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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抓住漏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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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確實是王京白的侄子,王京白的獨子死後,他就是京白酒樓唯一的繼承人,當他從叔父王京白那裡得知已經兩座酒樓賤賣給了皇子李琇。

這口惡氣他實在咽不下,便跑到長安,行賄牛仙客三千兩銀子,懇求他幫忙要回酒樓,並許諾牛仙客,若要回酒樓,給他三成的份子。

既可通過打擊李琇交好李瑁,又能獲得豐厚的好處,可謂一舉兩得,就在牛仙客的策劃下,王昆向萬年縣遞交了狀書。

「牛相國不要生氣,有什麼事情,請慢慢說!」

牛仙客的到來在崔暢的意料之中,他裝作一臉茫然問道。

牛仙客用手指敲打狀紙,痛心疾首道:「崔縣令為什麼不立案?難道因為對方是皇子就可以隨意枉法,要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十八皇子在洛陽犯事一樣被嚴懲,怎麼到了三十八皇子這裡就特殊了?難道是萬年縣的法律和洛陽不同嗎?」

崔暢瞥一眼站在下方的王昆,不慌不忙道:「我原本以為只是一樁民事案,所以把狀書接下了,但等我細細看完狀書,這裡面竟然涉及狀告三十八皇子殺人,這裡面就涉及三個問題,第一,民事案中不能混淆刑事案,必須寫兩份狀書,民事案交給縣衙,刑事案請交給大理寺或者州衙;

第二,殺人地點是在滎陽縣,那是鄭州的管轄地,萬年縣沒有管轄權,京兆府也沒有,原告只能去大理寺或者刑部告狀,刑部自然會把案子轉給鄭州府調查。

第三,退一萬步說,就算案子發生在萬年縣,就算我們有審案權,也需要原告提供明確證據,沒有任何證據,那就只能報案,而不能隨意指認兇手是誰。

正是存在以上三個問題,下官才認為達不到立案的條件,打回去讓原告重新提交證據。」

崔暢說得合情合理,一時間讓牛仙客無言以對,他看了一眼王昆,「你能提供三十八皇子殺人滅口的證據嗎?」

王昆哪裡能提供證據,他叔父王京白在滎陽詐死,人在老家杭州活得好好的,否則他從哪裡搞到賣店鋪的契約?

只是牛仙客指使他告李琇殺人,他才把這件事寫進去。

王昆吞吞吐吐道:「我趕去滎陽的時候,叔父和嬸娘已經下葬了,我從常理推斷,只能是三十八皇子殺人滅口。」

「意思就是說,你並沒有見到王京白夫婦?」

「正是!」

「既然如此,你這封契約又是從哪裡來的?」

「這....這是我從遺物中發現的。」

崔暢冷笑一聲,「就算你從遺物中發現,就憑這份契約,你就認定是三十八皇子殺人滅口,你覺得理由很充足嗎?」

「小人從常理推斷。」

「好一個常理推斷!」

崔暢冷冷道:「這樣吧!我馬上派人去滎陽,如果你說是實話,那滎陽縣應該有記錄,如果證明你滿口謊言怎麼辦?那是不是你在誣告皇子,這可是大罪!」

王昆臉色刷地變得慘白,求救般地向牛仙客望去。

牛仙客也沒有想到崔暢這麼厲害,幾句話就抓住把柄了。

無奈,他只得乾咳兩聲道:「崔縣令,我來說兩句吧!」

崔暢心中對牛仙客厭惡之極,竟然用這種卑劣的手段對付皇族,幸虧自己立場堅定,否則就會被這個混蛋害死了。

「牛相國請說!」

牛仙客絞盡腦汁道:「我剛才想了想,正如崔縣令所言,這個刑事案不屬於萬年縣的管轄範圍,這樣吧!刑事案部分退回,讓原告重新寫一份狀紙,只涉及民事部分,如何?」

崔暢冷冷道:「可以!但請牛相國不要在狀紙上批示了,會讓人誤以為牛相國收了原告賄賂,在做人情案!」

「崔縣令開玩笑了。」

牛仙客乾笑兩聲,「老夫之所以涉案,是因為王昆攔截告狀,老夫最看不慣權貴欺壓百姓之事,才一時氣憤填膺,才毅然在狀紙上批覆,幫助弱者告狀。」

說到這,牛仙客又語重心長道:「崔縣令,三萬四千貫買價值二十萬貫的酒樓,這裡面確實有大問題啊!」

崔暢淡淡道:「這件事我不好先下結論,要看了狀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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