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能看到生命值 > 第306章 舉證責任倒置

第306章 舉證責任倒置(2/2)

目錄

「你對我們的診療過程有什麼意見,可以隨時提出來,或者直接走投訴的途徑。」陸晨沉聲道。

中年男人冷哼一聲:「我哥上午就在你們醫院診斷出了心梗,你們什麼都不管,把他放了回去,你們這不是草菅人命?你們這不是庸醫嗎?」

「我們已經充分告知了患者和家屬的病情,患者本人拒絕住院和手術治療。」陸晨繼續道。

「你們是怎麼溝通的啊?我哥就是一個平民老百姓,對醫學知識一竅不通,他怎麼知道疾病嚴不嚴重啊?」中年男人反問道,「肯定是你們醫院告知不充分,對疾病的預後評估不準確,放走了我哥。這才導致了他目前的搶救,你們京華二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陸晨眉頭一挑,這患者家屬有點兒東西,要不背後就是有高人指點。

如果真的是病情告知不充分,評估不到位,醫院絕對是要負主要的責任。

不過,這些家屬顯然打錯了算盤。

患者上午在離開醫院之前,陸晨和王曉東已經要求他在門診病歷上簽字,表示拒絕住院和手術治療。

每個門診或者急診的患者,都會有一本病曆本。

在醫院的所有治療經過,都會被醫生寫在病歷之中。

陸晨正色道:「患者已經在門診病歷上簽字了,拒絕住院!」

「噢?門診病歷?我們可沒看到這個東西。」中年男人眉頭挑了挑。

一旁的程鵬聽到這話,就有些急了。

「患者走的時候,手裡還拿著病歷!」

「但是我們現在沒看到這個病歷,光聽你們醫院自己說的,空口無憑!」中年男人毫不示弱地盯著程鵬,顯然是有備而來,「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你們已經和我哥溝通過了?不要忘記醫療中的舉證責任倒置這點!」

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中,都遵循一條「舉證責任」的條款。

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簡單來說,就是我主張你有罪,那麼我要拿出一定的證據,這樣才能證明你有罪。

但是在醫療糾紛案件中,有一種特殊的條款,那就是「舉證責任倒置」。

由於患者所處的受害地位的局限性,無法或難以舉證證明。

因此,法律規定患者無需舉證,但是醫生需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拿不出證據時,就會按既定結果推論該事實成立,從而使患者處於更為優越的地位。

陸晨眼中閃過一絲精光。

這群家屬,果然不是簡單的鬧事!

一般人,肯定是不知道法律中「舉證責任倒置」這個規則的。

就在這時,王曉東終於處理完急救患者,來到了護士站。

他走上前,站在陸晨的身前,將其護在身後。

「我是劉茂的主管醫生,你們有什麼事情跟我來談……」

王曉東朝陸晨三人使了個眼色,讓他們先行離開。

護士長也在一旁清退著無關的人員。

「走吧,我們回辦公室。」陸晨回頭朝程鵬和肖琳兩人道。

「可是,這個……」程鵬猶豫道。

「放心吧,這種事情,王曉東師兄在急診科比我們遇到的要多,他能處理好的。」陸晨沉聲道,「我們在這裡還礙事,回去吧。」

「好吧。」程鵬點點頭。

陸晨三人便回到了醫生辦公室。

約莫二十分鐘之後,護士站的吵鬧聲終於平息了。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