服務生走後,成龍坐到沙發上,說道:
「看他們的樣子,這一片應該是經常出現這種事情。
我覺得你下次還是換一家酒店為好。」
倆人對於剛才的槍戰都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實在是見多了。
倆人都是常來美國的人。
這種陣仗不說十次,三四次還是遇到過的。
次數多了,也就習以為常了。
只要別在人家幹仗的時候湊上去,一般不會有問題。
不過,也是因為美國經常出現這種情況。
何勁但凡來美國,少了十個持槍保鏢,他都不敢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