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木鹿城(11)祖海爾(中)(2/2)
若是清朗乾燥的天氣,短銃里一早就備好了彈藥,插上正好與銃管嚴絲合縫的細木棒就能讓短銃隨時處於激發狀態,若是不好的天氣,則需每三日更換一次火藥。
作為一方雄主,他自然顧惜自己的性命,對於這一切從未含糊。
而那把短弩也是由他親自組裝的,可以一次發射三枚弩箭,弩箭並不是並排放置的,而是分別對準了好幾個方向,一旦激射而出,想要輕易避過實在太過困難。
他的背後有了新的弓箭,那是一種綜合了後世滑輪弓、此時的複合弓做法做成里的新式弓,依舊是三石力,不過他只需要用不到兩石力的氣力使出即可,在以前,他能一氣射出十支箭而不用歇息,有了這種弓,實際上他的連環箭至少在十五隻以上,不過從未有人見他使過。
但他常年習武、鍛鍊,身材從未走樣,任誰也不會懷疑他能一氣發出二十支箭。
保持神秘感,是此時上位者慣有的招數,孫秀榮也不例外。
當然了,他身上的鎧甲也是特製的,比尋常棉甲更輕,全部加在一起也只有十斤左右,防護效果卻不亞於重步兵身上的重甲。
時至今日,他胯下的火龍駒已經是第三代了,與他一樣,前半身已經披掛上了輕薄的棉甲。
黃昏時分的剌夷城附近,在春夏之交,由於北面厄爾布爾士山的存在,此時會有一陣陣的涼風襲來,孫秀榮淵渟岳峙,橫刀立馬,在涼風裡穩如泰山,就好似雕塑一般。
哥舒迷奴見狀,知道自己剛才心中陡然起的暴起殺人的想法十分可笑,別的不說,他的武力一直與自己就在伯仲之間,何況他身上還有那柄短銃,那柄傳說中能夠殺人於無形的短銃。
「大王」
他低下了頭,抱拳說道。
「迷奴」
一聽到「迷奴」兩個字,哥舒迷奴猛地想起了自己的過往,「迷奴」在粟特語裡是「破壞者」的意思,那是前任祆教教主霍拉桑以及他的師傅史泰染緬寄望他能夠明了祆教明暗兩修的真諦,時刻不忘「砥礪自己」,從磨難中不斷進步、前行的啊。
但只要是人,都逃不過利益二字。
後世的噶爾丹在回到部落前,雖然年輕,也是藏地有名的得道高僧,在一眾黃教信徒中也是出類拔萃的存在,但一旦回到世俗的部落就由不得他了。
成了俱戰提國國王、吐火羅總督後,世俗的利益就遠在教義之上了。
現在又聽到這個詞,讓他不啻於聽到了佛教中的棒喝,讓他頓時又回到了年輕時候。
「職部在」
下意識地,他竟然說出了這句話。
「請看」
哥舒迷奴終於從如夢似幻中醒悟過來,他已經在內心暗自給了自己一巴掌,「哥舒迷奴啊哥舒迷奴,對面是你的生死大敵,豈能如此孟浪!」
「這是我國的大印,桃花石大印,我以此印發誓,只要你協助本王擊敗大食人,我會扶持你登上波斯王之位,記住,是整個波斯之王,那可是千萬人的王啊,你也知道,本王對這裡的興趣不大,我的目標是科薩汗國」
哥舒迷奴再看時,只見孫秀榮的面上依舊平靜若水,不過此時他的臉上有了一絲紅暈,難道是他也想起了以往共事的往事,進而有感而發?
桃花石的故事,作為碎葉軍老人,哥舒迷奴自然聽說過,對他來說,短銃、桃花石,這才是依附在孫秀榮身上最大的秘密,說其是聖物也不為過,他既然這樣做了,還能主動一人一馬走上前與自己說話,顯然是帶著最大的誠意的。
哥舒迷奴不禁有些感動了,他感到了自己的喉嚨一陣發緊,從他二十歲那年起,已經有二十年沒有那種感覺了。
「是,大王」
哥舒迷奴最終還是選擇相信了孫秀榮。
堂堂一國之主,還當場發誓,他在不當真就只能當場廝殺了,一想到自己在吐火羅的龐大家族,他最終選擇了最容易的那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