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重擊軸心腳和小狗步伐(2/2)
在生涯前期的時候,科比因為總是繞不過擋拆而頭疼,對手也會利用這一點用擋拆來打他。
之後他找到了佩頓。
那還是2000年的時候,當時佩頓還在超音速隊,那是一次全明星賽上。
科比問的很直接,佩頓回答的也很直接。
「把你的身體壓扁。」
一個聽起來有些荒誕的話,但卻詮釋了這種防守腳步的由來。
要想穿過擋拆/掩護,必須像小狗那樣滑步或者碎步,決不能大步奔跑。
而為了做到這一點,就要儘可能把身體壓扁,雙腳移動速度儘可能地快。
然後按照佩頓的說法,呈現出來的感覺,就像是一張紙通過一扇門。
前面講到進攻步伐的時候杜蘭特是在看,但是到了防守腳步這會兒就需要他過來當工具人了。
科比:你以為我為什麼要同意他?
練了一陣,林影發現這東西還真的管用,有點兒類似拳擊比賽里的腳步一樣,就感覺人一直是動的。
在那種狀態中,面對擋拆時的反應是可以更快的。
然後再做到類似壓扁身體的效果的話,確實就不是那麼怕擋拆了。
不過這兩個東西要練出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甚至能不能練出來也要看各自把握。
至於科比為什麼願意把這些分享給林影和杜蘭特,也很好理解。
當初佩頓為什麼願意把防守腳步分享給科比?
道理是一樣的,在一個行業到了最頂點,考慮的就不止是競爭,還有傳承。
如果技術因為沒人傳承和發揚光大而逐漸在聯盟消失,那才是比多一個競爭對手更可怕的事情。
……
時間飛快,這邊林影在夏訓,那邊自由球員市場的大門已經正式開啟。
在大門開啟的第一天,就有兩筆頂薪簽約爆出。
第一筆是灰熊隊用一份5年8000萬的續約合同。
上賽季灰熊隊也曾開出5年5000萬的合同,但被蓋伊拒絕了。
第二筆就是和太陽隊有關的,太陽用一份5年1.1億的全額保障合同續約了斯塔德邁爾。
這個結果也在意料之中,在太陽隊奪冠且小斯表態願意在下賽季調整打法後,太陽隊沒理由不續約。
此時,菲尼克斯。
科爾正在和托尼·阿倫的經紀人談續約的事情。
留給他的時間很短,但是他基本上已經確定了該留誰,甚至也考慮到了明年夏天的操作問題。
奪冠的主力班底,三巨頭納什、小斯、林影屬於必留。
納什去年和球隊提前續約了一份2年2000萬的合同,要到2012年夏天到期,2011~2012賽季年薪1000萬。
小斯續約5年1.1億,逐年12.5%遞增,到了2011~2012賽季接近2000萬一年。
林影2011夏天頂薪續約的話,會是一份5年8500萬,起薪大概在1450萬美元左右。
這裡面有一個關鍵點,林影那時候因為只在太陽打了兩年前,是沒有伯德條款的,只有早伯德條款。
科普一下這個條款的重要性,只有在一支球隊打了至少三年的球員,母隊才擁有該球員的伯德條款,而擁有伯德條款之後,球隊可以超帽續約。
也就是說,如果林影在太陽打的時間超過三年,那太陽隊將會100%確定留下他。
但現在不是,所以他們必須充分預留給林影薪資空間。
有的人說,林影不一定得頂薪續約,或者林影可以降薪續約啊?再或者提前續約不就行了?
降薪有些不切實際,年輕的超新星能拿頂薪是不可能不頂薪的。
別把一兩百萬不當錢是一方面,另外這也是一種身份認可。
至於提前續約,一是上賽季太陽奪冠有一定偶然性,林影表現出色,但數據上並不是非頂薪不可,太陽隊在這方面一直都是慎重為主的,參考未來太陽對待艾頓的續約態度。
二才是更重要的,達菲作為職業經紀人也在為林影最大化利益。
NBA每年工資帽都在漲,頂薪的薪水也是在增長的。
在這點上他處理杜蘭特合同的方式也是一樣的,杜蘭特是絕對的頂薪,但他也沒有和雷霆隊談提前續約。
這是背景,但是科爾作為總經理得考慮明年頂薪續約林影的情況。
按照聯盟現在公布的,2011~2012賽季的工資帽大概是5804萬美元。
那麼,除掉三巨頭剩下的薪資空間是1354萬。
就是這1354,要給剩下的角色球員分。
所以科爾必須取捨,這也是他會在小斯之後就和阿倫談續約的原因。
其他的角色球員裡面,阿倫是必須留下,且很難有替代的球員。
一個可以防守科比的傢伙,他要是不在了,再遇上湖人他們就有大麻煩了。
而且現在雷霆隊也在崛起,阿倫也展現出了自己對杜蘭特的出色限制能力,所以他是必須留下的。
還有一個不能動的球員是巴博薩。
巴博薩和球隊還有合同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是球隊圖騰式的球員。
從之前林影和納什、巴博薩去社區關懷活動球迷的反應就知道,巴博薩在菲尼克斯很有影響力。
就像熱火隊不會交易哈斯勒姆,雷霆隊不會交易尼克·科里森類似的道理。
巴博薩和太陽隊是2006年續的合同,2007~2008賽季開始的5年3200萬合同。
這是一份均薪的合同,2011~2012賽季也是640萬美元。
所以留給阿倫的只要714萬空間中的一部分。
而且這裡面還得給新秀預留空間。
霍樂迪、洛佩斯,以及剛交易來的卡特尼·李,都是200萬左右的合同。
按照現在的情況,這三個到時候大概率只會留一個,其他的會用底薪或者新的新秀替代。
那麼留給阿倫的只要500萬左右的合同。
考慮這些人裡面到時候合同最大的李,新秀第四年的225萬。
那麼再減一下,就是2011~2012賽季薪水為496萬美元的合同。
真·精確到個位數。
NBA的總經理可不是普通人能幹的活。
這也是為什麼歷史中在有阿里納斯條款之前,勇士隊只能白白看著阿里納斯被交易走的原因。
那並不是說你把誰交易了就能騰出足夠薪資空間的事情。
有時候每一點空間都會卡死。
當然科爾還是有防範意識的,最極端的情況是三個新秀一個不留。
那200萬就是到時候的彈性空間。
「我簽了吧。」
阿倫最後點頭了。
起薪465萬,年增長5%,4年2000萬的續約合同。
算下來,均薪500萬!
對於一個幾乎沒有進攻能力的外線球員來說,這已經算得上是一份超豐厚的續約合同了。
「讓我們再來一次。」
科爾聽到阿倫的話之後笑著伸手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