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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木偶殺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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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了麼?趙虎那廝被無罪釋放了!」

「唉!這傢伙平日裡就囂張霸道,原本還以為這次算是栽了,也算是為咱們沅南縣除去一害,不曾想這小子真是命大,這樣都能沒事!」

「誰說不是呢!永安縣那邊來的證人,還是帶著舊案卷宗來的,那可是實打實的鐵證啊!這小子再有本事,還能跑到永安縣去犯案不成?」

「哎!你們說,他們真能抓到真兇麼?」

……

酒樓里,幾名閒漢圍桌而坐,議論紛紛。

「小二,結帳!」

小巧的酒杯被倒扣在桌子上,發出一道清脆的響聲,窗戶邊,店小二滿臉陪笑的上前算帳。

結清了酒錢,一道身影,緩緩邁出了酒樓。

街道上人來人往,甚是熱鬧,榜文牆前,聚集了不少民眾,有識字的正在念那榜文的內容。

縣衙剛出的告示,大概意思就是請周邊的百姓們配合辦案,今日起,衙門將會對城內的各大客棧民宿,進行逐一篩查,讓他們都做好準備。

從永安縣抄錄過來的卷宗當中,經過當地官員諸多查驗,除了記載了去年那件案子的各類情況,同時還給王廉他們帶來了另一個重大消息。

那就是近幾年內,在其他各地也發生過同類型的案子,他們兩個縣並不是第一二起,並且在此期間,真兇始終未能抓獲,一時淪為懸案。

為此各地官員曾經聯名上報,朝堂震驚,派出名捕能人,專門查探此案,只可惜卻一直都是在捕風捉影、水中撈月,未能查出個所以然來。

盧湛照此分析,得出結論,幕後真兇絕非是泛泛之輩,不然也不可能連朝廷都拿他沒辦法。

他屢屢擄走孩童,每次都是一男一女,擁有著特定的規律,而且他應該是每到一個地方,便犯一次案,然後再栽贓嫁禍給他人,藉此脫身。

由此可見,兇手應當是居無定所,不會長期逗留在某個地方,那麼他若要棲身的話,又該會選擇什麼去處呢?是民宿客棧?還是荒郊野外?

城門已經封鎖了,他出城的概率很小,雖然城內不乏有山林湖泊,不知道他到底躲在哪裡,但是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要演一場戲。

各大客棧民宿,近期有過長期住宿之人,照此逐一排查,同時那位所謂的證人,也跟隨在眾衙役之間,就這麼大搖大擺的展露在世人眼前。

某個極不惹人注意的角落,一雙眼睛盯著正在進行排查的眾衙役,雙眸中迸發出絲絲殺氣。

他去過的每一個地方,做過的每一件事情,都心知肚明,只是他自認為做得天衣無縫,不應該有人會知道他的身份,甚至不應該會認得他。

可是這一次,他的確是失策了,首先並沒有如之前那般容易的逃出升天,其次是他找來背鍋的倒霉鬼被無罪釋放,接著永安縣冒出個證人,再加上眼前的種種,所見所聞,他不禁開始懷疑起自己來,難道真的一時不慎,被人察覺到了?

他遠遠望著場中那張面孔,感覺有些熟悉,但同時又感覺十分的陌生,內心輾轉反側,最後連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在哪裡見過。

時光飛逝,轉眼間天色漸晚。

一家客棧之內,楊壽撐著拐杖,緩緩從凳子上站起身來,活動了一番自身筋骨,暗自腹誹。

這可真不是人幹的事兒,要不是為了賞銀,他才不會答應做什麼誘餌,弄得現在身心俱疲。

「那個……劉捕快,你帶著弟兄們繼續往下排查吧!有可疑之處再通知我,我先回縣衙了,忙活了一整天,什麼進展都沒有,可累死我了!」

楊壽朝著一名公差打了聲招呼,便要離去。

「先生,要不我派人送你回去?」

「不必了,也沒多遠,我自己回去便可!」

楊壽擺了擺手,拄著拐杖,一瘸一拐的出了門。

入了夜,街道上基本已經沒有什麼行人,路邊的攤子早就收了,一些店鋪也早已關門打烊。

除了節日燈會,尋常時候,夜晚的街巷並不熱鬧,人們大都是縮在屋裡,老婆孩子熱炕頭。

月黑風高,烏雲蓋頂,遠處的青樓傳出聲聲調情,周遭的客棧響起陣陣划拳,道路兩旁,聳立的高樓門前燈籠搖曳,絲絲光芒映照而下。

「篤……篤……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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