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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警察斗記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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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慧貞這種處心積慮想要搞個大新聞,好讓自己揚名立萬,證明自己不是個大花瓶的女人怎麼可能會被這種官方辭令給打發掉?

「陳督察你用這種官方辭令是不是表示警方在本次案件中尚且沒有得到任何的進展?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警方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調查清楚死者以及這些被走私婦女的來歷?並且也沒有得到任何關係兇手的線索?」

哇,你這已經屬於惡意揣度了吧。

香江警察不待見記者是有原因的。就沖他們這種惡意揣度的習性,警方都很難給他們好臉色。

但偏生作為社會的喉舌和耳目,警方還不得不和這些傢伙打交道。這就使得陳家駒不得不臭著一張臉色的,繼續跟樂慧貞打起了官腔。

「我覺得吧,社會以及媒體朋友們應該對我們警方更多一點信心。我們所無可奉告,不代表我們對案情一無所知,束手無策。而很有可能是我們已經掌握了重要的情況,但因為害怕打草驚蛇,暴露我們警方下一步的行動而採用的掩護性說辭。」

「那這麼說,警方已經有線索和眉目,並且已經準備採取下一步行動了?」

我要是知道線索,我還能在這裡和你這麼打官腔?

陳家駒心裏面白眼一翻,但到底還是不得不繃著臉的繼續採用了官方詞彙。

「無可奉告!」

我就知道...樂慧貞臉上雖然在笑,但就和陳家駒因為她的這種無孔不入,見縫插針而頭疼一樣。她也因為陳家駒這個油鹽不進的態度而在心裡把他給咒罵了一萬遍。

但誰讓現在是在攝像機前,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要被全香江那麼多觀眾盯著呢?

她可不想敗壞自己還不容易才樹立起來的形象。所以她也只是儘可能的保持著臉上的得體笑容,然後衝著陳家駒笑道。

「看樣子我們的警方在案情上已經有進展了,希望我們很快就能得到一個好消息。那麼,陳督察,讓我們問一句題外話。請問你覺得這次案件的兇手,應該會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毫無疑問!這傢伙必然是一個法外狂徒,是一個漠視法律和社會道德,絲毫沒有人性可言的凶窮極惡之輩。在這裡,我呼籲所有的民眾,一定要小心這種危險的角色。如果你發現身邊什麼人有什麼可疑的行徑,請儘快聯繫我們警方,不要擅自把自己置於一個危險的境地。我重複一邊,這個兇手很危險,市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遠離身邊的陌生人。」

陳家駒是出於自己警察的立場以及職責才發出了這樣的警告,這也代表著他對於兇手所持有的的觀點。

不過這只能代表他的觀點,而不能代表其他人的觀點。像是樂慧貞,就有著和他截然不同的一個想法。

「陳警官。我認為你對於兇手的解釋是否有些過於武斷和片面了呢?從我的角度去看,兇手所殺害的這些人基本都有著社團方面的背景,而從現場解救出來的這些女性的情況來看,她們基本都是被欺騙、拐賣、綁架來以從事不法盈利行為的可憐人。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她們才算是真正的受害者。而眼下這些受害者不僅得到了解救,並且無一傷亡,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兇手在有意識的拯救這些無辜群眾?而從這個角度去看,我們可不可以把兇手定性為活躍在現代的俠士,把他的行為看做是替天行道?」

「樂記者,我覺得你說出這種話是要負責的...」

聽到這麼一個觀點,陳家駒的第一個反應是皺眉頭。

作為警察,他很是反感這種觀點。但他也知道,這種觀點會更受普通群眾的歡迎。因為這極大的滿足了他們懲惡揚善,快意恩仇的樸素價值觀。但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可不是靠這種樸素的觀點就能運行的。

陳家駒作為司法體系的一員,有必要反駁這種觀點,尤其是在這種時候。所以當即,他就板正了臉色,對著攝像機說道。

「首先,我要告誡各位的是,現在是文明社會,任何人也沒有權力隨意審判別人,更不要說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了。抓捕罪犯是我們警察的事情,給人定罪是法官的事情,這是社會運行的固有機制所在。而哪怕是我們,也是在嚴格的規章制度下履行著我們的職責。」

「兇手的這種行為看似在替天行道,懲惡揚善。但實際上,他已經觸犯了法律,並且僭越了自己的本分。他沒有資格這麼做,而當他這麼做的時候,他就已然是視律法如無物。而眼下他既然能肆無忌憚的殺死那些罪犯,那麼誰能保證他某一天不會更進一步的去傷害其他人,尤其是那些無辜者?」

「可...」

「沒有什麼可不可的。樂記者,你要明白。我們不能寄希望於一個人永遠遵守他內心裡的道德!比起道德,我更相信法律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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