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五十二章 新合同(1/2)
彩虹計劃對面的那家咖啡館的包廂內,李雅婷與不打烊樂隊的成員們,正靜靜坐著,享受著溫暖的咖啡。
「葉老師,考慮的怎麼樣了,這個合同已經是業內最高的了,除了彩虹計劃,不可能再有公司能開出這麼優厚的合同了。」
李雅婷端著咖啡抿了一口,神色十分淡然,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在她對面,坐著葉未央五人,而他們面前的桌子上,則放著五份合同。
剛才他們已經都看過合同了。
不得不說,合同確實很優厚。
之前不打烊樂隊和公司簽的是五年合約,其他的細節不談,最重要的就是分成。
前三年他們拿四成,公司拿六層,後兩年他們拿七,公司拿三。
這是為了平衡運營不打烊樂隊的投入,畢竟一般想要捧紅明星,前期幾年都要砸很多錢的。
但是沒曾想到,不打烊樂隊起飛的太快了。
雖然說去年和前年,彩虹計劃也確實在不打烊樂隊身上花了很多錢,每年宣傳和各種撕資源,都花進去了上千萬。
但是不打烊樂隊都把這個錢賺回來了,而且還有盈利。
第一年給彩虹計劃賺了幾百萬,去年賺了一千多萬,今年可能會步入大豐收期,四五千萬都不是問題。
算起來,不打烊樂隊是沒有給彩虹計劃造成一分虧損的,反而從第一年開始就在給他們賺錢。
所以彩虹計劃開出的新合同,也非常的豐厚。
原本從明年開始,他們的分成才會改到七三,現在新合同從簽下那刻開始,分成就能改成七三。
不過要求也是有的,不打烊樂隊必須要和彩虹計劃簽下一個優先續約的條款,如果有其他公司挖不打烊樂隊,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必須優先和彩虹計劃簽。
補上這個條款後,彩虹計劃就不擔心不打烊樂隊被挖走了。
因為其他公司並沒有從不打烊樂隊身上收到什麼收益,所以他們開出的條件,是奔著挖走不打烊樂隊之後,不打烊樂隊能給他們帶來多少收益,而綜合給出的合同。
但是彩虹計劃已經從不打烊樂隊身上賺了兩年錢了,後續還能賺三年,其他公司要來挖,彩虹計劃作為已經賺到了的那方,給出的代價會是最高的。
並且,還有一個配套的補充條款,那就是在這份五年合約到期之後,如果不打烊樂隊要做工作室,希望他們可以將工作室與彩虹計劃進行合作。
彩虹計劃將會占據工作室20%的股份,可以幫不打烊樂隊進行專業的藝人經紀運營工作,也就是相當於二八分成,不過彩虹計劃將會承擔工作室的組建以及後續運營。
這個條款其實對不打烊樂隊也不虧,他們就算不和彩虹計劃合作,自己開工作室,請員工,然後挖來專業的藝人運營,比如柳雲晴這樣的成熟經紀人,還有公司的管理人員,其實也要分一些管理股,不然綁不住人的。
實際上不打烊樂隊就算自己單幹開公司,賺到的錢也要分一些給公司的管理崗,還有各種資源的爭取也要花錢。
如果和彩虹計劃合作,相當於給他們20%乾股,然後他們包下這部分的工作。
這是一件雙贏的事情。
不打烊樂隊可以輕鬆很多,將更多的精力放在事業上,而不是公司瑣事和運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