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惹上了官司(2/2)
「殿下請說!」
「第一,我的店鋪買賣完全合法合理,我覺得縣衙的職責只需要審核契約和房契轉讓是否真實?至於我怎麼買的,和官府一點關係都沒有;第二,如果有人舉報強買強賣,那必須拿出證據,不能說一句我覺得是這樣,就下結論了;第三,官府首先要確定告狀者的身份,他是不是王京白的侄兒,他手上有沒有王京白的委託書,說得難聽一點,如果是街頭一個乞丐,道聽途說一點消息,就跑來告我,官府是不是就要立案?」
崔暢有些坐立不安,李琇說得完全正確,他也是覺得這個王昆拿不出任何證據,僅僅覺得價格不合理,就跑來告狀,他也不想接這個案子,只是因為牛仙客有批覆了,他才得不出接下訴狀。
「那個王昆確實是王京白的侄子,他手上有王京白和殿下簽署的賣店契約,也帶著族譜,但正如殿下所說,官府的職能是審核買賣的真實性,和買賣價格無關,能否請鍾總管帶這些契約資料去一趟縣衙,我們核實無誤就不會立案了。」
「可以!鍾總管全權代表我應訴這個案子,我希望縣衙以事實為根據來判決這個案子,不要受任何權勢的影響。」
崔縣令走了,李琇著實有點惱火,他也知道這個案子自己很被動,關鍵是他確實是以很低的價格買下兩座酒樓,於情於理不符,加上當事人死的死,失蹤的失蹤,這件事就算官府以證據不足判自己勝訴,但自己的名譽也會受到影響。
鍾馗在一旁道:「殿下,會不會是王京白反悔了,羅英已死,薛王已死,他又覺得自己當時賣虧了,便讓侄子出面替他打官司。」
李琇負手走了幾步,「應該不會,如果是王京白的委託,王昆就不會說他死了,沒有當事人,就沒法說我是強買強賣,最後只能按照契約來判決。」
「卑職覺得牛仙客在裡面興風作浪,才是整個案子的關鍵!」
「你說得對,這個牛仙客明顯和李瑁勾結,想替李瑁出口惡氣。」
「殿下,要不要收集牛仙客和元家勾結的證據?」
李琇搖搖頭,「自會有人收拾這個牛仙客,你去縣衙吧!把具體情況弄清楚,買丫鬟的事情,我讓管家去辦,你不用管了。」
「卑職這就去縣衙!」
鍾馗收拾了契約資料,匆匆趕去縣衙。
李琇負手走了幾步,把裴旻找來道:「你射一封箭信給攝政王世子李璡,信中就說,牛仙客暗中勾結李瑁,出賣攝政王。」
「遵令!」
裴旻施一禮走了,李琇負手站在窗前,望著窗外冷冷道:「既然要玩,那我就玩死你!」
.........
崔暢匆匆趕回縣衙,立刻把主簿楊弘找來,「京白酒樓那個案子暫時停止立案。」
「可如果牛相國問起來怎麼說?」
「就說王昆證據不足,需要他補充證據。」
「縣君,需要他補充什麼證據?」
崔暢冷笑一聲道:「他的訴狀上說,三十八皇子害死了王京白,那就讓他拿出證據來,拿不出來,我就定他誣告之罪。」
主簿楊弘無奈,只得下去了。
這時,他的幕僚李況匆匆上來道:「縣君,卑職查了京白酒樓的交易記錄,長安和洛陽的京白酒樓二十年前都叫做顧氏酒樓,東主叫做顧禮,王京白就是他的女婿,同時也是酒樓大掌柜。
顧禮沒有兒子,他死後這座酒樓就由女兒女婿繼承,王京白就把顧氏酒樓改名為京白酒樓。」
「也就是說,王京白在拿到顧氏酒樓過程中沒有出一文錢,對吧?」
「正是如此!」
崔暢點點頭,又問道:「你是否知道一個人,專門給人過戶做居間的,叫做黃文耀,名氣很大!」
「卑職知道此人,他前兩天才來過縣衙,給一家東市店鋪過戶做居間,他在這一行名氣確實很大。」
「這個人就是給京白酒樓過戶做居間的,我要拿到他的口供,我要知道為什麼三十八皇子的買價這麼便宜?」
這就是崔暢的過人之處了,他知道雙方都得罪不起,只有拿到確鑿證據,才能立於不敗,這種事情不能讓手下去做,而是讓心腹幕僚去做才更加穩妥。
尤其他知道主簿楊弘就是牛仙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