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六章 孟小仙抵達米國(1/2)
趙明陽這番操作,大衛非常的受用,主要是趙明陽和大衛沒有瓜葛,要不然趙明陽一幫他兒子,他兒子就能察覺到。
大衛覺得用自己的一些職權換取兒子的前程,這又有何不可呢?
自己馬上就要入土的人了,一些事做了,也沒人可以拿自己怎麼樣,但兒子的前程才開始。
「我想問下,你有計劃書嗎?」大衛看向趙明陽問道。
趙明陽打了個電話,屋外老吳再次進來,拿來了個文件夾遞給趙明陽,趙明陽將文件夾遞給了大衛。
大衛打開一看,這不是籃球相關的計劃書,而是大衛兒子的計劃書。
首先趙明陽這邊會聯繫大衛兒子那邊,邀請他兒子去參加一個服裝設計展,以展會主辦方的名義邀請,然後再展會中,螞逗服飾的人會接觸大衛的兒子。
詢問他是否願意去參加螞逗服飾的首席設計師的競選,這是一檔綜藝節目,專門以服裝設計院為主題的綜藝。
會有很多設計師參加比賽,爭取首席設計師的名額,最終選出一個冠軍,冠軍可擁有螞逗服侍提供的一筆啟動金用於打造設計師自己的品牌。
而大衛的兒子是內定冠軍,只有趙明陽知道,其餘人不知道,因為這個比賽為了公平起見,現場評委只有三十分,一個評委有十分,線上的網友有百分之七十分的評選票。
大衛兒子即使在沒有現場評委一票的支持下,都可以是冠軍,現場評委給出滿分的選手不一定是冠軍,畢竟百分之七十的票在線上。
評委都不知道誰是內定的冠軍,會進行多輪比賽每一輪比賽都需要選手拿出一個符合主體的作品,大衛兒子可以享受到一路披荊斬棘的勝利感,趙明陽會最大化保證他兒子是覺得他自己是靠實力拿獎的。
絕不會讓他兒子發現是弄虛作假的,而得到獎後,大衛兒子會首先為螞逗服飾設計一款秋季服裝,趙明陽會自掏腰包內購五萬套,還會讓自己的藝人免費穿上幫大衛的兒子打GG。
第一款單品爭取破十萬,之後會聯繫各大IP做聯名,會找潮流圈推手幫忙推廣。
三年內,讓大衛的兒子可以帶著作品上時裝周。
全程趙明陽不會參與,全部交給另外的公司和大衛兒子對接,保證了即使大衛兒子知道趙明陽和大衛的合作關係也不會去聯想一些事。
大衛看到了趙明陽關於他兒子的詳細方案後,提出了個意義。
「趙先生,你怎麼保證我兒子的作品在參加比賽中獲勝,且不被人質疑他沒有那個實力呢?」大衛問道,他太清楚自己的兒子了,非常討厭那種弄虛作假,深怕是父親安排的。
「這個很簡單,您兒子之前作品我們全部看過了,我們的主體會圍繞他以前的作品,但會加入一些改動,為了襯托出公平性,我們會率先採取團隊戰,我們玩抽籤,會讓令公子和幾名種子選手在一組。
之後是個人設計街頭露天展,我們會請一些託兒,假裝非常喜歡令公子的作品,當然令公子本身就很厲害很招人喜歡,只不過給他添加一些勝利的火苗。
我們找的託兒會是一些年輕潮人,這類的喜歡標準和大眾的審美不一樣,就會突出令公子的作品的特立獨行和別具一格。
我不是給令公子弄虛作假,而是發現他的優點,放大他的優點,讓他的風格別具一格,您懂我的意思吧?
比如一個籃球運動員,他的各方面都很一般不突出,可我發現他彈跳厲害,我就訓練他只去搶籃板,那麼他就是籃板王,您說對吧,我們要發現別人的閃光點,您家公子的閃光點就是主打抽象。」
大衛一聽,點頭笑道:「趙先生你說的沒錯,我兒子還是很優秀的,確實需要被人發現他的優秀。
那麼我們說說你的事吧,你想要的東西不難,無非是登台表演機會,本身我們也會請一些明星表演,至於你說的收購球隊這個事,很難,
首先大部分球隊都是家族性質的,就是老一輩傳下來的產業,這些後代們基本什麼事也不做,只吃分紅就行了,也不會賣,畢竟是持續性盈利。
可出售的球隊也有,但不是豪門,很多都是冷門球隊,價格不便宜,你想占據大股東就要十幾二十個億美刀,買來後可能就虧損的。
我們有過這方面的案例,買來就虧,直到找到下家賣出去,但冷門球隊賣出去也就難了,你買來容易,賣出去可能要虧不少。」
「大衛先生,虧本無所謂,不是所有事都要追求利益的,總要為夢想買單嗎,我再次強調,我真的是有一個籃球夢,不是為了別的,純粹為了夢想,所以我更懂您的兒子,更懂您。
您一生都在推廣籃球這項運動,我希望您也能理解我,我也有一個籃球的夢。」趙明陽昧著良心說道,在漂亮國適合說漂亮話。
「如果你要這麼說的話,還真有一個球隊最近我聽說在尋找買家,我幫你打聽打聽吧,至於你說的那些表演賽和推廣大使名頭之類的都可以,我都可以幫你去安排好。
還是按照你之前說的,你明面上要買票買球衣和舉辦明星賽,我也好和其他人說,但是我可以給你個特殊的優勢,給你一個合作商的權利。
你可以去申請一個公司,我可以讓你代理一些聯盟相關的授權產品。」
趙明陽拿起茶杯敬了一下大衛,這老頭給的這個確實不錯了。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球隊為什麼天價簽約球星,即使球星賽季報銷也不影響,因為球隊盈利如果靠球票支撐是賺不到什麼錢的,一個籃球場館基本也比一兩萬人就算很多了,平均一場售票在五六百萬美刀,這都是非常熱門的賽事,很多都是在一兩百萬美刀,除去場館維護工人工資外,賺的也就不多了,這個最多算一份穩定收入。
他們賺的是球星價值,比如一場比賽,球迷們拍攝的照片發在網上沒什麼,那是得到授權的,但是一些人轉發,那可能涉嫌版權問題了。
比如一些現場攝影師拍攝的照片,普通人作為桌面沒人關注你,但是大V之類的,甚至球星本人未經授權使用了,要被告的,賠償金額都是天價。
球隊已經把一些拍攝的版權賣給了一些人,這些人可以拍攝一些球星的精彩瞬間發布到網上,球星本人如果未經授權使用都要被處罰。
版權出售,才是大頭,比如轉播的費用,比如球星的球衣授權,球星上場必須穿聯盟合作方的球星,這些費用聯盟收取後賺取佣金外,把收益分給各家。
還有一些球隊的巡演收益都是球隊的,球星的個人簽名球衣也是球隊的,甚至球星還要配合一些媒體採訪和拍攝,比如國內一家籃球綜藝要找一支球隊合作,球星就要配合出境宣傳之類的。
這些都在合同里,越有影響力的球星,工資越高,但條約也就越多,球隊收取的版權費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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