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章 潤筆費(1/2)
接下來的會都是千篇一律,會上會下都是一樣的程序。
岡州的小潘成了參會者眼中的香餑餑。
連周雷都羨慕地說:「我早已是作協成員,來這裡開會也多次了,還一樣有許多人不認識我。當然我也不一定認識其他人。但是,你小潘才來了一二天,所有人都認識你了。」
潘大章:「或許是因為我年齡小,特徵明顯容易記住吧。」
「不僅僅是因為年齡問題,而是你去年達到的文學成就,一般人還真的望塵莫及。我估計這次開完會後,作協會把你的資料報送到作協去,申報為Gj作協成員。你的詩作在全國都有一定影響了,完全達到了加入作協的條件。」
周雷替他分析說:「能夠來省協開會的,基本上都是有資格申請作協的。」
果然,下午作協秘書長在會議上就宣布了將潘大章幾人的資料,向作協做了申報一事,跟他們說了。
希望幾人再接再厲,做出更大的成績。
宣傳部長也做了重要講話。
晚飯後,周雷和潘大章信步走出賓館。
在門口碰見殷華和舒曉兩位女詩人。
「小潘同學,這是準備去那裡瀟灑啊?帶上我們兩個老姑娘唄?」
殷華笑嘻嘻地說。
潘大章:「兩位美女姐姐好,第一次來洪城,隨意逛逛洪城的夜景。感興趣的,一起走走?」
周雷:「我也粘粘小潘的光,有機會跟美女詩人一起逛街。」
「周哥真客氣,周哥的大作,我也拜讀過,有濃郁的生活氣息。」舒嘵棄客氣地說。
「還是年輕人有朝氣,我們這個年紀,思想和行為都已經定型了,沒有辦法改變了。」
四人在賓館門口叫了一輛計程車。
「去人民路吧,那條街道文化氣息濃郁,比較有特色。」周雷提議說。
「有什麼特色?」潘大章好奇問道。
計程車司機是一個中年人,他笑了笑說:「那裡一條街的招牌都幾乎是一個人寫的墨跡。」
「喲,是誰呀?這個人是書畫家?寫的字特別好?」
「他的字確實有水平,每個字一千元,美其名為潤筆費。想在人民路開公司的,而且要混得開,就必須招牌上有他寫的字。不然的話,公司就可能開不下去。」
「而且不僅僅是人民路,整個洪城的許多公司招牌字體都是請他書寫的。」
司機四周看了看,還是忍不住嘲諷地說道。
潘大章此時關於前世的記憶又湧起了出來。
從電視上,報紙新聞上,九二年都在報導一件事。
吳常楨,利用手中書法的愛好,替人寫招牌收潤筆費的方式,斂取了幾百萬財富。
影響惡劣,被處以極刑,成了最早被懲治的人之一。
此時正是他風光招搖之時。
「你說的是吳常楨吧?」潘大章出聲問道。
計程車司機慌亂地說:「我沒有說是他,好不好?」
他還是懼怕坐車的這幾人是他的親信人員,若是那樣,人家一個小指頭就可以把自己按在塵埃里。
這年代能夠在洪城開計程車,算是一份很好的職業了。
「你怕什麼,我們幾個只是來這裡開會的。」
十幾分鐘後,計程車到了人民路。
幾人下車,司機慌忙把車開走了。
雖然是年初,但是街道上依舊是人流不斷。
在一處寬敞的廣場上。
潘大章看見遠處走來幾個人,其中有一個是今天跟他們做過報告的胡鑫。
此時他正點頭哈腰地對另外一個威嚴的中年人說著什麼。
「那不是胡鑫麼?」周雷也看見了。
殷華兩人也看見了。
「人家正在陪上級視察呢,那個禿頂的中年人就是吳常楨,或許他們是去參加什麼儀式的吧。」
遠遠傳來鑼鼓喧天的聲音。
接著是鞭炮的響聲。
一處大樓下,圍著一群人。
舞獅隊正在舞獅慶賀。
「吳總來了,大家鼓掌歡迎!」
眾人用力鼓掌。
吳常楨精神喚發,微笑向眾人招手致意。
胡鑫對一個胖子說:「陳董事長,你不是說請吳總書寫公司名稱麼,準備好筆墨紙張沒有?」
胖子連連點頭:「自然準備好了。」
他指著門口的一張案幾說:「請吳總現場揮豪潑墨吧!」
胡鑫急了:「你讓老總就在這大庭廣眾之下幫你公司寫字?」
吳常楨卻示意沒關係。
「不要緊,在這裡寫也沒關係。」
他看見現場有幾十人,甚至上百人圍觀。
這不正是顯擺自己墨寶水平的好機會麼?
吳總來到案幾前,開始揮毫潑墨,專注的神情頗有一股大藝術家的氣質。
筆走龍蛇,幾分鐘之後,寫下一排看上去功底深厚的文字。
胖子賣力地鼓起掌來。
其他人也在鼓掌。
「吳總寫的字就是水平高。」
他一手掏出一個信封,快速遞到了胡鑫手裡。
「進去坐幾分鐘,喝杯茶吧?」
吳常楨卻說:「不需要了,我這個人就喜歡到處走走,逛逛。」
說罷頭也不回地走了。
胡鑫追上了他,將信封交到了他手裡。
「吳總,還是不錯,潤筆費他湊了一萬整數。」
……
潘大章幾人看見了,心情複雜。
社會風氣開始變了。
這社會開始崇尚金錢至上了。
而且當幹部的走在前頭了。
殷華和舒曉兩位都是詩人,比較感性,看了剛才一幕內心也是比較鬱悶。
潘大章此時從旁邊的書報亭,買了份《洪城晚報》。
刊登在首頁的是一篇關於追捕兩名悍匪的消息。
上半年在北方發生的搶劫殺人的兩兄弟,持有殺人武器,從東北一直往南部逃竄。
鄂、湘、皖、豫、贛,一路南下。
所經之地都組織了大規模的調查、追蹤。
文章判斷二犯可能進入了洪城市。
上面登載了兩人照片。
看上去文弱書生一般,想不到還是一對窮凶極惡之徒。
舉報有價值線索者獎勵500元。
若能生擒或者殺死兇犯,一人重獎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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