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焦頭爛額的製作組。(求訂閱~月票~(2/2)
可是,一旦他經歷了人生,了解擴充了更廣的知識後.
自己就很難贏了。
不!
布朗茲又是搖了搖頭。
雖然自己又給這小子虐了,但其實現在也已經很難贏了。
技巧!
是的!
只有越驚艷的技巧,越高深的難度,才可以讓作品承載更多的思想,內容,以及情感。
這是不變的真理。
就跟寫小說一樣。
大家的大綱殊途同歸,決勝的東西不過就是細節,就算大綱如何驚艷,轉換成正文細節方面不足,那麼終究也是曇花一現。
「這臭小子,什麼東西做的啊!」
布朗茲撓了撓頭,感覺到一陣荒唐。
啥玩意黃金一代啊。
那玩意有這麼誇張?
力壓啥天才不天才的。
你再誇張點,沒準整個鋼琴界都要被你巢翻了。
一夜無話。
第二天,李少傑回到工作室,也就開始了配樂的製作。
給《JOJO》投稿這件事還是要先搞完的。
這個過程,差不多就持續了半個月。
畢竟,想要精製,哪怕是想法再順,做的再快,也需要很長時間。
很快。
將曲子製作完畢後,便準備開始投稿。
李少傑沉吟片刻,建了一個新郵箱。
ID就是【「巨大な花火」音樂工作室】。
巨大的呲花。
很快,稿子便投了過去。
至於是否成功,那就隨緣。
等站點回信即可。
至於簽約交流,問題不大。
不說周志豪,李少傑自己說點霓虹語問題也不大。
合約郵寄,或是電子檔也都完全沒問題。
哪怕是參與討論,也完全可以視頻會議,不願意露臉,表明身份問題也不大,攝像頭前面擺個皮卡丘就行。
業內,尤其是網絡行業,不願意露臉的大佬很多。
總是有辦法的。
而且也不用擔心對方會不滿。
霓虹,集英社。
「投稿過的怎麼樣了?」
一個看上去地位就比較高的嚴肅男子正在辦公室里巡視,問向幾名苦幹工作的員工。
「嗨!已經過完了,核對了三遍。」
一名員工對男子說道。
「藤野部長,篩選掉了很多無用的垃圾信息,今天的正式投稿差不多有七十二個。」
「《混球小子》的稿件有二十五個。」
「《綠地之花》的稿件是十三個。」
「《急速追獵》的稿件有三十二個。」
「《JOJO》.有兩個。」
「嗯?!」
藤野部長一看就是不那麼開心。
「《JOJO》為什麼只有兩個?!」
「.」
《JOJO》漫畫在國內發行的非常棒,粉絲可以說是無數。
按理說,就不應該缺少這種人物主題曲的投稿。
但問題似乎就在於這裡。
粉絲很多,《JOJO》作品也很獨特。
於是,動畫製作的時候,就陷入了一個問題。
要麼,取悅原版粉絲,從動畫製作上繼續特立獨行,高度還原下,做出不一樣的東西,將《JOJO》里那一點無厘頭的東西放大。
可這樣,雖然能取悅原著黨,但畫風會勸退很多其他人,並且這種「奇葩的無厘頭」處理也很容易和較為嚴肅的內涵與表達的思想所違和,處理起來就很難。
要麼,就試圖擴展其他的粉絲,將畫風變得不那麼「硬朗」,然後整體基調嚴肅一些,像是普通的動漫,整體是一個情緒與情感基調。
這種嘗試已經用過了。
本來最被看好的製作思路,造成的結果是「中規中矩」。
沒有火出圈,甚至有一點撲街。
所以,在第二次製作的時候,便選用了第一種處理方式。
那就讓作品變得足夠「奇葩」!
可這樣的製作,太需要亮眼的BGM了,絕大多數的配樂製作完畢,只缺關鍵性「亮眼」的BGM來提升總體的記憶點與質感。
或許就是因為之前嘗試撲了,導致很多音樂人不太看好這部作品。
製作起來本來就難,還難以看到大火的機會。
想要表達無厘頭,還要表達深刻內容,更要表達氛圍。
再加上每一部《JOJO》的故事背景,有聯繫但聯繫不深,每一部主角人物完全不同,甚至故事的風格也完全不同。
所以,如何均衡這些「意外」的「影響因素」,成了一個問題。
前陣子投稿的也不少,但都被節目組給斃掉了。
說是沒有得到《JOJO》的靈魂。
鬼知道什麼靈魂。
藤野部長有些想要吐槽動畫製作組。
投稿眼看著越來越少,再如果徵集不到你們覺得「亮眼」的東西,很可能你們只能湊合用。
音樂對動漫的影響很大,一點點不一樣,或許都會造成不同的後果。
「算了。」
藤野部長倒是沒有多想。
「將這些稿件分發給製作組。」
「嗨!」
工作人員繼續去忙。
從海量的投稿信件中淘出有用的,然後將這些歸納整理,分發給不同的項目組,這就是自己的工作。
李少傑那個【「巨大な花火」工作室】的投稿音樂也被整理篩選出來,連著另一個投稿作品,一起發到了動畫製作組負責人的郵箱裡。
「什麼?只有兩個?!」
《JOJO》動畫製作組的負責人,齋藤組長,皺緊了眉毛。
現在的情況可以說是極度不友好。
全篇的配樂分為很多東西。
其他地方的情緒氣氛渲染,是家不錯的音樂工作室就能做好。
但真正特別亮眼的人物曲,真的難有完全契合的。
甚至,已經開始影響動畫的整體製作了!!
我知道有不少讀者並沒有看過《JOJO》,當然,也不是非要安利大家去看。
所以我不會特別著重的寫動漫相關的東西。
寫個BGM,跟動漫有啥關係呢?
主角的戰場還是在音樂,一直在音樂。
以前寫遊戲配樂動漫配樂就考慮過會不會因為沒看過而缺少代入感。
問題不大。
大家覺得有那感覺了,嗯,不錯,這段還挺讓人上頭.
就不錯。
頂多會加一點點不影響小說整體閱讀觀感的名場面而已。
相信我,安心,只要你看過動漫電視電影總歸是能寫到你喜歡的作品的。
文娛小說抄歌全是流行,沒意思。
我就弄點不一樣的。
音樂那麼老多,流行肯定會有,但別的不寫太可惜了。
配樂圈這麼大,可寫的東西太多了。
至於篇幅,別慌。
這麼說吧,上本書結尾的時候2430的均訂,我寫了243W字。
很多老讀者反應這本書比上本書好玩。
好的,那就均訂說話,均訂啥樣,就寫出多少(滑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