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不明白古代財政收入,我發單章也是累了……(2/2)
另外,蜀人手裡肯定不止稅收交上去的那麼點銅錢、絹帛,還有很多留在家裡。這部分你怎麼弄到手裡呢?
第一個是破壞規矩,橫徵暴斂,掠奪性收稅,儘量多收取銅錢、絹帛,可以短時間集聚大量財富。比如後唐、北宋都這麼搞了,蜀人怨不怨我不管。
第二個是扶持代理人,向他們要錢。即只收銅錢、絹帛這類價值高的東西,糧食你們自己留著,我不要。讓代理人自己想辦法,惡名他們自己擔,好處是你的。
戰亂年代,交通不便、地理封閉的蜀中一般而言都是最後統一的,所以有那句「天下已安蜀未安」。
一個地方的財政收入大頭你沒法用到外地,相反還要投入資源維持統治,值得嗎?
我前文就寫過,征蜀最好是親征,即便不能親征,也得讓嫡長子掛帥,哪怕只是名義上掛帥。
征服蜀地後,兒子暫時留在當地治理,收拾人心。可以通過多種手段,比如聯姻蜀中大族,親手提拔官員等等,當然要有前提,就是軍隊得掌握在自己手裡,這也是讓兒子掛帥的原因所在。
或者以帶過去的部分軍士為骨幹,招募蜀人組建新軍,後勤、軍餉全在當地解決,軍隊地方化。
一般而言,在晚唐這個風氣下,軍隊地方化是萬萬不敢的,容易被別人控制。
但如果這個控制者是嫡長子繼承人,則問題不大,除非你不想讓他繼位。
發單章也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