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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立規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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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四在見過這些人的代表之後,當晚就去見了陳勝,商談了半宿。

第二天天一亮。

抱團的小商賈中跳得最凶的那幾家,一開門就見到門外坐著十來條流里流氣的漢子。

這些漢子腰間沒有別短刃,但每一個的臉上,都分明寫著:我不是好人!

這幾家小商賈被嚇了一跳,慌忙故技重施,讓人拿著錢去北市亭請來了亭役。

亭役們氣勢洶洶的來了。

然而閒漢們的氣勢卻比他們還足。

咋的?

老子犯那條王法了?

我是殺他全家了?

還是砸他店鋪了?

還是說,我坐在街面上歇腳也犯王法?

街面是他們家的?

小半輩子都沒有這麼理直氣壯過的閒漢們,在背起這套陳勝交給趙四,趙四再教給他們的說辭時,嗓門兒那叫一個大,連隔壁街都能聽見。

一番扯皮後,亭役們實在是奈何不了這些閒漢,只能懨懨的回了北市亭,有聰明的亭役已經想到,以後怕是賺不著這個錢了……

只留下閒漢們,繼續坐在這幾家小商賈面連外,旁若無人的聊天打屁,喝酒吐痰。

每當這些門臉有顧客上門時,這些閒漢就圍上去,擼起袖子惡狠狠的看著上門的顧客:咋的,你看不起老子?

敲詐商家,還算是罪。

毆打行人,連罪都不入!

就這麼耗了三天之後。

終於有小商賈頂不住,偷偷的把錢給趙四送來了。

或許也不是頂不住,而是聰明的看明白了,他們耗不贏趙四:他們每天虧的都是錢,而趙四出的,只是幾個可有可無的手下!

送錢來的人倒是想得挺明白,我偷偷的送,既把事解決了,也不得得罪其他的小商賈。

然而,等到第二天他門前的閒漢撤走後,其他的小商賈,就都明白了……

瞧不起誰呢?

誰還是個大傻子?

就此,整個北城,除了極少數幾家和陳郡的地頭蛇們有關聯的大商賈之外,所有的買賣人都向趙四繳納了清潔費。

趙四的規矩,也算是立穩了!

而在趙四的規矩立穩之前,陳家的連鎖小吃攤,就已開始在北城遍地開花!

麵攤從一家,變成了十家!

蒸餅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燉肉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掛出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門,什麼板凳面、什麼苦力面,什麼陳家蒸餅、趙家燉肉等等。

而且在遍地開花之後的四五天裡,又迅速的進入到了連鎖小吃攤的第二階段:三三一點!

每一個小吃攤點,都以麵攤為主,蒸餅攤子和燉肉攤子為輔,三個攤子聯合占據一條或者兩條流量大的街道。

原先北城街面上的吃食本就不多,而且大都只是走街串巷的遊動攤販。

等到陳家的連鎖小吃攤做起來之後,趙四又替陳家擋住了其他見陳家小吃攤生意紅火也想入行的買賣人:啥?你也想搞吃食攤子?可以啊!一天三兩銀子?什麼?你一天連本帶利都賣不了這麼多?那就不關我的事了啊,人板凳面、苦力面、陳家蒸餅、趙家燉肉,每天交的就是這個數,要不,你考慮考慮別的行當?我看北城這邊賣菜的人很少,賣菜應該有賺頭,你要不要做?

當然,陳家的攤子,每天也是真交清潔費。

可這種左手倒右手的事情,陳家人自己心頭有數就好了,怎麼可能會讓外人知道?

小吃攤擴張的速度很快,但除了給人一種「趙四統管北城這片地面兒後,北城好像越發繁華了」這種感覺之外,並未引來太多人的注目。

因為自從趙四的規矩里起來之後,遍地開火的並不止有吃食攤子,其他的諸如首飾攤、刺繡攤、肉菜攤什麼的,也肉眼可見的多了起來。

陳家的十多個小吃攤點混雜在這些多出來的路邊攤中間,或許依然有些扎眼,卻不再有鶴立雞群的那種拔群效果。

這其中雖有小吃攤給了清潔費後就順順利利的把生意做起來的榜樣作用,以及趙四將那些被陳家的小吃攤生意做吸引的買賣人引向其他行當的引流作用。

但真正的原因,還是人性的主觀能動性。

生命總會自己找到出路……

只要環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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